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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起:导游带团(领队)必须使用官方带团系统!

2024-07-10 11: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如今这些改变终于要开始了......

11月6日海南省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下发通知,自今年11月10日起,海南省各旅行社组织开展旅游活动,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各旅行社签订电子合同和制作电子行程单必须落实游客信息实名制,同时完善相关填报数据,并且,导游(领队)带团必须安装和使用导游带团系统。

对于不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未落实游客实名制的旅行社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对于不安装和使用导游带团APP的导游人员,将清退出电子行程服务平台。

文化和旅游部明确指出,“各地要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等规定,要求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使用电子合同进行网上签约,确保2018年底,旅行社全部使用电子合同”。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推广落地工作,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决定在2018年10月磨合期的基础上,从2018年11月10日起各旅行社组织开展旅游活动,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确保2018年11月底前,岛外游、出境游、赴台游电子合同签订率达100%;2018年12月底前,“一日游”、岛内散、岛外散电子合同签订率达100%。

目前、海南省电子合同系统共有《海南省境内旅游合同》等6个合同示范文本和补充协议供旅行社使用,各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相应的合同示范文体。从2018年11月10日起,凡不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的,均视为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旅游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

1.电子行程单上的基本信息:建立发团基本信息,带有“*”为必填字段,请务必如实填写,组团类型选择“地接”、团队类型选择相应团队类型,其中团队类型为“其他国家”的,客源地可勾选多个国家名称。

2.导游预约:为规范导游带团管理,要求省旅游协会、各导服公司、各旅行社督促所属导游安装导游手机移动终端系统(也就是“导游带团APP”),并按要求输入账号、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身份证号、导游证号,上传照片等相关信息。各旅行社在预约导游时,可输入导游姓名、导游证号,支持模糊查找。预约保存后,预约状态为“等待接受”,系统自动将电子行程单相关信息推送到被选定导游手机移动终端系统,导游确认“同意”即可自动生成电子行程单二维码,如“拒绝”,旅行社可另选其他导游。

3.游客信息:旅游团队电子行程服务管理平台自2013年正式启用后,旅行社在制作电子行程单时,仅录入3名游客信息,影响了游客数和客源地的统计。此次功能调整后,旅行社在制作电子行程单时必须录入参团游客全数据,内容包括游客姓名、身份证号码、团队导游、旅游车牌号、行程等,若录入游客数与实际人数不符将不能生成电子行程单。特殊情况下,如接待“一日游”团队等,因时间紧不能在第一时间填报游客信息的,必须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待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成电子行程单,并在行程结束的次日完善游客全部信息。凡不在规定时限内完善的,下次审核将不予通过。旅游信息填报系统提供三种输入方式:手工录入,按模版导入,利用阅读器设备读取自动录入。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意外险,点击购买保险,即可选择不同类型意外险进行购买。

4.组团社信息:3.0版新增加了输入组团社信息填报,包括组团社名称、组团社地址、电话等。

5.景区预订:输入预订日期、时间、景点单位,同一行程不能重复预订景区。

6.住宿预订:住宿可选择入住日期及离店日期,输入酒店名称、勾选是否含早中晚餐。保存后,即可为游客分房,可设置游客所住的房型、与谁同住等,生成分房表以后,酒店终端即可查看分房信息及游客信息。

7.用餐预订:输入餐厅名称,用餐时间可多选,早、中、晚餐,单价自动按照指导价生成,如早餐为10元,中餐及晚餐为25元,生成后旅行社可变更。

8.车辆预订:由于暂时未能与省车辆调度系统互通,旅行社应当手工输入调车辆信息。此项工作省旅游委正在积极协调省交通厅,力争尽快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9.娱乐预订:娱乐包括三项,旅游船舶、旅游演艺和高尔夫。高尔夫同一行程每天只可预订一次。

10.机场值机:我委将积极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沟通协调,及时将团队信息推送到各机场值机系统,提前为游客办理登机手续。

11.取消购物预订和备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已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对此,3.0版电子行程服务管理平台已取消购物预订,但游客要求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的项目,必须与所有游客签订规范的补充协议,并由导游上传到电子行程服务平台备案(参照导游带团APP功能说明);且不能人工输入。

电子合同部分

2017年11月,在旅游团队电子行程服务管理平台开发了电子合同系统,并组织6家组团旅行社进行了培训,经过近3个月的试运行和不断改进,现功能基本齐全,能满足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电子合同的需要。从即日起,各旅行社组织游客赴省内、省外、境外开展旅游活动时,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创建电子合同基本信息:建立组团基本信息、基本信息组团类型选择组团、团队类型选择相应的团队类型,如岛外、港澳、赴台、边境、其他国家,目的地如实勾选,保存后,进入下一步填写。

2.游客信息:需要填报出境、出岛游客的全部信息,内容包括游客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导游(出境团队填报出境带团导游)、目的地(国别、地区)、行程等。

3.签订合同:目前,电子合同系统共有《海南省境内旅游合同》等6个合同示范文本供旅行社使用。旅行社可使用系统已定义的合同模版,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系统提供在线移动签名、手写板签名等方式。

4.行程信息:行程信息请按照每天安排的行程内容输入即可。

5.其他信息:主要是附加信息,如导游服务信息、游客须知、其他服务等。

按要求,旅行社签订电子合同和制作电子行程单必须落实游客信息实名制。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时,同一单位或家庭可由人签名,但所有游客信息必须实名制;旅行社在制作电子行程单时,所有游客信息必须实名制;实名制信息包括游客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手机号等。

电子合同还应明确导游或领队、目的地(国别、地区)、行程安排等;电子行程单还应明确客源地(国别、国内游客填写省份、市县)、团队导游、旅游车牌号、行程安排等。录入游客数与实际人数不符,不能生成电子合同或电子行程单。从2018年11月10日起,凡不落实游客信息实名制的,将按照未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作出行政处罚。

导游(领队)带团必须安装和使用导游带团系统为规范导游(领队)带团管理,导游(领队)必须安装导游带团系统,并按要求输入账号、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扯、身份证号、导游证号,上传照片等相关信息,以便及时通过审核。电子合同和电子行程单生成后,旅行社应当及时推送到导游(领队)手机移动终端,待导游(领队)确认后方可生成动态二维码,导游必须使用动态二维码到旅游企业终端系统签到。从2018年11月10日起,凡不安装和使用导游带团APP的,一律清退出电子行程服务平台。

以上规定目前在海南省实施

不久之后是否也会在各大旅游省份推广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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