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延安到西安动车票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粤环函〔2019〕968号)要求,深圳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锐意创新,成效显著。

  深圳市以开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结合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利剑三号”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为切入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年1-10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09宗,作出行政处罚1623,处罚金额12164.6092万元。其中,实施查封扣押128宗,限产停产22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8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9宗。媒体曝光企业违法信息99家,企业登报道歉62家,执法震慑成效显著。

  一、实战练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圳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成立大练兵领导小组,制定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全年度“以战代练”、“以赛代训”大练兵活动。深圳市大练兵活动以2019年“水污染治理决战年”、“深圳蓝”可持续计划、规范全市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为目标,通过“利剑三号”专项行动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市执法力量,采用交叉执法、联合执法、跨界执法和溯源执法、科技执法等手段,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茅洲河流域“小废水”企业专项整治、深莞惠茅洲河淡水河流域打击非法排污“百日行动”、联合公安、安监、城管、水务部门的“散乱污”整治、茅洲河流域专项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开展开展 10项执法行动、34项具体任务。通过打破地域、部门等限制,开展全方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以战代练,练就出一支素质过硬、能担当的环保铁军。

  二、建章立制,构建长效练兵体系

  1、构建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制度机制体系。深圳市将按照“执法基础支撑”、“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后续管理”框架设计,分类开展执法全过程制度体系建设,制定《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干部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表彰奖励制度》、《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清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关系,并将形成完整的生态环境执法制度体系,使全市的生态环境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提高全市的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2、统一深圳市各污染行业治理标准和执法标准。制定针对企业的工业污染源、危废经营单位、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散乱污”企业等十个行业的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规范化标准,组织茅洲河流域516家重点在管企业进行培训。制定电镀、线路板、污水处理厂等八个行业的执法检查指引,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夯实执法人员对各污染行业的现场检查知识,为锻造深圳市的环保铁军打下扎实的业务知识基础。深圳市通过制定各行业治理标准和执法标准,统一全市执法尺度,形成规范执法长效机制。

  3、建立稽查考核机制。深圳市围绕“利剑三号”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执法大练兵工作任务、日常监管执法、行政处罚及处罚案卷合法合规性等,深圳市开展了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率专项稽查、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全市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锐意创意,展现练兵特色

  1、充分利用法律顾问资源创新执法机制。在“利剑三号”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一家企业有涉嫌私设暗管和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打破常规,在执法人员进行开始调查取证时,便邀请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办案。引入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现场执法,有效利用了政府法律顾问资源,保障了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的法治专业性,规避了行政执法中的瑕疵,减少行政执法争议,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2、召开违法企业现场警示会。深圳市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在违法企业厂区内组织召开现场警示会,参与方包括环保执法人员、同一街道办其他污染企业负责人。通过执法人员现场介绍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违法企业现身说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利剑高悬,达到杀一儆佰的警示效果;也表明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大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对企业污染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3、按月进行全市培训练兵。“以赛代训、以案释法”是今年深圳市培训练兵的一大特色,我市举办了第一届的环境执法比武竞赛,竞赛的比赛选手均由深圳各管理局抽选优秀的执法人员组成,共计11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均有三名成员。竞赛内容不仅有基础知识必答题,还有基础知识抢答题、视频找茬题、案例分析启发题。同时,邀请三名专家进行现场点评打分。通过竞赛营造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比学赶超的氛围,规范执法人员的查案办案流程,强化相关法律知识,挖掘一批执法能手,全面提升全市执法队伍整体办案水平。

  4、加强宣传报道。深圳市借力媒体创新执法手段,邀请“第一现场”、晶报等媒体,参与对九某某公司、众众某厂、鸿某某公司的执法,报道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在主要媒体发布执法信息和警示性文章,提醒企业守法经营。在市局官网增设“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 专栏,及时报道大练兵的进展情况;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发表铁军风采文章,展现大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和铁军精神。积极向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APP大练兵专栏、等部、省级新闻媒体投稿,在深圳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深圳市的大练兵工作。

