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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回顾

2023-09-15 15: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3月10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此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979件,经审查,立案4979件,并案35件,转为意见和建议965件。立案的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911件,占38.4%;政治建设方面提案499件,占10.0%;文化建设方面提案389件,占7.8%;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543件,占31.0%;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613件,占12.3%;其他方面提案24件,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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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今年两会中,哪些提案中药有关呢?在这里,小珍就中药质量、中药管理以及中药材种植三个方面,整理出了部分提案。(↓↓↓以下各个板块内容请上下滑动查看)

一、关键词:中药质量

1黄璐琦院士:中药材质量需要规范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院士提交了《关于制定的提案》。

“中药材是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物质基础,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中药工业的重要原料。中药材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黄璐琦认为,制定《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首先,中药材来自天然的药用植物或动物、矿物,其质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产地、栽培年限、采摘时间、产地加工、储藏等,有必要按照影响因素对中药材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其次,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为我国中药材品种数、资源蕴藏量、品质等情况提供了第一手的宝贵资料,准确描绘出中药材具体品种质量的“全景图”。

第三,明代《本草品汇精要》对每种药物按名、苗、地、时、收、用、质、色、味、性、气、臭、主、行、助、反、制、治、合、禁、代、忌、解、膺等24例进行描述,全面体现一味中药材的质量。现行中药材国家药品标准、地方标准仅注重指标控制、缺乏全过程质量规范,通过制定《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可以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的管理。

第四,近年来,《中药资源大典》《道地中药材标准》等一大批中药材学术专著的出版,为制定科学、权威的《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奠定了翔实的数据和文献基础。同时也锻炼培养了一批中药材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制定《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提供了人才支撑。

关于《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的编制路线,黄璐琦认为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共同组织全国优势科研资源,整合本草、鉴定、栽培、加工等方面专家,按照文献数据收集、检测验证、复核、征求意见、审核发布等环节,按品种制定。

《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的内容可以分为“编制说明”“凡例”“品种正文”“通则”等内容。“品种正文”按品种可以分成“总则”和“细则”。“总则”部分可收载基原、药用部位、DNA条形码、道地产区、栽培年限、采收时期等内容;“细则”部分可按照种质种苗、栽培、采摘、加工、储藏等环节,分别制定关键的控制参数或要求。

黄璐琦强调,《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要按照《标准化法》《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药材质量监管实践,考虑业界的接受度和执法的实践,建议将《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的大部分内容作为推荐性执行标准,少部分项目或条文作为强制性执行标准。具体需要在详细方案制定完善后,对相关条款进行调研、论证后方可实施。《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目前仍不属于法定标准,但可通过相关文件的引用,增强其影响力和效力,待实践成熟后,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必要性,再通过修法或制定规章来巩固其地位。

他认为,《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收载品种与《中国药典》(一部)、部颁标准和各省颁布的中药材标准收载的具体品种相对应,收载内容与中药材标准可互为补充,构建中药材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

此外,《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偏重于中药材质量的过程控制,中药材标准侧重于终端检测指标,二者结合可以完整地对中药材质量进行控制,有利于提升中药材质量品质。

2 张伯礼院士:提升中药材质量,打造品牌

效应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围绕提升中药材质量,建议打造道地药材区域品牌,推进优质药材全过程可追溯,提倡中药材优质优价、优质优先。

张伯礼代表指出,中药材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优质中药材是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来,我国中药材需求量不断增加,需进一步规范种植和生产经营秩序,提升中药材质量和品牌价值。在他看来,虽然部分地区出台文件支持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就良种繁育、精深加工、栽培技术研究与推广等采取了相应措施,但尚未形成全国性制度,不能满足全面提升中药材质量和品牌价值的需求。

结合我国中药材品种众多、道地性强的特点和保证产品临床疗效、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张伯礼代表建议探索道地药材地方政府专卖制度,由省(区、市)政府负责本区域道地药材专卖。他提出,各省可在国家相关部门指导下确定本区域道地药材品种、质量及等级标准,地方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优良种质培育,进行从良种繁育、栽培、采收、产地加工、仓储、物流到销售的中药材全产业链监管;地方政府发布道地药材质量及分级标准,颁发相应标识,打造区域品牌,扶植地方中药材产业。

张伯礼代表建议,逐步推进优质药材全过程可追溯,开展省级中药材追溯平台建设,促进中药材生产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强质量管控。

