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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06: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徐州经济开发区运河文苑二期-灌注桩一桩一勘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的 徐州经济开发区运河文苑二期-灌注桩一桩一勘 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管项〔2022〕25;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现对徐州经济开发区运河文苑二期-灌注桩一桩一勘 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西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山路南、三环东路西。

3.2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 185962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 93073.5 万元, 共约 894根桩。

3.3  勘察合同估算价约:135 万元。

3.4  招标范围:本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桩基勘察,需一桩一勘。

3.4  要求工期: 45  日历天。

3.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 壹 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 2020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4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必须从 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 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 银行电子保函、 ☑ 银行书 面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柒仟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7027524736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 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 (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 函(保单) ”的原则。投标保函 (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 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 0516-87780097。 徐州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 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 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盖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 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 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 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 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 投标人信用承诺的除外)

6.8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16-87780097 。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7.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8.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 ” 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2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3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经开区龙湖南路 11 号 419 室);

电话:0516-87780021;

电子邮箱:xzjkqzbb126.com。

14  招标人:徐州艾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海路 9 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952287307

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西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7号江海商务大厦6号楼6层603、605室

联系人:马梦楠         电话:0516-83208767

江苏西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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