  5、借力科技创新执法技术手段。深圳市配置了无人机、无人船、管道机器人等高科技设备助力执法。通过应用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摄像、采样、取证性能,辅助执法,突破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取证方面的一些局限性,在执法行动中助力彻查污染,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典型案例办理过程

  1、某泰案件办理过程:

  (一)案情简介

  某泰电路板(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泰公司)涉嫌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污。2019年5月1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深圳市宝安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单位厂区内污水观察口16-131中进行了废水采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WSD201900***)显示,总铜浓度为9.12毫克/升(标准为0.5毫克/升,超标17.24倍)。该次检测总铜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10倍以上。我局现场检查发现,该污水观察井连接同一条污水管的三个相邻的污水观察井井壁均有渗漏,该污水管一直延伸到厂区外,从该污水管各个观察井观察,渗漏出来的废水从厂区内流动到厂区外污水观察井,厂区外污水观察井连接市政管网。

  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渗漏废水进行溯源,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后,在厂区内开展开挖溯源工作。开挖发现,在开挖的一号土坑内的积水与废弃槽内的积水和土坑内的积水颜色相似,为墨绿色。同时经过抽水试验,初步证明积水和土坑内相通,且开挖过程中,渗漏水量较为明显,渗水方向均是西南向东北。深圳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采样点采样,出具的监测报告(WSG2019/****)显示,土坑点位总铜浓雾22.3毫克/升,总铜浓度均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10倍以上。同时,现场检查时,现场废水站处理单位正在清空,其中有机废水收集池、应急池、综合废水调节池都是落地池,池内壁的防腐层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直接露出建筑砂石表面。

  (二)具体情况

  某泰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主要从事单面线

  路板、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的生产,年产量为15万公斤、20万公斤、25万公斤。该项目设置有配套的磨板、蚀刻、沉铜、镀铜/镍/锡/金工序,配套有21条沉铜线、4条电镀线。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于2019年5月23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理,并于2019年8月15日对该案作出处以罚款100万,责令停产整治的处罚决定,并将该案移送给公安进行处理。

  (三)案件启示

  在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执法人员对超标废水来源的问题持续调查,采取了深挖、多次对比监测、指纹监测等方法,使得本案行政完整的违法行为证据链。该案对辖区企业产生较大的震慑力,宣传了环保政策理念,推动了辖区企业对环保的重视和投入。

  2、某龙五金案件办理过程:

  (一)案情简介

  2019年7月9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及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某龙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化处理系统与一类污染物处理系统之间地面的生产废水收集管网沟内,有一条含镍废水管人为扒开(约1cm,无裂痕),致使含镍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管道直排流入厂界内东北侧的生活污水井内后再流入厂界外的污水井内。当日,执法人员会同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宝安区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分别于该公司镍废水收集管人为扒开处(报告编号WSS2019/0***号)、厂界内东北的生活污水井内(报告编号WSS2019/0***号、报告编号WSD201900***)、厂界外的生活污水井内各采集水样一套(报告编号WSS2019/0***号、报告编号WSD201900***)。编号为WSS2019/0***号的监测报告显示,镍废水收集管人为扒开处的化学需氧量为590mg/L(超标2.69倍)、总氰化物浓度为35.0mg/L(超标86.5倍)、总磷浓度为62.4mg/L(超标30.2倍)、总铜浓度为7.57mg/L(超标6.57倍)、总铬浓度为39.7mg/L(超标78.4倍)、总镍浓度为405mg/L(超标809倍),氨氮浓度为58.8mg/L(超标0.96倍);厂界外生活污水井处的水样中,化学需氧量为198mg/L(超标0.24倍),总氰化物浓度为8.65mg/L(20.6倍)、总磷浓度为20.4mg/L(超标9.2倍)、总铜浓度为4.60mg/L(超标3.6倍)、总铬浓度为11.2mg/L(超标21.4倍)、总镍浓度为173mg/L(超标345倍),氨氮浓度为33.4mg/L(超标0.11倍);厂界内东北侧生活污水井处的化学需氧量为315mg/L(超标0.97倍)、总氰化物浓度为30.3mg/L(超标74.8倍)、总磷浓度为21.8mg/L(超标9.9倍)、总铜浓度为8.91mg/L(超标7.91倍)、总铬浓度为13.1mg/L(超标25.2倍)、总镍浓度为359mg/L(超标717倍)。编号为WSD201900***的监测报告显示厂区外生活污水井水样中,总铬浓度为11.0mg/L(超标21倍)、总铜浓度为4.24mg/L(超标3.24倍)、总锌浓度为4.84mg/L(超标3.84倍)、总镍浓度为174mg/L(超标347倍);编号为WSD201900***的监测报告显示厂区内生活污水井水样中,总铬浓度为14.0mg/L(超标27倍)、总铜浓度为9.74mg/L(超标8.74倍)、总锌浓度为5.45mg/L(超标4.45倍)、总镍浓度为403mg/L(超标805倍)。