张伯礼代表提倡中药材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建议强化部门协调,遵循市场机制,鼓励优先使用优质药材,促进优质优价,增强优质药材的市场竞争力。

3 张洪春委员:建立基于证候中药新药疗效

评价体系

中药新药评审体系建设是中医药发展的重要环节,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中医部、保健医疗部主任张洪春认为,目前,中药新药的审评和研发模式仍习惯于按照西医的疾病模式、病证结合的模式来界定中药新药的研发和注册,缺乏中药新药相应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与指导原则等,对此,他建议,建立健全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药新药审评体系。

一是在中药新药审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国家战略思维。

二是遵循中医药研发规律,尽快制定并出台涵盖中药新药研发、审评、审批等全过程的相关监管制度,包括审评机构、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等。

三是建立基于证候中药新药疗效评价指标体系已经迫在眉睫。“证候”是中医概括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症状总称,是疾病过程中一定阶段的病位、病因、病性、病势及机体抗病能力的强弱等本质有机联系的反应状态。证候具有动态变化、复杂、隐匿等特点。照搬基于疾病的中药新药疗效评价难以反映出“证候”疗效与优势,希望做好相关配套技术要求及实施工作。

4 致公党中央:守正创新加快中医药高质量

发展

今年,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递交了《关于坚持守正创新加快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提案》指出,目前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从整体上看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医药法及相关政策难以持续落实;中医药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亟待进一步明确;中药材质量良莠不齐;中医药人才不足、中医药原创思维教育和传承不够等。

《提案》建议,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全面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完善中医药法配套法规政策,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加大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加强中医药经典精华传承研究,完善中国特色医药体系。传承中医药精华。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优势,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基层;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科学解析中医药学原理。

5 陈红专委员:实现濒危动物药材可持续利用

目前,我国药用动物中濒危物种的比例约为30%,约162种。因繁育周期长、动物伦理学等问题,濒危动物药材的保护与替代非常迫切。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陈红专提出,要多措并举,促进濒危动物药材的可持续发展。

他建议,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多学科交叉协同攻关,研制出“化学成分一致、疗效等同、更安全、质量更稳定”的人工替代品。实现濒危药材的可持续利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化学、药学、中医药学、生物学等多学科领域,亟须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管用有效结合,解决濒危药材物质基础、作用机制及代用品研发的科学难题,突破珍稀中药材绿色智造和仿生合成等关键技术,为中医药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重点珍稀濒危动物药材品种如熊胆粉等替代品的注册申报技术指导,按照新的注册要求高效推进相关持续性开发研究。

6 郭玫代表:建设中药信息化追溯体系

“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中药质量是基础,健全中药质量管理体系是关键。”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授郭玫认为,中药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是建立健全中药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中药质量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提高中药产品质量、推进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能力提升的重要工具,是政府履行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此,她建议,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药监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和完善中药追溯体系建设,出台对地方政府推进中药追溯体系的支持政策,有效解决溯源信息化建设还有较大缺口、行业各部门建设的信息化追溯系统还比较孤立、没有全方位互联互通等问题,为构建全国完善统一的中药追溯体系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国家药监局加快推进中药饮片追溯信息化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中成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地方建设的政策指导和支持,有效打通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监管追溯,对甘肃等全国中药材主产区予以更大的资金支持,使中药质量信息化追溯成为中药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推动提高中药质量。

地方政府把中药追溯更好纳入中药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重视中药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全方位互联互通、全链条有效追溯监管等问题。

7 杨玉成委员:优化中药材种业区域化布局

中药材种子是中医药产业的源头,是中药材质量和中医疗效的根本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杨玉成带来的一份提案,就中药材种业的顶层设计、资金支持、标准体系建设等建言。

“要优化中药材种业区域化布局。”杨玉成建议,组建中药材种业专班,摸清各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的数量、规模及种业经营市场主体,建立大数据信息库。依托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布局,谋划中药材种业区域化发展布局。

杨玉成认为,应该设立扶持中药材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特别是支持种植历史悠久、有一定规模的大宗道地品牌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扶持中药材龙头企业,给予大型种子种苗骨干企业、种业大户、合作社特色农业生产补贴。针对大宗常用、药食同源两大品种重点布局一批道地良种繁育项目。以单品种树立品牌,科学合理地增加高附加值品种。

