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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能否以发票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024-07-18 08: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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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吗?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销售方开具的销售发票,什么时候被列入“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这个范围的?

再者,假设、如果、也就是仅仅假设发票是印花税的应税凭证,那么发票上面是有金额的吧,又怎么要适用“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这条规定呢?

这两条规定能同时用到发票上面吗?

印花税买卖合同计税依据

【问题内容】《印花税法》第五条中“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如果有些购销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能否以发票上面的不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请直接留言回复,谢谢。也请正面回答,不要粘贴政策文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11-18

【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六条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业务情况界定计税依据。如界定困难,您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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