  为进一步调查该公司污水排放情况,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东北侧5米处的生活污水井管道处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为1米时,发现该公司生活污水井下方设有一条管径约30cm的塑胶管道,该塑胶管道中还设有一条管径约5cm的塑胶软管。现场可见管径约30cm的塑胶管道有水流溢出。经现场快速试剂快速测试后,显示铜、镍严重超标。执法人员会同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该30cm管道处采集水样一套,监测结果(报告编号WSS2019/0***号)显示上述水样总氰化物浓度为4.14mg/L(超标9.35倍),总磷浓度为7.67mg/L(超标2.84倍),总铜浓度为6.82mg/L(超标5.82倍),总铬浓度为2.16mg/L(超标3.32倍),总镍浓度为46.2mg/L(超标91.4倍)。

  7月10日,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沿着上述管径约30cm的塑胶管道继续挖掘,发现该公司生化系统设施东北侧角落地下设有一条管径约为10cm的PVC管,该PVC管有水流流出,执法人员对该水流进行水质快速测试,显示铜、镍严重超标(管径约10cmPVC管与30cm的塑胶管道相通)。当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深圳市宝安区环境监测站采样人员在上述PVC管处采集水样一套,监测结果(报告编号WSD201900***)显示上述水样pH为3.94、总铬浓度为1.20mg/L(超标1.4倍)、总铜浓度为10.2mg/L(超标9.2倍)、总锌浓度为2.59mg/L(超标1.59倍)、总镍浓度为32.4mg/L(超标62.8倍)。

  2019年7月11日,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沿着上述管径约10cm的PVC管道继续挖掘,发现该生化系统设施北侧靠墙的地下埋有一条管径约30cm的水泥管道,管道长约16米(一头连着管径约10cm的PVC管,另一头连接着污水处理生化处理系统与一类污染物处理系统之间地面的生产废水收集管网沟内)。管径约30cm的水泥管道内有液体,对管道内的液体进行水质快速检测,显示铜、镍严重超标。另在生化系统设施东北角处埋设的暗渠也被人为开有圆孔,孔上套有一根PVC管,一头连接圆孔,一头连接至旁边厂区雨水井内。

  (二)具体情况

  某龙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三村上下围第三工业区,属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5月13日取得原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项目设置有配套的酸洗、除油 、镀镍/铬/铜/金/银工序,有一套电镀生产线。某龙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的纳管标准与水质净化厂进厂设计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限值为160mg/L,总氰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0.4mg/L,总磷排放浓度限值为2.0mg/L,氨氮排放浓度限值为30mg/L,总铬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L,总铜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L,总镍排放浓度限值为0.5mg/L,总锌排放浓度限值为1.0 mg/L。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于2019年7月16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理,并于2019年8月22日对该案作出处以罚款100万的处罚决定,并将该案移送给公安进行处理。

  (三)案件启示

  在发现该案件的违法行为线索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采取多种技术手法固定证据,连夜开挖,使得本案行政完整的违法行为证据链,展现了环保铁军的优良作风。该案对辖区企业产生较大的震慑力,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了辖区企业增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决心。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