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黄河交响曲》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廖伟斌书法家 《新时代黄河交响曲》

《新时代黄河交响曲》

#《新时代黄河交响曲》|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新时代黄河交响曲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思想引领,法治护航。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河南省委政法委宣传处、河南法制报社联合策划组织“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系列报道活动,行进式展现河南沿黄流域以平安筑基、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建设平安的黄河、法治的黄河、美丽的黄河、发展的黄河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演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诗性乐章。

采访活动从3月15日启动,五个组20余人次的采访团沿黄河流经河南的市县区进行行进式报道,涉及三门峡、洛阳、济源、焦作、新乡、郑州、开封、濮阳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的23个县(市、区),行程近万公里。至4月27日,《河南法制报》和省委政法委“中原盾”、《河南法制报》“法直播”等新媒体同步连续刊发60余篇稿件,文字近10万字、新闻图片50余幅;推出现场直播39场、短视频45条,全媒体点击量达到千万+。

报道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了较好反响。全省政法机关给予报道活动充分支持,政法干警以不同形式关注报道内容。省委宣传部《新闻阅评》专家对报道进行专期阅评,并给予高度评价。

在这个如诗的春天,我们一起见证,河南沿黄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水域共荣之路;我们一起感受,新时代黄河儿女把思想引领、平安筑基、法治护航作为踔厉奋发、改革创新的深沉底色;我们一起倾听,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最美旋律——新时代黄河交响曲。

第一乐章 平安的黄河

平安,永远是黄河交响曲的第一乐章。

在历史的金色大厅演奏宏旨深远、波澜壮阔的黄河主题作品,首要呈现的旋律是:黄河安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上下滑动查看▼

黄河安澜

黄河安,天下宁。这个“安”字里,不止有河道疏浚、行洪通畅,更有岸基安全、支流安全、水质安全、人居安全。

4月4日,封丘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刘恩鹏介绍,几年前检察机关发现,封丘县黄河河道宽阔且平缓,河道内有大量的耕地资源,个别群众在河道内建造了不少影响黄河行洪的建筑物和养殖场。随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与县河长办联系对接,充分利用线索共享移送机制,对排查发现的31条黄河行洪安全隐患线索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及时向黄河河务部门及沿黄5个乡镇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整顿河道内行洪障碍物。经过治理,黄河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全部解决。

3月24日,“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记者在新安县采访时获悉,2019年以来,新安县“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为保护黄河安澜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安县检察院与河长办紧密联系,共接受河长办交办案件线索37件,立案28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政府依法履职,促使河道“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针对旅游开发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件,挽回生态损害赔偿资金102.7万余元。

三门峡市陕州区境内有淄阳河、金水河、五里河、苍龙涧河、七里河、青龙涧河6条一级支流汇入黄河。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曾有大量农业废水、工业污染和生活垃圾被直排入河,导致水质破坏、河道阻塞、河水断流,给黄河水质标准和安全埋下隐患。

当地检察机关向相关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清理金水河道垃圾,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并牵头与其他政法部门协同行政部门,对黄河支流进行全面“体检”,开启“六河同治”的系统化治理,共同书写了陕州区治水安民大文章。

如今,河畅、水安的生态环境,已成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篇目。

社会安定

实现黄河安澜之外,平安的社会环境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各地政法部门能动履职、凝聚合力,成为平安稳定社会环境的建设者、守护者和捍卫者。

3月22日,在位于三门峡市区北部的黄河公园,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会兴派出所指导员仝源泉一边带领民警、辅警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一边不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近年来,当地公安机关在沿黄村镇、黄河堤坝、黄河滩区开展不间断巡逻,完善沿黄生态廊道视频网络覆盖,和其他平安建设责任单位形成了全时段、全方位的沿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无独有偶。孟州市公安局黄河派出所是该市公安局为守护母亲河设置的专职派出所,除联合多警种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巡查外,他们还与行政部门加强配合,推动建立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格局。

4月19日,“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记者来到在濮阳县五星乡安寨村采访时,该村村委委员王彦振正在和村里工作人员盘点近期工作。近年来,濮阳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三零”创建,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治理力量整合,部署抽调政法、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1014名人员,到全县1014个村(社区)担任平安“村官”,以干部力量下沉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推动平安建设提档升级。

察众心以解民忧,施百务为筑平安。4月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巩义市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付振海说,近年来巩义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乡镇治安巡防人员积极参与保护区内的巡护工作,实行不定时、不定线、不定点全面巡护,对重点区域夜查,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湿地行为。环境变美了,治安更好了,巩义发展的势头更足了。

人民安宁

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迁建,发展多种特色产业促脱贫致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守护母亲河的各项行动,在筑牢生态屏障、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让黄河流域的人民群众实现了安居乐业。

4月4日下午,“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见到了老魏。他是长垣第一批迁建的滩区居民。现在,他和家人已在蒲东街道办事处黄河社区扎了根,全家住进了环境优雅的花园式小区,社区周边广场、超市、运动场一应俱全,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

黄河北岸的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是传统的毛皮加工集散地。过去,桑坡村加工出来的上千万张羊皮,给村民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也让村子陷入了污染风波。孟州市政法系统高效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对桑坡村污染问题进行彻底治理。3月29日,记者走进“桑坡·记忆”小镇,这里俨然已成为产业兴旺、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乡村振兴新典范。

同样的,封丘县李庄镇全镇22个行政村1.2万余户4万余人分3批全部搬迁到了黄河大堤外的李庄新区。4月4日接受采访时,李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郭涛说:“搬得出只是第一步,稳得住、能致富才能扎下根。”据介绍,封丘县法院、县司法局在搬迁社区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社区诉源治理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群众过上了舒心的好日子。

“我们村能发展得这么好,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是分不开的……”4月6日,站在位于村头的饮马沟景区,望着脚下滔滔的黄河水,荥阳市南屯村党总支委员张巍巍动情地说。近年来,荥阳市统筹安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布局文旅、湿地、产业项目,规划布局沿黄生态文化带,荥阳黄河流域核心示范区建设取得丰硕成效。

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区域,为让黄河滩区群众安心过上好日子,近年来,中牟县以“保障黄河安澜,促进滩区发展”为目标,以滩区居民迁建工程为载体,大力抓保护、全力抓治理,让滩区成为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幸福地。

河安、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业兴,“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在中原大地逐步成为现实。(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葆童 井春冉)

第二乐章 法治的黄河

黄河激昂薄云的涛声里,法治是最有力的音符。

法治的旋律有纠偏定向的铿锵,也有润世泽人的和谐,演绎着生动感人的黄河法治故事,铺展开浓墨重彩的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以法育人、以文化人。

