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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2023-11-02 15: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位拟录取考生:

    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审调档工作已开始,学院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调档,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政审:拟录取考生下载政审表,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和履历部分(履历要连贯完整,可打印,可适当调整页面,如超出一页请双面打印)和个人承诺并签字,政审单位填写政审意见并盖章(单位公章/党组织章均可)。填写过程中如有笔误,请于笔误处再次盖章,政审表须由单位封口并于封口处盖章,请于6月30日前寄到管理学院。

档案:档案从高校直接寄出的,可按期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从非高校档案管理单位寄出的,须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应于7月12日前寄送到管理学院。所在单位如需政审调档介绍函,请彩印电子扫描版。如需鲜章纸质版介绍函,请将考生信息、详细邮寄地址、接收人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申请介绍函+姓名”。

党团组织关系:拟录取考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应按规定在开学报到时转入浙大,转入时要求党建档案齐全无误。所在单位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可线上转接,未开通需要开具介绍信的,应于入学报到时提交介绍信。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可在智慧团建转接团组织关系,学院将于入学后统一接收。

党组织关系转接:

(1)所在单位已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可进行线上转接的:网上转接到中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所在单位未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转往中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团组织关系转接: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团委。

户口:拟录取考生可自愿迁入浙大集体户口,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选择迁至学校的同学收到通知书后可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于入学报到时提交户口迁移证,学院收集后统一交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个别谈话环节: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前置学业阶段中有6个月及以上出(国)境交流经历的中国籍考生,在一般考核考查基础上,增加个别谈话环节,全面细致了解出 (国)境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回(国)境后的思想动态。因此,请相关考生,于6月30日前将国(境)外学习或者工作履历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邮件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电话政审+姓名”。

联系地址和邮箱: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管理学院B717,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中心310058

王老师,0571-88206807,政审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等寄送,不收同城或者跑腿)

附件:政审调档函、政审表

202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表.docx

2023全日制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介绍函.pdf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委员会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与职业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6日

附说明:政审表信息如何规范填写?

1.基本信息中的政治面貌如何规范填写?

答:政治面貌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请注明具体党派名称;(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应填写所在支部、入党和转正时间,如无法精确到日,请填写年月;(2)共青团员(超过 28 周岁的共青团员自动退团,政治面貌为群众) 、群众、其他民主党派无需填写入党和转正时间一栏。

2.政审表中所在单位一栏应如何规范填写?

答:填写所在单位全称,如**大学**学院

3.政审表中履历(学习和工作经历)如何规范填写?

答:应届考生应填写自高中以来(含高中)的学习和工作履历,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增加行数。原则是履历年月要连贯,不可间断;超过3个月的时间空白应注明状态(如休学、待业等),若超出一页纸则需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范例:2018.9-2022.6**大学**学院,本科,证明人填写班主任\同学等;

4.政审表中是否受到过处分、思想品德表现、单位审查意见如何规范填写?

答:应由政审单位填写,本人不可代写。审查意见视各单位情况而定,是否受到过处分情况应如实填写(如有则应具体填写处分内容、如无则填写“无”),思想品德表现可参照政审表内要求填写。最后一栏单位负责人应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或档案所在部门经办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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