他建议,实施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准入制度。设立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制度,规范市场经营准入门槛。逐步构建中药材种子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强化种子种苗市场交易的监管。

建议设立科技攻关专项研发资金,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强化源头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在营销层面,种子企业可以建立品牌直营店;推动“电商+店商”复合发展,为种植户提供从种子到播种、病虫害防治、药材销售等全链条服务。

8 吴相君代表:促进濒危中药材保护及可持

续发展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应防止濒危中药材资源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相君建议搭建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濒危中药材近缘替代品开发应用、建立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促进濒危中药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

吴相君代表介绍,目前,一些临床上应用广泛的野生中药材资源处于濒危状态,应引起足够重视。他举例说,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和限制进出口等名录的濒危中药材多达280种,这些中药材在疾病防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他看来,现在濒危中药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挑战同样不可忽视。例如,在濒危中药材人工种养殖方面,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濒危中药材或未实现人工种养殖,或人工种养殖投入产出比低,人工种养殖技术亟须突破。濒危药材近缘种替代品开发虽不乏成功案例,但更多品种的相关工作因基础研究缺乏等进展缓慢。

对此,吴相君代表建议,搭建濒危中药材人工繁育技术创新平台,由相关部门牵头,结合中药大品种,筛选濒危中药材,制定发展规划,设立专项基金,引导科研院所、高校联合企业成立濒危中药材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动濒危中药材优质种源培育技术及科学化、规范化的种养殖技术尽快突破。对于临床价值高的濒危中药材,应积极寻找人工种养殖技术成熟或野生资源丰富的近缘替代品,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快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利用。

吴相君代表呼吁建立濒危中药材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他告诉记者,野生动植物资源存在先开发后保护的现象,有必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原本资源丰富的中药材趋于濒危。他说:“可以根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结果,分级梳理中药材资源的来源及丰富程度,针对濒危、趋濒危资源,分类制定保护措施,建立动态监测网络,创建野生增殖抚育区及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并列入战略储备物资。对于有濒危趋势的药材资源,提前介入,制定相应保护措施。”

二、关键词:中药管理

1 张伯礼院士:建议取消中药配方颗粒的“省级”标准

“任何一个标准除具备法律法规性外,还必须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和企业生产的实践性。合理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与备案工作,是保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在北京拉开帷幕。作为中医药领域最有发言权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学带头人张伯礼为“中药配方颗粒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出建议。

为推进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研究被列入国家战略实施。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相关试点企业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在传承传统中医药理论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并实现了产业化。根据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相关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起,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需按照国家和省级标准生产配方颗粒。

随后,国家药监局颁布了196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各省也相继制定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陆续开展了省级标准发布与备案审查工作。但从各省实施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发布与备案审查情况来看,工作进度参差不齐,多的省公示和发布的标准有200余项,少的有60余项,共涉及品种440个。有的省已批准企业备案品种近200个,而也有的省仅批准品种数个。

此外,由于国家和各省标准尺度和要求不一样,备案材料需按省分别研究和报备,导致企业工作量巨大,疲于应付。根据张伯礼代表的调研了解,目前问题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

其一,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制定进度偏慢,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196个,但因炮制品原因,196个标准中存在一品多规情况,故实际品种仅136味,离临床常用400味品种还有相当大差距,导致医生处方时品种缺失,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其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省级标准对原药材入药标准和配方颗粒含量检测指标数量均要求过高,导致生产成本加大,质量也难以把控。比如,目前已颁布的国标,对原药材入药标准要求远远高于药典标准,以及配方颗粒含量检测指标数量远多于药典标准,使成本大幅度提高。

其三,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制定要求不统一,企业疲于应付,导致资源浪费。目前有29个省共发布了4326个省级标准,除了重复品种,实际有428个品种。另外还有75个品种处于公示期,故总的省级标准涉及503个品种。由于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由各省药监部门组织制定,而各省标准要求又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品种各省标准又不一致,导致出现同品种多规格的混乱局面。

其四,目前实施的按“制成量”作为医生处方依据的国家标准,存在临床用药安全隐患和价格昂贵。

为健康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合理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与备案工作,避免资源浪费和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张伯礼代表提出了四点建议:

首先,进一步加大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力度并加快备案速度,成熟一批,颁布一批。在品种上优先考虑临床使用频率高、使用量大的品种,争取用1年左右时间,使国家颁布的标准达到500个左右。

