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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共同富裕的瓶颈 – 今日焦点

2024-07-13 18: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目前,我国的城乡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6个方面: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2、城乡教育差距;3、城乡医疗差距;4、城乡消费差距;5、城乡就业差距;6、政府公共投入差距。

近些年来中国的城镇化率取得了快速进展,2000年中国城镇化率为36%左右,到2020年已经达到了63.89%,几乎翻了一番。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城镇人口为9.02亿,农村人口为5.09亿。

从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情况来看,两者之间存在很大差距。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3.8元,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52.8元。城镇居民2020年人均支出为家庭平均消费金额为27007.4元,月人均支出为2520.6元。

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31.5元,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31.5/12=1427.6元。农村居民2020年人均消费金额为13713.4元,月人均消费金额为13713.4/12=1142.8元。

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由于机会不平等、资源分配不均衡以及权力寻租造成的收入差距是不合理的。

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共同富裕的瓶颈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2.56:1,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十分明显,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员工的收入差距为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

一直以来,我国始终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中国社会要努力实现的奋斗目标,然而只有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上,才能达到这一目的。而鉴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我们必须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实际上,19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集中体现在城乡差距过大,以及农村居民收入过低。事实证明,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要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发展目标,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如何能够缩小城乡差距。

如果将中国贫富差距状况进一步细分为城市内部贫富差距、农村内部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从中就可以看出,中国贫富差距最大的组成部分就是城乡差距。

从目前情况看,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落后于城镇10年左右,按照目前增速,到2035年左右,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才能达到城镇居民2019年的收入水平。而更令人感到担忧的是,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发展势头。

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共同富裕的瓶颈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5等分的数据显示,农村居民低收入组的年均增长率只有6.8%,而中等收入组和高等收入组分别达到8.8%和9.1%,按照目前增速,到2035年,低收入组将落后中低收入组20年左右,落后高收入组25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笔者认为,造成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长期低于城市居民的主要原因在于2点:

1、农业生产劳动率远远低于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

其实,衡量一个国家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状况,仅看一个指标管中窥豹就可以了解全部情况了,那就是农业就业人口在总就业人口中所占比重,发达国家农业就业人口占比都很低,美国1.3%、德国1.2%、日本、韩国在5%以内。

而不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人口占比则要高得多,中国25.4%、印度42.4%、缅甸48.9%,由于经济欠发达,大部分劳动力人口都集中在农林牧副渔等第一产业。而发达国家以消费型经济为主,因此第三产业吸收了大量的就业人口。

如美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口为78.9%,日本和德国等国都在70%左右,远远高于我国的46.4%。发达国家的农业均已实现了现代化,机械化程度相当高,大型农场仅需十几个人管理,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单位产量都很高。

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共同富裕的瓶颈

美国第一产业人口仅有200多万人,但却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出口均位居世界第一。

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山地、丘陵占比大,无法开展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客观上制约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目前我国农村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远远低于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实践证明,通过土地流转集中来扩大户均土地经营规模,是大幅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最有效的途径。不改变我国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现状,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就无法从根本上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农村居民低收入状况也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2、城乡土地产权不平等、二元化土地长期分割、计划配置土地资源的现状亟需改变

目前我国新修订的《土地法》已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改变了过去农村的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能够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收入。

但这对于彻底解决城二元化问题来说,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应该尽快打通城乡资本流转的壁垒,让城镇资本能够以公允的市价下乡买地、买房,把经济体制内原来无法买卖的资源整合到统一的市场中去。

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共同富裕的瓶颈

我国土地制度虽然经过40多年的改革和调整,但城乡土地产权不平等、计划配置土地资源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改变。突出表现在集体土地入市范围受限,农村宅基地流转范围狭小,这就使得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难以形成,人口与土地空间配置失衡的问题难以得到纠正。

另一方面,城市高房价与农村土地的闲置浪费问题同时存在,既堵塞了农民获得财产收益和抵押融资的渠道,削弱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落户的经济能力。反过来遏制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不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从土地制度改革入手,彻底改变城乡土地二元化的长期分割状态。

一、建立一套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全国所有城乡土地

适应我国市场发展需要,构建一套与市场配置相适应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

二、扩大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规模,全面放开农村土地入市的限制

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制约共同富裕的瓶颈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中列入城市规划范围的土地,应该允许直接入市交易。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实现土地的跨省、跨区交易,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人口土地的空间优化配置,缓解东部发达地区建设用地的不足

四、顺应人口流动规律和市场发展的需要,放开对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限制,与此同时,加快都市圈、城市群的建设步伐,打造卫星城缓解中心城市压力

新型城镇化是未来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目前,中国的人口流动趋势是从中西部流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一二线大城市,这是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人为设定各种制度限制,只能暂时起到延缓其发展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趋势。

为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应加快都市圈、城市群的规划和建设,在特大城市周边合理布局,打造若干个卫星城,分散工业和人口,缓解中心城市的人口压力、环境压力和交通压力,促进城市合理化发展。

事实上,解决人口流动问题,如同大禹治水一样,一味地去“堵”不是办法,不如从“疏”的角度考虑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结语

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是有阶段性的,到2025年,共同富裕目标是尽可能地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由此可见,解决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只有突破这一瓶颈,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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