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双方共同开发一项新品,若新产品申请取得了专利权则专利权归甲公司,但乙公司可以自由生产该专利产品。这属于()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产品申请专利 ›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双方共同开发一项新品,若新产品申请取得了专利权则专利权归甲公司,但乙公司可以自由生产该专利产品。这属于() |
A.199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有权实施甲公司于1990年获得的一项发明专利,合同期限为25年 B.199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有权实施甲公司于1991年获得的一项发明专利,合同期限为10年,专利使用费为每年1000万元,且若乙公司在实施期间对该专利技术有改进,则由此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以及可能取得的专利权均归甲公司所有 C.199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有权实施甲公司于1990年获得的一项发明专利,合同期限为5年,并不支付使用费。但作为对价,若乙公司在实施期间对该发明专利技术有改进,则甲公司有权免费实施乙公司的改进技术 D.199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有权实施甲公司于1990年获得的一项发明专利权,合同期限为5年,但乙公司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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