上下滑动查看▼

依法治理

郑州市地处中原腹地,南依嵩岳,北濒黄河。4月6日,“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记者在郑州市沿黄河岸堤,聆听这里的治河故事。

刘某早年租用郑州市惠济区某村一块滩地成立化工有限公司,以经营乳化剂为名非法生产销售农药。在黄河滩区整治行动中,其简易厂房被拆。为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刘某在附近小树林深处采用夜间生产的方式持续违规经营。惠济区公安、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最后,刘某被惠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案是郑州市政法机关打响“黄河保卫战”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巩义市委政法委围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这一目标,整合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行业优势,建立服务保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运用法治手段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台前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严格落实巡河巡查制度,建立巡河台账,严厉打击非法采沙场、向黄河倾倒垃圾等行为,坚决打击取缔沿黄“散乱污”企业,切实保护“母亲河”的生态环境。4月21日,台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景辰向记者介绍,在台前县检察院的推动下,豫鲁两省五市十一县(区)检察院建立了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破解了地域管辖难题。该机制实施以来,豫鲁两省五市十一县(区)检察院协同办案15件次。

采访团记者了解到,在依法治理黄河的考场上,灵宝市政法系统一直是高分答题人: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类一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行政机关集中整治黄河流域“四乱”突出问题;市公安机关开展“黄河行动”,打击防范涉及黄河的违法行为……

保护水质

“现在不仅水质好了,空气质量也好了很多,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发挥了大作用啊!”3月27日,省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官到沁河河口村水库回访时,附近居民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沁河河口村水库入库断面有害物质严重超标。该院检察干警会同济源示范区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先后两次沿库区上游溯河而上,跨越豫晋省界,并会同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晋城河长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干警30余人,共同在山西境内开展“巡河”行动。为实现流域系统治理,山西、河南两省检察机关通力协作,2022年第三季度,沁河河口村水库水质恢复并得到有效保持至I类水。

黄河由渑池县陈村乡槐扒村入渑池境,在该县流程66.65公里。“可以说,西段村水库是渑池、义马两县(市)50多万百姓的‘大水缸’。”3月20日,渑池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彭江波介绍,2018年7月,他们接到群众反映线索称,西段村水库时常有人游泳、钓鱼,垃圾随地乱扔,水库旁还有6座烟炕,生产废弃物堆放在岸边,直接影响到水质安全。

由此,一场忠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实施源头深度治理的战役由此打响。渑池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管理部门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净化水源地周边环境,确保了群众的饮水安全。

温县境内有黄河、沁河、南水北调干渠等13条河流,其中有11条干支流汇入黄河。“前两年,我们在办案时发现,田间地头普遍散落着塑料瓶、铝箔袋等农药包装,对黄河流域水质和土壤安全造成隐患。”3月30日,温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亚楠介绍。找准“病灶”后,温县检察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通过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押金或定额奖励等形式充分增强经营者的环保意识,“环城水系”成为温县打造的重要生态宜居惠民工程。

法润人心

“保护黄河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如果您发现身边有宣传页中罗列的明确禁止的行为,可以通过这些途径举报……”3月30日下午,采访团记者来到“中国黄河文化之乡”武陟县。在该县嘉应观入口处,武陟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黄河保护法宣传。

“我们深入挖掘黄河文化之乡厚重的历史文化渊源,精心打造了以‘一核五区’为主体的黄河法治文化带,嘉应观便属于‘五区’中的治河治水法治文化区。”武陟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朱晓燕说,“在这里开展黄河保护法宣传,让游客感受中华民族治河治水厚重文化底蕴的同时,更能切身体会到依法保护黄河‘母亲’的那份责任和义务。”

3月24日,记者在新安县了解到,近年来,该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抓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在发展法治文化中,展现黄河新安段的特色和亮点,逐步形成了黄河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高度融合的具有新安地域特色的黄河流域法治文化集群。

新安县以沿黄生态廊道为依托,通过设置普法宣传版面、建设法治书屋和法治大舞台等,织密黄河流域普法宣传阵地网,营造沿黄流域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等活动,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沿黄群众的法治意识。

“大妈,现在还有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千万别贪小便宜……”4月4日,在濮阳黄河渠村法治文化广场,志愿者们在协助当地民警开展反诈宣传活动,结合最近高发案件,通过面对面讲解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反诈知识。

近年来,濮阳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三零”创建,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创新社会力量动员方式,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培育、发展、扶持群防群治队伍。该县成立了65家平安志愿者协会,发展志愿者4万人,组织志愿者开展基础排查、社区巡逻防控、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平安建设提档升级。

在新时代的黄河故事里,法治已融入每一个章回、每一个细节。(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葆童 伍红梅)

第三乐章 美丽的黄河

美丽,是对生态黄河最生动的诠释。

引人入胜的自然风景、底蕴厚重的历史文化、幸福生活的欢声笑语在黄河两岸融为一体,无不体现着大河之美。

上下滑动查看▼

生态之美

黄河这幅壮阔大美的丹青轴卷,从灵宝市开始在中原大地徐徐展开。3月15日下午,“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抵达灵宝,开始了为期近两个月的采访……

经过生态修复的小秦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如今已成为黄河中游特有动植物种类最丰富的地区。灵宝6条黄河一级支流水质全部达标,湿地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大批从西伯利亚前来越冬的天鹅“赖在此地”,成就了“天鹅之城”的美誉。

中牟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水草丰美,一望无际的绿色在脚下蔓延,清脆动人的鸟鸣声不绝于耳。近几年的秋冬季,大量的灰鹤、大雁、大鸨等保护鸟类在此停留觅食。千年雁鸣湖,如今名副其实。

从陇海铁路义马段向西北眺望,千余亩层叠错落中郁郁葱葱的森林和遍地盛开的野花惊艳了这个春天。没想到,这里曾是黄河南岸最大的露天煤矿——义马北露天煤矿遗址。昔日脏乱差的露天煤矿涅槃为绿树成荫的生态园,矿区由“黑”变“绿”。

俗语说,黄河水“一碗水,半碗沙”,可在济源,记者看到黄河澄澈透明、碧波荡漾、鱼翔浅底。在济源示范区坡头镇,湛蓝的黄河之水镶嵌在油菜花海里,分不清是水的世界还是花的世界。

惠济区是郑州市内生态水系最丰富的区,森林覆盖率达42%。该区已建成16平方公里“一山美景,两季有果,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邙岭大型水土保持生态园、沿黄河长27千米宽1千米的生态防护林带和廊道,在郑州北部形成了绿色屏障,构筑了绿色长堤。

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开封柳园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重叠区域内,鱼塘和看护房已清退完成,大面积种植了保水保土能力强、防沙固沙效果好的菌草,并发展菌草产业,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记者在兰考县东坝头镇瞻仰毛主席视察黄河纪念亭时,想到我省政法机关发扬战天斗地的焦裕禄精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刷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化之美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源远流长的黄河文化在新时代更显辉煌灿烂。

