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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拟于2021年4月底开始对上饶市老火车站御景新苑安置小区店铺进行分房。现将具体分房事项预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上饶市老火车站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范围内(征收范围:广信大道、陆羽公园以东;凤凰大道以南;庆丰公园以西;滨江路、解放路以北)店铺被征收户。 二、选房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底,预计10天内完成。 每天选房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具体选房计划安排以选房前3天发放的《选房告知书》为准) 2、地点:御景新苑安置小区9、10地块之间 三、店铺分布情况 所属安置的店铺分别分布于明淑路、解放路、龙潭路、九号地块和十号地块之间的规划路、十号地块安平西路。 四、选房依据及原则 以《店铺征收协议》、选房号等有关文件和凭证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以下规定实施: 1、按选房号依次选房; 2、安置店铺的实际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测绘数据为准; 3、安置店铺购房款、物业费等费用全部缴清后,店铺交付使用。 五、选房事项和步骤 被征收户于2021年4月20日至4月23日到老火车站项目指挥部领取《选房告知书》并在回执单上签收;选房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选房告知书》、《征收协议》、选房号、户口本、身份证(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三套(原协议为复印件的也要提供复印材料);按《选房告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分房工作组等待叫号,按照叫号顺序将上述证明材料交由工作组查验,经查验确认后在规定的房源范围内进行现场选房;选定房源后按照工作组出具的《店铺预选确认书》结清房款及相关费用,再由分房工作组出具《店铺确认书》;按照《店铺确认书》进行安置店铺验房并领取钥匙。 六、费用结算 1、被征收户选定店铺拿到预选确认书后,须现场即时结清房款及相关费用,方可办理《店铺确认书》。 2、付款方式:被征收户需在中国农业银行开户并办理银行卡,并在卡内存入相应购房款及相关费用,采取现场刷卡的方式支付到指定的银行帐户上。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1、选房按照上饶市老火车站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指挥部选房程序进行,通过其他途径选取的房屋视为无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对未到场参加选房、到而不选、拒绝选房以及选定店铺后不能即时缴清相关款项费用的,一律顺延至末端号之后。 3、逾期不来选店铺的视同放弃店铺安置,由被征迁户向老火车站棚改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提出申请改为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办法按照签订协议时的货币补偿标准执行,并需缴回已发放的临时安置费。逾期不选店铺又未申请办理货币补偿的,视同放弃店铺安置,所需安置店铺归市城投公司所有。 4、征迁协议上有多个被征迁人的,多个被征迁人在选房当天必须全部到场,个别因故不能到场的,本人必须提前到项目部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5、确因原选房登记人死亡或因婚姻变化需改变所有人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件,提前到老火车站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指挥部办理变更。 6、店铺的周转金支付至4月份截止,未选店铺的被征迁户不再支付周转金,视同放弃店铺安置,超出货币安置的费用予以追还,已选定的店铺并交纳店铺回购款的被征迁户,考虑到装修时间,再发放3个月装修过渡期周转金。 上饶市老火车站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 房屋征迁工作指挥部 202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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