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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传播意识与能力,掌握艺术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播音、主持、编导等方面的实践规范,熟悉国家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具有爱国情怀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节目播音主持和新闻采编的复合型人才。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影视配音与节目制作等工作,或在国家宣传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教育单位从事新闻宣传、文秘、公关或教学研究的工作。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并能够通过继续教育或其它方式更新知识,提升能力,满足不断发展的传媒及相关工作需求。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接受语言表达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广播电视节目配音、出镜记者及编导方面的专业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普通话语音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2. 掌握并熟练运用播音发声的方法; 3. 具备言语表达和人际沟通的基本能力; 4. 具备在话筒前和镜头前进行播音主持的专业能力; 5. 具备节目策划和节目采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6. 熟悉广播电视传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播音主持专业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7.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主干学科 艺术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四、主要课程 语言艺术与传媒、节目主持艺术学、播音主持语音、播音主持发声、言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演播空间处理、新闻学概论、传播学原理、广播电视概论等。 其中,全英文课程:传播学原理 研讨课程:语言艺术与传媒(新生研讨课程)、节目主持艺术学 专业核心课程:传播学原理、社会学概论、节目主持艺术学、新闻采访与写作、言语表达 五、实践教学 播音与主持专业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在学生培养过程中力求践行“实践、实战”的教学和学习原则,由认识实习到课程实习,再到毕业实习和毕业汇演,形成点、线、面立体交叉的系统,确保学生实践能力训练和培养的科学性、有效性。 本专业的主要实践性教学包括专业主干课程的集中教学实践环节(如播音主持语音、播音主持发声、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等课程)、毕业实习、毕业汇演、毕业论文等。根据播音与主持学科的特点和语音教学的规律,该专业的课程实践均采用小班化教学模式(以10-15人为一个小班)。 六、所含专业方向及特色 根据生源及学校特色、行业与用人单位需求,本专业设置“播音与主持”、“出镜记者与编导”两个方向,培养以播为主、同时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专业培养特色如下: 1. 遵循“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技能培养为核心,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形成“加强基础与实用,突出实践与技能,注重创造与创新、鼓励多样与兼能”的人才培养思路,尝试“面向社会、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用人单位培养应用型实践性人才。 2. 遵循厚基础、强能力、知识与能力发展并重的办学思路,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优势,加强相关学科的交流与渗透,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掌握多学科知识的播音主持和电视编导人才。 3. 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基础理论教学以夯实基础为目的,以“必须、够用”为度;专业课的教学以“针对性、实用性”为目的,加强实践环节的力度,使学生受到良好系统的专业训练。 七、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 课程体系 课程性质 学分 比例(%) 理 论 课 程 通识课程 公共必修课 必修 28 17 通识选修课 自然科学类 选修 3 1.8 人文社科类 2 1.2 经济管理类 2 1.2 艺术类 1 0.6 专业课程 学科基础课 必修 32 19 专业主干课 17 10.2 个性课程 专业内选修课 选修 18 11 专业外选修课 跨学科/专业课程 4 3 国际交流学习 辅修专业 实践课程 必修 58 35 总学分 (不含素质拓展学分) 165 素 质 拓 展 创新创业 必修 共10学分,详见《河海大学素质拓展实施办法》 社会实践 公益活动 文艺体育 选修 社会工作 其他活动
八、毕业条件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个性课程及实践课程,成绩合格,且各部分所得学分均不少于相应规定学分数,累计获得不少于165学分,同时素质拓展学分获得不少于10学分方可毕业;符合河海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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