记者在郑州黄河岸边的花园口事件记事广场,看到一尊碑形建筑标识,上书“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几个大字。这是我省在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设立的首个示范基地建筑标识。据了解,省司法厅联合河南黄河河务局,打造了横贯8个省辖市的普法精品工程——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从大禹治水到雍正敕建嘉应观,从修建永济渠渠首到兴建人民胜利渠,武陟县是千年古县,是中国唯一的黄河文化之乡。该县精心打造了以“一核五区”为主体的黄河法治文化带,推动黄河文化和生态保护融合,让黄河文化“活”起来。

作为中华圣贤、道家鼻祖老子的著经之地,灵宝对《道德经》所云“上善若水”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也以上善之念、上善之策、上善之力把“黄河文章”做得十分出彩。

打造黄河文化遗址展示体验区,规划建设新安汉函谷关遗址公园,建设地质研学基地,筹建中国书法馆、黄河石文化博物馆……新安县已经完成了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温县法院与县河务局在温县“黄河·太极”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举办了多期“玉兰亭故事会”,邀请当地专家学者向河务执法人员讲解如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在黄河沿岸乡镇,该县司法局打造了各具特色的普法文化阵地。

黄河原阳段北岸观景平台前的小广场上人头攒动,原阳政法机关联合在这里设置了黄河保护法宣传展板、展台。游人驻足大禹治水雕像前,感悟华夏先民百折不挠、博大包容的黄河文化精神,在答题闯关活动中寓学于乐,学习黄河保护法。

上述种种只是中原儿女重绘河南黄河文化长卷中的些许笔意墨韵。

保护文化遗产,传承黄河文化,讲好黄河故事,全省政法机关在完成守护黄河安澜的同时,着力提升黄河法治文化品位、品质、品牌。

幸福之美

黄河是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政法干警、群众、记者对此都有着切身体会。

“呦,宝宝真乖!”90后民警张思远逗着襁褓里的婴儿。在兰考县公安局坝头派出所张庄警务室,村民王某夫妇抱着孩子来改姓氏。更改姓氏需要与警务室民警合影拍照,张思远几句话逗得孩子精神起来,一片欢声笑语中,大家高兴地合了影。

张庄村是当年焦裕禄首次成功试验防风固沙的地方。东坝头印下几代领导人的足迹。毛泽东主席曾两次到东坝头视察。习近平总书记在张庄警务室提出了“恪尽职守、热情服务,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多作贡献”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鼓励当时的贫困户闫春光早日脱贫。如今,早已脱贫的闫春光不但办了蛋鸡养殖场,开了石磨香油手工作坊,还借着张庄村发展乡村旅游的春风,把生意做到了互联网上。

历史上,位于黄河九十度的大拐弯处濮阳县渠村乡多次发生决堤。1976年,水利部黄委会在渠村乡建设一座大型黄河分水闸。40多年过去了,渠村分洪闸工程至今从未开启使用过,这里也成了人们休闲旅游欣赏黄河的景观地。

五星乡安寨村是濮阳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的缩影。整洁亮丽的村容村貌、大街小巷道路实现了硬化、新型社区高楼拔地而起,老人悠闲踱步、幼儿开心嬉戏……记者走在安寨村,看到了一片和谐安定的景象。

“这些年来,生态环境改善非常明显,过去河滩上的泥经常散发着臭味,如今的黄河泥自带一股清香。”李氏黄河澄泥砚第六代传承人李伟说。

“官渡古战场,就在俺村旁。以前环境差,如今不一样。基层治理好,生活新风尚。幸福新生活,感谢共产党……”官渡镇村民自编的快板书,记载了黄河滩区群众的美好生活。

望着一泓清水穿越城市,在落日余晖映照中缓缓汇入黄河,滩区一名群众说:“黄河是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现在越来越好,我们的日子也越来越红火。俺们是幸福河边的幸福人。”(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葆童 李蕴真)

第四乐章 发展的黄河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黄河交响曲的黄钟大吕。

站在黄河岸边极目远眺,法治护航下的我省沿黄各地生态优先、水域共荣、文化传承、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壮美画卷徐徐展开,尽收眼底。

上下滑动查看▼

生态文旅

大美的黄河,是流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也成为当地高质量发展的优质资源。

3月17日,记者循着沿黄生态廊道一路向东进入陕州区。城村是黄河进入陕州区流经的第一个村庄。近年来,城村依托黄河绿色长廊,发展果蔬采摘特色产业,全村种植葡萄2000余亩,年产葡萄350吨,年产值500余万元,村民人均收入、村集体收益持续增长。这只是三门峡陕州区实施以黄河生态促发展战略的一个缩影。

作为黄河入豫的第一个县级市,灵宝市探索出立足优势着眼长远的长生久视的发展之道,把依法治理下的大美黄河生态作为重要的发展依托资源,依托函谷雄关、黄金之城、苹果之乡、道家之源等厚重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文旅资源,系统谋划,不断擦亮叫响函谷论道、中原之巅、金城果会、拜祖大典等文旅名片,全面提升灵宝文旅品牌影响力和引领力。

三月轻风麦浪生,黄河岸上晚波平。孟津,是黄河生态的重要屏障、黄河安澜的重要节点、黄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

“孟津全力打造‘创新转型新高地、黄河文旅精品带、乡村振兴引领区、宜居宜业幸福城’。”洛阳市孟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宏斌3月25日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孟津区政法机关以高质量的平安建设,助推生态河、平安河、幸福河建设,为黄河生态保护、黄河文明传承、沿黄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如今,山更绿、水更清、发展更强劲、社会更平安已成为孟津经济社会发展最丰厚的资源。

台前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隅,地形呈犀角状伸入山东腹地,黄河、京杭大运河在这里交汇,形成了独特的黄河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1947年夏,台前人民全力支援刘邓大军强渡黄河,揭开了全国解放战争战略反攻序幕。4月21日,记者在此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台前县坚持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全链条发力,做实黄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统一工作,全力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就了河清、岸绿、景美的沿河风光。该县依托当地特有黄河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推出特色文旅品牌,推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色产业

在探索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黄河流域各地充分挖掘资源,结合本地实际,打造特色品牌,让强项更强,让“长板”更长,进而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3月30日,记者来到“中国黄河文化之乡”武陟县。武陟县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焦作市东南部,是黄河、沁河交汇处。武陟物产资源丰富,是四大怀药的原产地。“武陟大米”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是河南省唯一入驻国家大米博物馆的农业品牌。