其次,合理制定中药配方颗粒原药材入药标准和配方颗粒含量检测指标数量。在保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其原药材入药标准和配方颗粒含量检测指标数量。

第三,取消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的制定与备案,避免重复研究和社会资源浪费。因省级标准仅为过渡性标准,一旦新颁布国家标准后,原有的省级标准即行撤销,这既增加了企业不必要的负担,也造成前期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未进入国家标准的品种,可暂时执行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全国中药配方颗粒六家试点企业的企业标准。

最后,重新评估目前正在实施的按“制成量”作为医生处方依据的国家标准,避免用药安全隐患和价格昂贵。

“为了不改变中医医生的传统处方习惯,更是为了传承几千年的中医药文化,建议国家药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结合20年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服用实际情况,讨论制定相对安全的质量标准,以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张伯礼代表如是说。

2 张伯礼院士:对药食两用物品加强研究和

规范化管理

药食两用物品是人类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寻找到的既可以作为食品食用又可作为药品防治疾病的一类物品,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认为,目前,现代科技发展使人们的生存环境、生活模式和生活水平都发生了重大转变。疾病谱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以生活方式为主引起的疾病成为影响人类健康的主要疾病。

“我国药食两用物品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药食两用物品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文化自信;药食两用物品名单过小,影响了相关产业发展;对药食两用物品的科学研究不深,投入低,缺乏国际竞争力;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药食两用物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给多边贸易增加了障碍。”张伯礼说。

为此,张伯礼建议,增强文化自信,传承好祖国优秀的药食文化和思想内涵,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对药食两用物品科学研究的投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树立更多的有影响力的品牌;明确列出不能作为药食两用物品的负面清单,加强药食两用物品的文献、临床及社会应用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具体申报的药食两用物品所提供的安全性资料由专家委员会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完善药食两用物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促进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

3 蒋健委员:推动更多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

转化

“中药院内制剂是中药新药研发的源头活水之一,应创新监管思路,推动更多中药院内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主任医师蒋健关注中药新药研发,带来相关提案。

蒋健表示,院内制剂是中医医院的特色名片,在满足百姓就医需求上发挥了很大作用。此前,中药院内制剂数量有下滑趋势,很多明星院内制剂已经难觅踪迹。究其原因,无外乎研发申报新院内制剂门槛设置高、审批流程复杂,且需要完成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等。201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为中药院内制剂的注册审批“松绑”。

“临床数据是中药新药药效研究的关键,应重视人用经验,多途径开展研究。”在蒋健看来,国家对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申请上市实施简化审批,就是中药监管迈出的重要一步。与此同时,经典名方的简化审批也可以成为一个样本,为以中药院内制剂为代表的临床有效经验方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提供参考,帮助医院将临床使用多年、疗效好但未投入市场的中药院内制剂实现市场化。

4王阶委员:结合人用经验规范中药制剂管理

今年两会,中医药产业发展问题仍然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王阶建议,人用经验结合最新科技,规范中药制剂管理及评价,探索已有中药制剂新的功能主治、人群和剂量,实现“老药新用”,进一步提升已有中药制剂的临床价值。

人用经验目前还存在数据质量不高、内部差异性大、混杂因素众多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中药制剂管理及评价标准,使中医药人用经验数据及成果更加科学严谨,更好地指导新药研发和老药新用。

在中药管理方面,要强化饮片及院内制剂质量安全及市场调控职能。医疗机构需对其院内制剂进行基本医学相关佐证数据的完善,如中药的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证据、药物适应症和禁忌症等。监管部门要适当放开院内制剂的利润加成自主性,充分考虑投料等各种成本上涨因素,促进有效院内制剂的产业化发展。

在人才培养方面,建议培养既能传承中医药精华又具备现代科技创新能力的人才。为做到基于传统组方规律、结合创新性组分配伍,优化现有制剂配比技术,还要培养掌握制药新方法技术又具有产业化视野的人才。

此外,还要开发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探索绿色发展新方式。优化中药原料来源结构,探索中药有效成分和作用机理,寻找可能的替代药物或资源。有效利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结果,推进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带动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

