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教育】教师仪容仪表及日常行为规范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教师礼仪仪容仪表要求标准 › 【专题教育】教师仪容仪表及日常行为规范 |
女教师发型 第二条 仪容规范 男教师要经常修面剃须,不蓄胡须,不留长指甲。女教师提倡化淡妆,妆容以淡雅自然为宜,不化浓妆。不涂抹颜色艳丽的指甲油,不做假指甲,不留长指甲。 第三条 仪态规范 立姿要挺拔,走姿要从容(男稳健,女轻盈),坐姿要端庄。抬头挺胸,举止优雅,从容自信。杜绝边低头看手机边走路。 教师要有职业微笑的意识,待人友好热情,遇事不卑不亢。与来宾握手,应落落大方。 第四条 着装规范 穿戴要符合教师职业特点,提倡穿正装。男教师不穿拖鞋、背心、短裤,半截裤。女教师不穿超短裙、超短裤、露背装、低胸装、露脐装、吊带装、透明装等,不穿拖鞋。 第五条 饰品规范 指、腕、项、耳等饰品要简单大方,不要过多过繁、稀奇古怪。女教师佩戴饰品宜简单得体。男教师不佩戴耳饰,其他饰品以简单低调为主。 第六条 语言规范 必须使用普通话与学生交流。与家长、来宾、同事交流时尽量使用普通话。语言文雅,杜绝粗语。不大声喧哗。多称赞,积口德。 第七条 礼貌规范 遇见学生、同事、来宾、校警、宿管、工人等,要主动微笑问好,使用尊敬的语气和手势,态度热情亲切。“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礼貌回应学生的问好。 第八条 集会规范 遵守会议纪律,按指定座位入座,准时有序,不无故中途离开。关闭手机,认真聆听,掌声热烈。 听到国歌响起时,要止步立正;在升旗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精神饱满。 第九条 校园规范 校园内,机动车保持慢行、让行,禁鸣喇叭,放置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出入学校门口服从门卫指挥。 不扔垃圾。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吸烟。 保持办公环境安静。工作期间不空岗,不串岗,不缺岗。 不在网络发表违法言论,不在网络发表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 第十条 社会规范 为人师表,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不沾黄赌毒,不酗酒,不迷信,不参与聚众闹事、非法集会、上访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女士优先,举止得体,气质儒雅。 来源:阳春中职工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