当前,“中原农谷”建设正酣。原阳拥有全省面积最大的黄河滩区,粮丰果茂一直是这里的优势,以预制菜产业为代表的绿色食品产业正在原阳大地上飞速崛起。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中原农谷”高质量发展,原阳县法院在“中原农谷”南区(原阳县)预制菜创新示范产业园区成立法官工作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月21日,记者在原阳县检察院采访时获悉,该院出台了《服务保障预制菜产业发展九项措施》,为预制菜原材料绿色健康保驾护航。

近年来,新安县利用黄河留给新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和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积淀,在发展法治文化中展现了黄河新安段的特色和亮点,逐步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黄河流域法治文化集群的品牌资源。“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乡亲们在家门口就能挣工资,更有干劲,钱包更鼓,精气神更足,处处焕发勃勃生机……”3月24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新安县委书记宗国明对“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记者说。

法治赋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3月21日,“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记者刚走进煤城义马市,第一眼便震撼于这个资源型城市的深层蝶变。义马市法院创新提出的“破产清算+产业拯救”模式,义马市检察院督促企业合规整改……在产业转型过程中,义马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老企业革新再造进行法治赋能,为新企业行稳致远提供法治护航,营造法治化营商“软环境”,提升高质量发展“硬实力”。

4月6日,记者在黄河流域荥阳段采访时获悉,2021年以来,荥阳市高站位谋划、全方位推动,在全市部署打响了黄河滩区综合整治、南部矿山石材违规开采整治、北部违规墓地整治、全域违法建筑整治、项目违规圈占土地整治、生态绿化“六场硬仗”,全面推进荥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开封市龙亭区文旅景点占全市总数的70%。创新推行文旅专属网格治理工作法后,2022年以来,该区共受理相关事件4677件,办结4589件,办结率98%。4月15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区以全域旅游创建为契机,在景区周边设立“红色驿站”,服务广大游客2.8万余次,并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隐患排查,稳定了旅游市场。

4月19日,记者抵达濮阳县采访。近年来,濮阳县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护航经济发展,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逐步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濮阳县政法机关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范县民情有古风,一团和蔼又包容……”4月20日,记者在范县郑板桥纪念馆感受板桥文化,再一次读到了清代郑板桥写的这首诗。近年来,范县加快推动构建在政治引领下的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治理新体系,凝聚起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磅礴合力。

在“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系列报道历时近两个月、行程近万公里的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河南黄河流域将平安建设作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不断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法治赋能护航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要素,使“枫桥经验”焕发出新时代生机,奏响了一曲曲政通人和的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伟大乐章。 (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葆童 李治群)

审判发力 守护黄河

——全省法院系统发挥审判职能守护黄河安澜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系统坚决扛稳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总抓手,着力构建覆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和一体化保护,在新时代黄河生态保护大合唱中展现司法担当。

上下滑动查看▼

突出改革创新

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我省法院深入扎实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从“点”到“线”再到“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全面系统、整体协同保护。

2018年,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积极探索由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省内黄河干流的刑事和检察公益诉讼环境资源案件。2020年9月,报请省委和最高法同意,确定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对省内黄河流域的全部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2021年11月,经最高法批准,省法院在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区域由黄河流域扩展至南水北调干渠和淮河干流流经区域,形成“两横一纵”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框架。

2022年8月,省法院报经最高法、省委批准,进一步将集中管辖范围扩展到全省,确定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18个基层法院对全省环资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构建以流域、生态功能区为特征的覆盖全省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施集中管辖以来,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受理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361件,审结2302件,案均审理天数为32.35天,比实施集中管辖之前82.53天减少50天,集中管辖系统治理优势不断凸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趋好。最高法对黄河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河南模式”充分肯定,省法院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突出服务大局

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持续提升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和教育功能。严惩向黄河干支流倾倒排放固体废物、污水、废气的违法犯罪行为,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黄河河道违规采砂、非法采砂等犯罪行为,确保黄河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邵某峰非法从黄河河道内采砂销售,对黄河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0万元。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救济和赔偿功能。审结涉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645件,赔偿金额达1.09亿元。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私益,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某化工公司在黄河支流涧河上游排放工业废水,导致下游的某养殖场的鱼苗全部死亡,义马市法院判令其赔偿鱼苗损失及环境修复费用12万元。大力支持社会环保组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依法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某化工公司将废硫酸交给无资质人员倾倒入黄河支流,对地表水和土壤造成严重损害,人民法院依法支持河南省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判决某化工公司赔偿环境治理费用600万元。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预防和监督功能。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理念,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79件,非诉及行政执行案件3212件。某水产养殖公司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100余亩鱼塘,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当地政府对鱼塘及附属设施予以拆除,有力打击了黄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

突出协同配合

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格局初步形成

打造府院联动新样板。省法院与省政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将环境资源审判纳入府院联动大盘,共同做好环境资源案件诉源治理、矛盾化解、生态修复等工作;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会签《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会签《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等8个文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在全省法院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有机衔接,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

扩大区域司法协作圈。省法院与青海等9省区高级法院共同签署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黄河流域间的协调联动机制。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法院、陕西省渭南市中级法院会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共建黄河中游流域大保护、大协作的新格局。

加强公检法协同保障。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签《关于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关于实行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出台《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指引》,完善公检法司协调配合,形成协同治理合力。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与三门峡市检察院就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

突出生态修复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积极适用环境禁止令。全省法院共发布禁止令315件,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被告人邵某某等5人未取得采砂许可,在黄河河道内非法采砂2万多立方米,直接危害黄河河势稳定,人民法院在判处5人有期徒刑、罚金的同时,依法适用环保禁止令,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采砂活动。

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全省法院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239.2万元,让违法犯罪者痛到不敢再犯。某工程公司非法租用耕地进行工业活动,导致黄河滩附近耕地种植条件和生态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人民法院在判决该公司支付120万元修复费用的基础上,另支付惩罚性赔偿74万余元。

创新审判执行方式。灵活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认购碳汇”等环境资源审判独有的裁判方式,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2018年以来,黄河沿岸补植树木11.6万株,增殖放流鱼苗121.26万尾,促进30处矿山得到及时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张东方)

检察监督 重拳出击

——我省检察机关护航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纪实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近年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黄河国家战略,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保护机制,以法治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上下滑动查看▼

涉黄河案件集中管辖

树林蓊蓊郁郁,田间阡陌交通,远远望去,好一派美不胜收的田园风光。这是近日记者在洛阳市孟津区国有孟州林场冶戍林区看到的画面。国有孟州林场冶戍林区既是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也是当地城镇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而在3年前,这里长期违法建有大量养殖场,产生大量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

2020年7月,省检察院将该案线索交予该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办理。郑州铁路运输分院于同年8月向孟州市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但由于涉案区域属于“飞地”,行政管理职能与责任存在交叉,加之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整治工作进展缓慢。