5岳秉飞委员:加快建设国家中药标本数字

化平台

在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对自然资源的标本进行数字化,采集标本照片和提取标本信息成为世界各国相关科学领域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中药标本是中药检验与科研的基础资料,目前仍然以半开放的形式仅向检验机构及中药学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学者提供阅览,传统的检索和查阅方法已不能满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对中药民族药标本信息资源不断增长的需要。”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研究员岳秉飞建议,加快建设国家中药标本数字化平台。

岳秉飞委员介绍,所谓中药标本的数字化,不仅仅是标本照片和基本信息的采集,而是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从形态、组织、大分子化合物和小分子DNA序列等多维度挖掘实物标本与中药基原、生产、质量和应用等全链条相关的信息,通过可视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的技术手段实现数字资源的展示、共享与交流。

“中药监管、科研、教学、临床等各领域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中药标本。与自然资源标本相比,中药标本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些标本是中药注册、检验、标准起草与修订的重要依据,是科研、教学、科普的重要参照,是中药产业发展和质量控制的存档资料,也是中医药正本清源和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根本。”岳秉飞委员表示,中药标本所涵盖的信息与中药全产业链的发展密切相关。然而,中药标本大多属于生物标本,不可再生,很多有意义有价值的标本因发霉生虫而造成不同程度的资源浪费和流失。与此同时,研究人员在中药标准起草、检验和科研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需要与准确标本信息进行比对和研究。基于此,急需建立全国统一的中药材标本数字化平台,满足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需要。

“可喜的是,去年底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中已经提出建立国家中药标本数字化平台。”岳秉飞委员建议,建立国家中药标本数字化平台要做好顶层设计,发挥各地区优势,整合资源,研究建立一个以中药标本实物为基础,具有一定专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国家中药民族药数字化标本平台,为生产、质控、标准制定、科学研究、教育科普等提供实物和信息支撑。数字化平台建设本身为公益性质,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设立专项经费;同时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现有馆藏标本为基础,选择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协作单位,针对具体品种,开展数字标本专题研究;开展专题协作和培训交流,加强药检系统在中药鉴定和标本管理方面人才队伍的培养。

6姚卫海委员: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

“我国规模化人工种植的药用植物已达500余种,200余种常用大宗中药材实现了规模化种植养殖,50余种濒危野生中药材实现了种植养殖或替代,基本满足中医药临床用药、中药产业和健康服务快速发展的需要。然而,在中药材在种植养殖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药质量和临床疗效,损害了中医药信誉”。基于此,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姚卫海提交了《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中药材种植因其农产品属性,生产、流通和使用管理涉及农业、林业、工信、商务、药监、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的职责,各部门都负责,又都不管的状态,导致中药材违规生产、质量问题和市场乱象屡禁不止”,姚卫海表示,“国家发布的中药材GAP只是技术指导原则,缺乏具体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上中药材种植及产地加工条件、技术方法落后,有时甚至将好药材加工成劣质药材、毒药材,严重阻碍了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中药质量无等级评判标准,药材质量良莠不齐、市场公平和公正难以体现,也影响着产业健康发展。另信息不畅,价格波动大,个体药农 “种药伤农”情况时有发生。

在姚卫海看来,解决如上问题,需从如下五方面着手: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种植产区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配合联动管理。推行规范化种植,建立全产业链的技术规范并加强过程控制,对于掺伪掺假、自行加工饮片、滥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农药等问题联合监管,源头治理,方能取得实效。

二、加强过程控制,保障中药材质量和安全。中药材从良种繁育、种子种苗、种植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农药化肥使用、采收加工等各环节的技术规程,各品种间千差万别。制定具体品种的生产规范和技术规程,让生产环节有法可依,确保新中药材GAP在技术上落地。

三、围绕中药的特点,以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可行性为目标,加强质量评价研究,质量等级标准制定,逐步完善质量分级评价标准、认证和标志制度,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四、建议完善保障优质优价的政策设计,健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市场机制,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①应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来保障质量和减少恶性价格竞争;②在政策设计上,重视质量、合理控制价格的招标方法和完善的配套措施;③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发挥第三方机构力量,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五、提高中药现代生产技术研发能力,推进中药农业与中药工业协调发展。提升中药农业在种子种苗、产地加工业、生态种养、信息化网络建设等方面发展水平,支持企业和院校、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开发和攻克产业发展的基础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关键技术的集群突破。

