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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3-11-16 23: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相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文明旅游工作成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决定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典型案例应聚焦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实践,反映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全社会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提醒,引导践行文明、绿色、安全旅游,规范约束旅游不文明行为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积极成效。具体包括:

 

  (一)创新宣传引导内容,如因地制宜提炼创作文明旅游宣传语,将文明引导内容贯穿当地历史文化和风土民俗介绍、融入导游词讲解词,让游客记得住、传得开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创新宣传引导方法手段,如探索柔性引导方式,让劝诫引导更亲民更有效;传播文明、绿色理念,引导游客做文明的守护者、践行者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创新宣传引导渠道载体,如以数字化为文明旅游工作赋能,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精准度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四)创新宣传引导制度机制,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协同联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五)加强对旅游不文明行为防范和惩戒,如以技术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六)其他相关方面经验做法。

 

  二、案例要求

 

  典型案例征集工作主要面向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及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团体,要求突出特色、体现成效,不求大求全。有关经验做法要可复制可推广并能保持长效,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借鉴意义。

 

  典型案例为近五年的工作实绩,要求内容真实、特色鲜明、事例生动,不超过3000字。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基本介绍、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经验体会等,应重点阐述清楚典型案例的突出特点。

 

  三、征集程序

 

  (一)遴选推荐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动员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开展遴选、推荐及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和报送工作。每省(区、市)限3个,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全国性文化和旅游社会组织可直接推荐本单位案例,每单位限1个。

 

  (二)审核发布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组织专家对典型案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第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提炼展示典型案例突出特色和亮点。

 

  (三)宣传推广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通过组织案例汇编、纳入培训课程等方式,强化成果应用,引导各地相互学习借鉴,提升文明旅游宣传引导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广泛运用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旅游意识。

 

  四、工作要求

 

  文明旅游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将典型案例征集作为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掘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刘晓琦

 

  联系电话:010-59882711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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