为解决跨市级行政区划治理难题,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报请省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相关部门明确了行政管理职能与责任。不久后,林区内违法养殖企业全部退出。目前,已复种复绿340余亩林地,播撒草籽、生态补水等湿地和水源地生态修复提升工程也已完成。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姜新国介绍,涉黄河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是在不断探索中形成的:自2018年12月开始,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将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集中由河南铁路检察机关管辖;自2020年9月开始,集中管辖地域范围由干流扩大到整个流域,案件范围也扩大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河南黄河河务局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

“以前,空气中到处都飘着家禽粪便的气味,路面也让采砂的大车压得坑坑洼洼,现在大不一样了……”近日,谈起家乡的变化,家住原阳县黄河北岸的李大爷高兴得合不拢嘴。

2018年年底,最高检和水利部联合组织开展了沿黄九省区参与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中,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探索形成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旨在携手水利、河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推动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根据“河长+检察长”制,新乡市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组建办案专班,重点开展非法采砂挖砂、非法侵占防洪工程等专项行动,与沿黄乡镇政府、河务局等部门沟通,有效加强了黄河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生态保护。“通过‘河长+检察长’制,形成司法力量与行政力量的合力,解决了很多以前难以解决的问题,产生了1+1>2的河湖治理效果。”新乡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说。

2020年年初,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纳入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由省委领导同志领衔推进。河南省委改革办、省检察院、省河长办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共同制订《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并发布实施。如今,“河长+检察长”制已被写入河南省“十四五”规划。

“四大检察”融合发力提质增效

2022年年初,最高法发布10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由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新乡某化工企业向黄河河道倾倒危险废液案榜上有名。

该案中,涉案企业被判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金等费用上千万元,多人获刑。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现,该化工公司系民营企业且是当地产业扶贫项目。公安机关仅将12名倾倒废液的自然人移送审查起诉,未将化工公司涉嫌单位犯罪移送审查起诉。

考虑到该公司非法处置的危险废液数量已经远超刑事立案标准,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依法追诉,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公司账户不予冻结、资产不予查封,对法定代表人取保候审,督促公司涉案人员完善内部管控和污染防控制度,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该公司与生态环境部门达成了3年分期支付赔偿款的协议,通过鼓励企业用技改资金折抵环境修复费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进而实现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时遇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形,主动及时向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线索,刑事检察部门对于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情形,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强化衔接,通过‘惩治+修复’,有效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罗瑞说,“‘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相当于保护治理的手段已由一个拳头变成了四个拳头。”

打造保护黄河“升级版”

2月21日,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召开工作会议,环境资源案件刑事办案组被评为优秀办案团队。该院通过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专业化办案团队+多元化社会化治理”三位一体司法办案模式,以法治手段保护生物多样性。

2022年4月,该院研究出台了《检察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暂行规定》,形成协作紧密、合力攻坚的跨区划办案工作机制,同时组建了环境资源案件刑事办案组及公益诉讼办案组。办案组采取“1名员额检察官+n名检察辅助人员+n名书记员”模式,根据案件类型合理设置独任办案单元,开展理论、实务、研究一体化工作。

同时,该院环境资源案件刑事办案组加强与省内沿黄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有益借鉴。2022年3月,该院与公安机关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与配合工作机制,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2022年5月,该院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探索建立了检法工作协作配合会商机制,努力在协同履职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吕峰 王天润)

“河长+警长” 联动协作

——我省公安机关纵深推进“黄河行动”

2023年2月22日至24日,省公安厅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联合举办2023年综合执法联合培训班。我省公安机关深化“黄河行动”,强化公安机关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务部门行刑衔接,推动黄河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上下滑动查看▼

高位部署 高效推进

2023年3月11日,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海洋到三门峡调研指导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就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工作重点、亮点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与当地公安民警深入交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近年来,省公安厅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高位部署高效推进,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妨害高质量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立足公安职责,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各地以深化“黄河行动”为抓手,积极完善打击整治、规范执法办案、沿黄治安防控“三大体系”,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更加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健全完善“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协助河长履职治河,围绕河湖管理重点和难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动执法、联合会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探索“黄河行动”有益做法,推动打防管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

行刑结合 协调联动

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进一步完善多警种和跨地区协作机制的同时,与检察、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黄河河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打好合成战,增强打击犯罪的“软实力”。

行刑结合,协调联动。2019年,省公安厅党委下发《保护母亲河——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行动方案》后,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由班子成员带队,分头走访对接黄河河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征求意见、对接协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与法检机关沟通协调,健全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研判制度,先后3次召开“黄河行动”恳谈会,共同联手破解难题。

我省黄河、淮河、长江、海河流域公安机关实施“四河同治”,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公安厅要求,同步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此同时,省公安厅以“一纵一横”的工作思路,将“黄河行动”全面提档升级。横向方面,建立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联动协作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等18个成员单位组成,推动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严打严治工作“省级牵总、市级主责、县级主战”工作格局。纵向方面,初步建立全省黄河流域9市1区纵向警务协作机制,指导三门峡、濮阳两市分别与相邻省份建立警务合作机制,有效解决省际综合执法的瓶颈问题。

显性用警 震慑犯罪

344名河道警长,6个生态保护警务室,这是三门峡市公安局因地制宜落实“河长+警长”工作机制,推动“黄河行动”向纵深发展的最有力见证。三门峡市公安局通过设立三级河道警长、建立生态保护警务室的做法,将工作能效覆盖206公里沿黄生态廊道。针对夏季在沿黄生态廊道夜跑的群众多等情况,执勤民警将巡逻时间延长至22时,防止了各类意外案事件发生。

孟津位于黄河中下游分界线,沿黄直线距离59公里,沿岸的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白鹤派出所建立“黄河沿岸治安联盟”“黄河沿岸救援联盟”,针对辖区旅游景点多、客流量大的特点,将小浪底景区、黄河廊道等黄河沿线景点安保人员组织起来招募为“义务警察”,每天通报辖区警情,轮流参与黄河河道、沿岸景区巡逻防控,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在省内黄河沿岸,各地公安机关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在实现警力下沉、阵地前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形成治安防控合力,有效解决了出警速度慢、群防群治欠缺的问题,通过“显性用警”全面落实沿黄常态化巡查管控,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守在点上、巡在线上、摆在面上,在服务群众、震慑犯罪、守护生态环境、提高群众安全感等方面发挥了十分明显的作用。

雷霆出击 精准打击

2022年4月13日晚,郑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桃花峪水上派出所民警王振、李振阳巡逻时发现黄河河道内有非法捕捞人员。他们迅速赶往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查获非法捕获的黄河野生鱼若干,查扣作案船只一艘以及电鱼工具若干。该分局民警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加大巡逻密度、打击力度,强化联合治理,对于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守护母亲河安澜。这只是我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黄河行动”的一个缩影。