7吴焕淦委员:多措并举破中药材价格失衡

“一直以来,中医药疗法以‘简、便、验、廉’的特色深得人民群众的喜爱与信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以来,我国在中药质量保障、生产监管、品种保护等工作上,成绩斐然。但与之相对应的却是,目前中药‘价廉’的特征正在逐渐消失。”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员会医疗卫生专委会副主任、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吴焕淦坦言,中药材涨价的同时,部分医院、药店、企业面临的却是因尚未调整终端零售价格,处于亏损经营的状态。

“本轮中药材涨价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吴焕淦介绍,其中包括: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连翘等传统中医治疗瘟疫的相关品种消耗量加大;由于新版《中华药典》对中药质量要求提升推高了药材成本;由于中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疫情防控致用工物流紧张等,影响了一些中药品种的供应量。此外,出于对中药价格上涨的预期,市场中也出现了囤积、炒作的情况。

“尽管中药材价格波动属于市场行为,但也表现在了我国中药材从种植到流通各环节上,相关工作面临着一些瓶颈问题。”吴焕淦表示,一是中药材领域缺乏价格调控机制。目前相关部门更关注药品质量问题,而对价格缺乏监测和调控,更缺少进出口管控、国家储备等短期价格调整手段。这使得中药材的短期剧烈波动难以遏制,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提高了中药生产、仓储的相关成本。二是中药材种植呈现“低、小、散”特征。我国多数地区中药材种植仍处于“一家一户”分散集约化经营阶段,农场式、合作社等中药农业组织模式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仅有部分中药企业拥有符合规范的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整体机械化水平低,部分地区中药材种植、采收状况受劳动力影响较大。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失造成了药材产量下降、品质降低,进一步影响药材价格。三是中药材主要生产产区有限,中药材的种植以传统道地产区为主,往往局限在一省一市。该地的种植资源受到灾害等因素而被破坏时,会极大影响该品种的市场供应。如2021年河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波及影响四大怀药主产区,导致相关中药材种植受损产量下降,价格上涨。四是中药材领域囤积炒作打击力度较低。中药材属于特殊的农产品。由于部分品种产地单一、收获季节集中,产量相较土豆等大宗农产品较小,炒作者不必耗费太多的资金就能控制单一药材的价格。这导致一些游资进入中药材领域,炒家囤积药材,低进高出。部分经营商,也转化成为游资炒作中药材的“操盘手”,不断推高市场行情。目前我国对于此类现象的打击较少,力度较轻,达不到惩戒作用。

破解中药材价格上涨之困局,吴焕淦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应联合多部委建立中药材价格检测调整机制,由农业农村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关总署等部委,共同研究制定中药材领域价格监测及调控的基本意见,完善相关法规。组织有关部门设计中药材领域价格重点监测品种以及监测指标。完善部分重点药材的国家储备方案。对部分市场紧缺、涨价严重的中药材品种控制出口额度,优先供给国内市场。

其次,促进中药材规模化、机械化种植,进一步引导建立规模化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在基层推广中药材合作社经营模式。加大中药材种植机械化的研究推广力度,减少因劳动力流失带来的中药材产量下降。重点针对部分价格上涨过快的品种进行农业科学合作攻关,在保证产区环境的基础上加大产量,保证市场供应。

第三,拓展中药材高质量新兴产区。中药材作为一类较特殊的农产品,在土壤、水质等要求符合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当的跨区域引种。应在保证道地产区发展的前提下,促进对相关产区的土壤、水质、气候等自然特征的研究。优先在自然资源类似,经济水平较低的区域开展引种试点,并对引种药材的质量一致性进行研究。在扩大中药材产区的同时,助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第四,重点打击中药材领域炒作行为,在建立价格监测机制的同时,出台打击中药材领域炒作行为的相关细则。联合各大中药材市场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收集中药材价格波动时市场异常交易信息,对囤积、炒作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数量巨大的集团性炒作行为,可联合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进行集中查访整治。

