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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故性质认定与事故责任划分 一、事故性质认定 事故性质认定分为:责任与非责任事故。 二、事故责任分类(3类)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①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例题3】事故的性质一般分为( )。 A.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B.轻伤、重伤、死亡、重大、特大事故 C.技术事故和非技术事故 D.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故 [答疑编号50534705030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BCD的分类是从别的方面进行。 三、事故处理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依责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范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2.“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政府负责,分级分类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依照事故的分类级别来进行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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