新乡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污染环境案,打掉一个向黄河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查明涉案危险废物4400余吨。安阳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特大污染环境案,打掉多个非法倾倒处置废铝灰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查获含废铝灰危险废物27700余吨。

2019年“雷霆40号”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2020年“雷霆5号”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破坏生态保护、妨害高质量发展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雷霆4号”严厉打击涉水涉粮涉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行动;2022年“雷霆7号”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环境领域与黑加油站(点、车)突出违法犯罪。“雷霆行动”以雷霆之势实现对黄河流域破坏生态保护妨害高质量发展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打击、整体打击、规模打击和精准打击。全省公安机关汇聚全警之力、调动社会力量,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切实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中原更加出彩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杰)

打造阵地 擦亮品牌

——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持续提档升级

在郑州黄河岸边的花园口事件记事广场上,一尊高高的碑形建筑标识上写有“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几个大字,在其方形基座上,还刻有黄河走向图,这是我省在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设立的首个示范基地建筑标识。今年,我省将在所有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示范基地上设立此类建筑标识,进一步打造“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品牌。

上下滑动查看▼

阵地建设不断推进

郑州黄河花园口法治文化基地是我省命名的首批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示范基地。园区内有1938年6月震惊中外的中国抗战花园口扒口碑、八角亭、抗战浮雕墙、黄泛区、花园口事件记事广场等历史遗存,有黄河流域文化的河韵碑林、黄河治理成就的安澜广场以及黄河生态林廊道等景观设施,是集观光、旅游、教育、法治于一体的开放式休闲园区。

“现在,我们正依托花园口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如火如荼地开展黄河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刚刚过去的这个4月,我们沿黄各镇、街道开展了法治讲座、送法进社区等普法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增强保护黄河的法治意识,推动黄河保护法深入人心。”郑州市惠济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张静说。

今年2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印发通知,公布了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第二批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据悉,去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内涵品质,打造一批高品质、区域性法治文化阵地集群,省司法厅在各地各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过逐级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确定濮阳渠村黄河法治文化广场等33个基地为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第二批示范基地。

2018年,省司法厅联合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在700多公里的黄河河南段打造了横贯8个省辖市的普法精品工程——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并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目前,我省正不断提升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品质内涵,通过开展示范创建、融入法治元素、提升科技支撑等举措,不断增强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品牌影响力,法治教育作用不断发挥,已成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的一块金字招牌。截至目前,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共建成普法长廊集聚群53处、法治文化示范基地43处、普法成果展览馆4个、“黄河工程与文化融合示范点”8个,设置普法标志牌2800余个,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实践的“打卡地”。

法治元素不断融入

“我宣誓,做黄河保护法的坚定捍卫者、有力传播者、忠诚践行者……”伴随着青年志愿者倡议书的诵读,“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活动在花园口事件记事广场被推向高潮。

为推动黄河保护法有效实施,今年3月20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等10多个部门共同主办“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活动,推动河南黄河保护治理迈上法治化轨道。

活动现场,氛围热烈、人头攒动,法治文艺节目现场演出深受群众喜爱,“沉浸式”普法互动游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剪纸、糖画制作等传统特色民俗文化展出更让群众驻足观赏。

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成以来,法治元素不断融入,从3月起,气象法治文化元素开始融入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成为黄河岸边的‘微景观’。目前,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网络安全、防诈骗等越来越多的内容融入“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其承载的内涵不断丰富。

“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一曲《黄河大合唱》唱出了中华儿女不屈不挠的民族魂。近年来,围绕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和普法宣传,沿黄各地的司法、河务等部门紧扣法治宣传为民惠民宗旨,积极创作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推出戏曲、小品、微电影、动漫等原创作品150余部;此外,广泛开展宪法、水法、防洪法、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等普法宣传,开展“黄河法治文化千里行”活动,受教育群众260多万人。

普法品牌持续擦亮

标识整体为“同心圆”形状,主体由河南地图、“几”字黄河、艺术变形字“法”组成,象征着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和谐圆满、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2022年7月,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联合举办的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法治品牌标志标识征集活动评选结果发布,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法治品牌标识正式上线。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标志标识的推广运用,着力提升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内涵品质,讲好黄河法治故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把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打造成更深厚、更具特色、更有影响力的全国法治建设亮丽品牌。

借助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我省将普法工作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相结合,3年来,共清除违规建筑268万多平方米,处置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512起,河道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封丘县李庄镇滩区居民迁建采用“普法+”工作理念,确保迁建过程公开公平公正,4万余名滩区居民顺利搬迁。

“在去年发布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专属LOGO的基础上,我省今年还准备打造法治文化带卡通IP,进一步树立法治文化带品牌形象,提升其影响力。”据介绍,目前,沿黄有关地方及部门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坚持“VR、AR、AI”并举,“声、光、电”并用,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地提升各个基地的普法宣传效果,推动阵地带建设提质增效。同时,各地在沿黄乡村建设法治文化基地,通过设立法治图书角,开展法治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等系列宣传活动,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河南法制报记者 董景娅)

以案为鉴 依法促改

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强化审判执行,不断开拓创新,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有力抓手;坚持积极作为,彰显审判职能,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生动践行法治观念,才能实现惩罚犯罪、教育改造与修复生态环境多重目标的协调统一。

上下滑动查看▼

买某强等6人污染环境案

依法适用环境保护禁止令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4日,被告人买某强安排被告人尚某锋、贾某立、王某光、高某明在被告人杨某利位于孟州市南庄镇的染色作坊内对羊皮染色加工时加入铬粉,并将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桑坡村公共排水沟。被告人杨某利明知其羊皮染色作坊不具备处置铬液条件,仍将其作坊租给买某强用于羊皮染色加工,并收取费用。经鉴定,杨某利染色作坊车间外排口所排废水中铬含量23.1mg/L,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裁判结果

孟州市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买某强等6人违反国家规定,对外排放废水含铬量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一审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买某强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禁止被告人买某强、尚某锋、杨某利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排污有关的经营活动。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

典型意义

孟州市南庄镇是亚洲最大的羊皮加工生产基地,由于生产工艺的特殊性要求,当地存在较大水污染风险,对黄河流域孟州段的水体保护构成严重威胁。本案对污染环境犯罪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环境保护禁止令,体现了环境资源审判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避免了生态环境损害的再次发生。

某专业合作社、孙某勇等非法采矿案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黄河生态环境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封丘县某专业合作社股东孙某勇等7人对月牙湖鱼塘清淤采砂,未向有关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2018年5月18日和8月31日,封丘县河务局、封丘县环保局分别对孙某勇等人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被告人孙某勇等仍继续采砂、卖砂,直至2018年10月份才停止采砂。经河南省基本建设科学实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鉴定,该湖处河砂为特细砂。经封丘县众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封丘县价格鉴定中心对遗留在现场的砂堆价格进行认定,结合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某专业合作社、被告人孙某勇等7人非法采砂价值364.4409万元,自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2月23日被查处时,共得到卖砂款212.6429万元。

