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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才电话手表“流浪记”

2024-01-24 18: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于细微处见知著,从小案中显正义。一桩桩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看似很“小”的案件,却寄寓着公平正义的诸多“大道理”。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栏目,带您体会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担当与决心,感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所传递出的法治正能量。

时间

2021年5月26日

地点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

案由

返还原物

案情

2021年5月1日下午,张紫萱遗失小天才Z6型电话手表一只。王丽芳拾得该手表两天后将其交予蔡慧珍,因该手表被锁定无法使用,王丽芳、蔡慧珍二人遂在协商一致后将其丢弃在垃圾桶内。戴正前在清理垃圾时在垃圾桶底部发现该电话手表并在持有两天后再次将其丢弃,现案涉电话手表已经毁损灭失。

△图源网络

1

【案情回放】

“颠沛流离”的手表

2021年5月1日15时,风和日丽。

张紫萱和几个小伙伴在垫江县体育场蓝花旗酒店附近追逐嬉戏时,不慎丢失其小天才电话手表。

“妈,我的电话手表不知道在哪丢了。”张紫萱发现手表丢失后,哭着回到家告诉了母亲周敏。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周敏立即拨打电话手表,发现电话已经无法联系上。

为了找回电话手表,周敏带着女儿来到了桂溪派出所报案,接警的是民警罗小靖。

“小妹妹,你还记得你的手表是掉在哪儿吗?

“不是很清楚,当时就在体育场附近玩耍,我也不知道具体在哪掉的。”

民警罗小靖开始调取监控录像,但一无所获,案件此时陷入僵局。

2021年5月3日,张紫萱给母亲周敏发了一张照片,“妈,我抓拍到了捡到手机的人,定位是在明月天街一期”。周敏把收到的照片和信息发给了派出所民警。

案件有了新的转机。

经过侦查,5月7日,民警通知张紫萱、周敏、蔡慧珍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5月1日,这个小妹妹的儿童手表在体育场附近丢了,后来手表抓拍到了你,希望配合一下,主动把手表交出来,不然会面临赔偿哦。”民警对蔡慧珍讲到。

一听要赔偿,蔡慧珍辩解道,“手表不是我捡的,是王丽芳在体育场公厕旁捡到的,只是她没打得开,后来才把手表给我的,我只是代为保管,我拿到后也没有打开,以为是个坏的,我就顺手扔到垃圾桶了,我没偷没抢,囊个该我赔呢?要赔偿也是找王丽芳撒。”

随后,民警通知王丽芳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我是在绿化带里捡到的,拿到后弄了两天一直打不开,我就给蔡慧珍了,后头的就不关我的事了,又不是我扔的,我不得赔钱哈。”王丽芳向民警说到。

该电话手表先后转经王丽芳、蔡慧珍之手,后又被扔到垃圾桶,可谓是“颠沛流离”。在得知手表已经无法找回,二人又不承认赔偿,周敏在不清楚手表几经转手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蔡慧珍告到垫江法院。

△图源网络

2

【庭审现场】

“几经波折”的庭审

庭前调解。

“案件事实还是比较清楚,张紫萱你们愿不愿意和蔡慧珍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肖厚权问道。

“可以,只要蔡慧珍把手表还给我就行,这个手表买成1599元,只要她原价赔钱给我也得行”,周敏回答道。

“不可能!手表都已经丢了,我又没得好大的错,我也是别个给我的,又不是抢来的,随便你们怎么说!我最多只愿意给100块钱!”蔡慧珍情绪比较激动。

庭前调解已经无法继续组织下去。

……

5月26日,第一次庭审。

审判员:“请原告出示证据。”

“等一下,你们拿出来的照片里,有个人我认识,他是我们小区的清洁工,叫戴正前。你们怎么有他的照片?”蔡慧珍看到原告出示的证据后讲到。

“这是前几天那个手表又抓拍到的几张照片,我也不知道是谁。”周敏说到。

“那现在这种情况的话,我有意见要说,既然王丽芳是第一个捡到电话手表的人,现在戴正前也捡到过这个电话手表,如果要赔钱的话,我一个人肯定不得干,我要追加他们为被告,要赔钱大家一起赔。”蔡慧珍在庭审中突然说道。

承办法官肖厚权没想到,在庭审中蔡慧珍竟然“突袭”提出要追加当事人,第一次庭审被迫休庭。

……

6月23日,第二次庭审。

“那个电话手表根本值不起好多钱,又还是小朋友自己丢的,首先,这个电话手表不是我捡的,我更没有占有的意思;其次,现在这个电话手表在戴正前手里,你们应该找他,我不应该赔偿。”尽管已是第二次庭审,但蔡慧珍的情绪仍旧不平静。

王丽芳也稍显激动:“我是在5月1日下午4点在体育场公厕旁绿化带里捡到的电话手表,拿到手里弄了半天发觉用不起,我就把这个给了蔡慧珍,过了两天,蔡慧珍又找到我说手表是坏的,我就想,既然是坏的嘛那就扔了嘛,所以蔡慧珍和我商量后,我们就决定把手表丢掉了,这个手表是我捡的啊,我以为是别人不要了的,为什么要我赔?”

“我只是在书香学府小区打扫清洁,在腾垃圾桶的时候,看到里面有一块电话手表,我看外壳都已经磨花了,我拿出来弄了半天发觉打不开也用不起,以为是个坏的,我顺手就又丢到垃圾里了,怎么会找到我呢?根本不关我的事撒”。戴正前感觉十分委屈。

△图源网络

3

【法官说法】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失主也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庭审中的肖厚权法官语重心长的说到,“在拾得并占有遗失物时,拾得人就负有妥善保管并返还遗失物的义务,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肖法官继续说道。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拾得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终,垫江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判决由蔡慧珍、王丽芳赔偿原告张紫萱损失3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不久后,被告也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作者丨刘磊、高超

来源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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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天才电话手表“流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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