8杜延安代表:完善推广中药材商品规格等

级标准

中药材从育种到种植、采收、加工、储藏、销售,产业链长、受生态环境因素影响大且不完全可控,同时还受种植管理、采收加工方法等人为因素影响,容易因质量不均而产生品质与品相的差异。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是影响中药材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统一的中药材规格等级标准对促进中药材市场交易的规范化发展、引导中药材市场优质优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直以来,国家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相关工作,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完善常用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2016年,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了《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编制通则》,并于2016—2018年先后发布了226项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但这是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中药材品质和品相制定的规格等级标准,标准的性质(约束力)属于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在市场上的应用还不够广泛。调研发现,亳州市部分药商还不了解该标准,实际应用中,部分药商还是采用市场自行形成的规格等级,一般分为统货和选货,中药材规格等级主要靠约定俗成和经验判断。在中药材上下游产业链上,以中药材商品规格为引导的定价机制不完善。尤其是医疗机构等应用端没有统一的等级和优质标准,优质难以界定,优价难以实现。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推广中药材规格等级标准。在现有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团体标准基础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学会协会和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持的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机制,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不断完善优质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

二是探索中药材规格等级与中药材上下游生产应用环节的衔接和联动机制。以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为切入点,探索中药材上下游环节优质标准的衔接和联动,促进中药材产品优质优价,推动中药产品的质量提升和中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关键词:中药材种植

1刘庆民代表:支持农村发展中药材种植业

如何利用中药材种植实现乡村振兴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泗水县苗馆镇隈泉村乡村医生刘庆民所关心的话题。今年两会,刘庆民带来了《关于切实加强推进中药材基地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他提出,应大力支持农村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

刘庆民建议,要坚持突出特色,分类实施。根据农村自然环境和市场经济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模式,如林药套种模式。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种植金银花、防风、射干等中药材,并面向全国农村推广种植。要坚持政策扶持,制定完善各项政策,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林下经济发展给予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应加大投入,跟进中药材示范基地的监督指导。要坚持机制创新。做好林果套种中药材基地项目,以点带面,提高农民中药材种植积极性,大面积发展林下中药材套种模式,力争把基地建设成集现代生态观光、旅游登山、中药果蔬采摘等农业科技惠农、乡村文化为一体的现代新型农村的中药材套种基地。

2李洪亮代表:以龙头企业带动中药材种植

业发展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代表通道”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九江柴桑区新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洪亮介绍了新合镇“千亩茶叶、千亩油茶、千亩莲藕、千亩中药材、千亩虾稻”的乡村振兴画卷,再次展现了中医药作为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李洪亮介绍,近年来,新合镇发展种植山楂、金银花等中药材种植产业,其中金银花种植面积超过3000亩,最大的单体种植面积达2000亩,有力带动了当地产业发展。但在发展初期,产业“小散弱”、农户种植积极性不高、销路不畅等问题,往往让一些地方“浅尝辄止”。

“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培育或引入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李洪亮说,相较于小型种植合作社、小型企业和散户,龙头企业具有销售稳定、抗风险能力强,市场敏锐度高等特点,可以帮助实现产业链的延伸,有效带动小型种植合作社、小型企业或散户种植。很多地方在实践中探索出“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政府在土地、金融工具、技术资源等方面组合发力,企业或种植合作社雇佣当地村民从事种苗、施肥、除草等工作,解决村民就地就近就业,在增加村民收入的同时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是非常成功的探索模式。

3熊维政代表:要加大中药材种植补贴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羚锐制药创始人熊维政提交了关于加大对中药材种植产业专项补贴力度的建议。

熊维政表示,中药的药效,离不开中药材原材料的货真价实。药企追求使用道地药材,就是源于其重要成分含量达到《中国药典》所注标准,这是达成高质量中药材的基础。但道地药材资源的保护和生产管理是关键,需要规划引导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稳步提升中药材质量。

“然而伴随着中药材产业的快速发展,种植标准低、企业规模小、专业人才少等制约产业发展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我国针对中药材种植方面的补贴还相对较少,产业整体布局及标准化程度还存有差距”,熊维政说。

基于此,熊维政建议:

第一、建立专用经费预算。通过建立科研单位负责种苗繁育技术研究、龙头企业负责优质种苗规模化繁育推广,并对种植农户进行技术指导的中药材种苗繁育联合体,保障中药材原料质量。此外,要出台具体政策以奖代补,加大对龙头企业专项补贴力度,支持其带动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

第二、设立中药材风险基金。将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全部纳入保险范围,提高种植户抵御风险能力,并给予种植补贴,提高种植户积极性。通过扶持补贴把中药材种植成本降低,实现中药材规模化种植,稳定中药材种植面积,从而大幅提高中药材产量,最大程度地提高“药农”收益,改善道地药材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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