裁判结果

封丘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某专业合作社、被告人孙某勇等7人违反矿产资源法,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采矿罪,遂判处某专业合作社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勇等7人有期徒刑3年等不同的刑罚,并处罚金,非法采砂价值364.440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扣押的赃款25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意义

封丘县陈桥黄河湿地是国家级鸟类保护区,中上游随河水裹挟的大量矿产资源在此沉淀,矿砂、铁砂资源丰富。法院准确把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严厉打击严重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彰显了法院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

郭某森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将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作为最终目标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被告人郭某森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雇用挖掘机在宜阳县锦屏镇大雨淋村的山坡上修建道路和平台,经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和张家口鼎盛林业司法鉴定中心认定,被占用土地中有19.43亩为林地,且该林地的原有植被受到严重毁坏。后被告人郭某森于2021年和2022年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内补栽柏树苗1500棵,现被毁林地已全部复种修复。

裁判结果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郭某森非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及积极修复受损林地等情节,判处被告人郭某森罚金人民币2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坚持“保护优先、恢复为主”的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新理念,将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最终目标,引导被告人购买1500棵柏树苗对被占用林地进行补栽补种,使受损林地得到复种修复,并将修复情况作为酌定从轻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实现了惩罚犯罪、教育改造与修复生态环境多重目标的协调统一。(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张东方)

以案为鉴 依法促改

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国家大局,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目标。结合黄河流域司法保护特点,丰富完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才能为保障黄河秀美安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为全面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指引。

上下滑动查看▼

李某杰等人盗掘古墓葬案

有力保护黄河历史文化遗产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被告人李某杰等人利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板、木棍、编织袋等,先后两晚在花生地挖掘盗洞。李某杰组织挖洞,被告人刘某波负责扛土,张某和谢某周负责放哨。9月15日,李某杰、刘某波在花生地查看情况时被村民发现并报警,二人被抓获。案发地点处于梨林镇裴城汉墓地,本次盗掘区域古墓葬的年代为汉代,盗洞位于M1和M2墓室中间区域,M1、M2为大型贵族墓地。经济源市文物工作队现场调查,李某杰等人挖掘盗洞位置位于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裴城汉墓地核心区域。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鉴定,被盗现场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轵国故城保护范围内。

裁判结果

济源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杰伙同被告人刘某波、张某等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规,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盗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对轵国故城区域的文化遗存造成较严重破坏,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故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杰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5000元;二、被告人刘某波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三、被告人张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0元;四、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对盗掘古墓葬的犯罪事实、犯罪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作出正确认定,并判处相应的刑罚,严厉惩治了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有力保护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韩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筑牢省内黄河流域渔业生态屏障

基本案情

在2022年6月禁渔期间,被告人韩某某在新安县黄河小浪底水域禁渔区内,驾驶船只,使用抬杆推网的禁用方式捕捞水产品,后将捕捞的水产品出售给他人,获利1.95万元。案发后,非法获利已全部退缴。

裁判结果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韩某某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遂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作案工具(渔网两套)予以没收;对被告人韩某某自愿退缴的违法所得19512元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本案案发地系黄河小浪底水域,属于我省生态环境重要区域和敏感区域,本案的依法处理,有力打击了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广泛宣传了非法捕鱼的危害性和禁捕政策,提高了小浪底周边居民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筑牢小浪底水域乃至省内黄河流域渔业生态屏障。

义马市某养殖厂诉该市某化工企业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受害人可就生态环境修复提出主张

基本案情

义马市某养殖厂是2017年6月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鸡饲养、养殖淡水鱼。该养殖厂毗邻黄河支流涧河,鱼塘用水系涧河渗入。2018年2月,河南省义马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马市某化工公司)向涧河上游水域倾倒工业废水,导致位于涧河下游的义马市某养殖厂中养鱼塘、钓鱼塘水质均被污染,所饲养鱼苗全部死亡。义马市某养殖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义马市某化工公司赔偿其鱼塘死鱼损失、钓鱼经营损失、养鸡损失并承担修复鱼塘、养鸡环境修复责任及环境修复费用等。

裁判结果

义马市法院一审认为,义马市某化工公司向涧河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以及义马市某养殖厂所养殖鱼死亡的事实均可认定,且义马市某养殖厂养殖鱼水体位于义马市某化工公司向涧河排污的下游段,具有一定关联性,应由义马市某化工公司就其排污行为与义马市某养殖厂养殖鱼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义马市某化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排污行为与义马市某养殖厂养殖鱼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义马市某化工公司作为环境污染者,依法应对义马市某养殖厂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依据鉴定意见,判决某化工公司赔偿义马市某养殖厂养鱼塘及钓鱼塘损失8.96万元及律师费,承担环境修复费用2.44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裁判明确了受害人在私益诉讼中亦可就与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修复提出主张,该修复费用必须用于修复生态环境。本案的正确审理,落实了损害担责原则,对于在私益诉讼中如何处理好与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衔接关系亦具有示范作用。(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张东方)

以案为鉴 依法促改

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用技改资金折抵环境修复费用;探索涉案企业购买环境责任险的责任承担方式……在办理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除了打击震慑犯罪,更要注重生态修复涵养、行业整改治理,以实现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有效衔接,提高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能力,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上下滑动查看▼

濮阳市检察院诉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修复生态环境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含酸废水,交给没有处置资质的寇某汉等人,后寇某汉等人将上述工业含酸废水通过污水处理厂的暗管非法倾倒进城市污水管网。经鉴定,工业含酸废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34废酸类”危险废物。该厂不具备处理上述工业含酸废水的能力,废水中的危险物质被排入黄河支流金堤河内,造成严重污染。

裁判结果

本案部分涉案主体因构成刑事犯罪,已经另案追究刑事责任。经濮阳市中级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两家公司分两期支付治理费用,并分别在国家级媒体上为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调解协议还提出了污水处理技术改造费用抵扣应支付款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相关内容。

典型意义

本案系在刑事案件后,另行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考虑到企业实际困难,由被告分期支付赔偿款,先期支付一部分环境治理修复费用、财产损失及应急处置费用,并积极推进技术改造,用技改资金折抵第二期环境治理修复费用,不仅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而且积极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本案还探索了由涉案化工企业购买环境责任险折抵环境修复治理费用的责任承担方式。环境责任险目前并非化工企业强制购买的保险。购买此种保险,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大大增强高风险化工企业修复生态环境的能力,最大限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该案实现了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的有效衔接,确保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河南省环保联合会诉聊城某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纠纷案

