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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 (2018 年修订)

2024-07-13 06: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 学生骨干包括班长、团支书、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副理事长级以上、各院系部长级以上。(已列为主要学生干部的不在此序列)。 4. 其他学生干部包括班委、校级学生组织的干事及社联之星。每个学生组织可评一名优秀干事;社联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 12 名。(已列为主要学生骨干及学生骨干的不在此序列) 5. 学校、院系各学生组织要每学年结束前进行一次考评, 备案考评结果(原则上比例为:优秀≤30%,称职≤50%,基本称职≤20%)。 6. 各院系要对团总支、学生会、班委与团支部等所负责的学生干部,每学年进行一次考评,备案考评结果。(原则上比例为:优秀≤30%,称职≤50%,基本称职≤20%)。 7. 一人多岗多职位的,按最高分计一次,不累加。

(四)知识与技能加分 本学年在知识和技能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按以下标准加分(同一项目同一学年获得两级或两级以上证书者,按最高分计一次,不累加): 1. 获得普通话证书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者, 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 2. 获得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中级、初级者,分别加6 分、4 分、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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