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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防病治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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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防病治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07-07-20 字体大小:小中大 分享到:

文件名称: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防病治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武卫〔2007〕140号 制订日期:2007年7月18号 关 键 词:防汛防疫  紧急通知

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防病 治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入梅以来,我省已发生5次强降雨过程,雨量大,强度大,范围大,洪涝灾害十分严重。虽然我市前段汛情较为平稳,但是全市新一轮强度更大的降雨正在形成,上游客水正大量压境,防汛救灾形势仍然严峻,为了确保我市安全度汛,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防病治病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精神,保证认识到位。各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抗洪救灾会议精神,认清形势,高度戒备,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抗大灾,防大疫的观念,对防汛救灾防病治病的各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面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责任到位。各区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救灾防病、保障健康的重要职责。市卫生局成立防汛救灾防病治病工作领导小组,林国生局长任组长,丁顺清、朱宏斌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党办、疾控处、医政处、中医处、监督处、规财处、爱卫办、血防办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防病救灾、防病治病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各单位要成立医疗救护小组或防疫防病小组,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工作。     三要加强疫情报告,保证值班到位。各区卫生局和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做到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汛情疫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上报,不得缓报、瞒报和漏报。     四要加强物资储备,保证应急到位。各区各单位要对防汛救灾防病治病储备物质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研判汛情疫情,确保相关设备、药品、试剂的充足保障。各单位医疗救护小组和防疫防病小组做到随时待命,确保按时到达现场,迅速开展工作。     五要加强措施实施,保证落实到位。各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防病救灾防病治病措施,各项工作要有检查,有记录。要在7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防疫防病小组等报市卫生局疾控处。要加强防汛防疫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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