依法支持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权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至5月,山东聊城某化工有限公司擅自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硫酸15车共计1000余吨,交给没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陈某玲等8人进行非法处置,分别倾倒在河南省南乐县近德固乡潴龙河(流入黄河支流马颊河),以及其他7处河沟内。该废酸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34废酸类”危险废物。河南省环保联合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濮阳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裁判结果

经濮阳市中级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分两期赔付环境修复治理费用6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某自愿承诺,向社会开放其拥有的一实用新型专利,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善意地实施该专利;该公司在濮阳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将调解协议内容依法进行了公告,并经审查认为,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予以确认。

典型意义

本案系社会组织起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涉水和土壤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案企业将生产出的废酸交给没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个人非法倾倒至黄河流域多处河沟,对地表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法院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内容不仅包括环境修复治理费用、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主动向社会开放了其拥有的环境保护方面实用新型专利。法院在依法支持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权,确保污染者及时履行环境修复责任的同时,着眼环境利益最大化,积极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与封丘县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

延伸审判职能发挥磋商的积极作用

基本案情

封丘县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将2000余吨化工废液(经鉴定为危险废物)交由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人员倾倒至黄河封丘段主河道内。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该公司以污染环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院的积极推动下,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多次磋商,达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该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金、评估鉴定费等费用1029万余元;为降低环境污染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资金奖补用于抵扣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协议达成后,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裁判结果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经依法公告审查认为,协议符合司法确认的条件,裁定确认协议有效;封丘县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协议的,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赔偿协议经司法确认后,第一批赔偿款1587515元已支付到位。

典型意义

法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发挥磋商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成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同时,法院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现状,对于协议中采取灵活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予以确认。

赔偿协议通过鼓励企业用技改资金折抵环境修复费用,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了企业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能力,进而实现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张东方)

以案为鉴 依法促改

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在“罚”与“治”中寻找平衡点;不断凝聚社会合力,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河南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同配合,引领社会公众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爱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上下滑动查看▼

濮阳市政府诉某化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彰显以修复为主的审判理念

基本案情

某化工有限公司是生产三氯乙酰氯的化工企业,副产酸为盐酸。该公司采取补贴销售的手段将副产酸交给不具有处置资质的徐某华等人,再由不具有处置资质的吴某勋等人从该公司运输酸液排放到濮阳县回木沟,致使回木沟及金堤河岳辛庄段严重污染。濮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濮阳天地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应急处置,应急处置费用138.90万元。经评估,确定回木沟和金堤河环境损害价值量化数额为404.74万元,评估费8万元。

濮阳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与涉案公司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磋商,未达成一致意见,遂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濮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涉案公司赔偿濮阳市政府应急处置费138.90万元、评估费8万元、环境损害赔偿费404.74万元。其中,环境损害赔偿费可由该公司以参与相关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支出的费用、技术改造、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方式在一定额度内予以抵扣。河南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改造、购买环境责任保险的费用在一定额度内折抵赔偿费用的裁判方式,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以修复为主的审判理念,彰显法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积极作为。

本案的审理对同类化工行业规范危险副产品无害化处置具有重要的教育示范意义,对潜在违法者具有重大的警示效果,能够引领社会公众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爱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诉区管委会、镇政府强制拆除案

执法司法打出有力组合拳

基本案情

灵宝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养殖证核准面积外自行扩建,所建设施位于河南省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养殖证到期后,灵宝市大王镇政府、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系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的内设机构,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办公室)先后多次向该公司下发通知,责令其整改、拆除违法建筑物等设施。该公司对通知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门峡市陕州区检察院向农业农村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后,在工作人员在场、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镇政府委托有关人员对鱼塘进行贯通,清理建筑垃圾,恢复湿地。对此,该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区管委会及镇政府强制拆除养殖设施等财产的行为违法。

裁判结果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二审认为,该公司违反相关条例规定,其鱼塘及附属设施应予拆除。在责令整改、实施拆除行为的过程中,农业农村办公室、大王镇政府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保护其程序权利,并充分考虑该公司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所实施的拆除行为合法,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法院支持地方政府加强黄河湿地保护的典型案例。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是黄河8个重要湿地之一,对区域沿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本案的执法和诉讼过程,反映出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协同配合,对黄河湿地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打出有力组合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濮阳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妨碍行洪案

引进磋商机制凝聚多方合力

基本案情

濮阳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在濮阳县渠村乡三合村控导工程-3坝至-4坝临河滩地内建设“湿地生态园”项目,这一行为阻碍行洪,扰乱河道管理秩序,违反《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申请执行人濮阳黄河河务局第一黄河河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6万元。被执行人经催告后,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申请执行人遂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结果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中心为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违反《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濮阳黄河河务局第一黄河河务局作出处罚决定正确,遂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并促使双方就申请强制执行事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交纳了罚款,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

典型意义

保护区管理中心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开发建设“湿地生态园”,目的是对黄河滩区进行开发利用,但没有把握好生态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违反《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严重影响黄河行洪、防洪安全,破坏了黄河生态环境。

执行人员拓宽工作思路,在“罚”与“治”中寻找平衡点,把工作重点放在恢复生态环境上,主动引进案件磋商机制,并与河南省河长办、郑州铁路检察院进行必要沟通,多方合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修复了被破坏的黄河河道生态环境。(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张东方)

法治之声 黄河故事

《河南新闻阅评》专期阅评河南法制报“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系列报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河南法制报策划推出了“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系列报道,宣传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报道连续刊发了28个整版的文图报道,推出现场直播39场、短视频45条,在黄河流域省份产生了较大影响。

上下滑动查看▼

巡回调研,展现平安黄河建设

该系列报道,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嘱托为主线,采用深入调研、巡回报道的方式,按照黄河进入河南流经的市县区顺序,依次刊发推送了三门峡、洛阳、济源、焦作、新乡、郑州、开封、濮阳8个市,充分展示黄河河南段沿岸市县政法、行政执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护航平安黄河的经验做法,展现平安黄河基层的实情实景。报道战线长、规模大、声势强,展示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和高质量发展的壮美图景。

系列报道以精美图文、数据可视化的方式呈现,每期专版刊发一个沿黄县(市、区)的平安黄河治理景观,由海报、新闻主稿、名片、采访札记、现场新闻、护河故事等多版块构成。其中,名片简要介绍该地与黄河的关系、平安法治建设成就等;主稿约2000字,全面反映当地依法治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的实践和做法;“声音”栏目以政法、执法机关和群众的平安黄河建设的谋划、建议言论为主打。

如4月17日刊发的《郑州市惠济区:向河而惠和衷共济构筑绿色长堤》,开篇写道:“2019年9月17日,正是在郑州黄河文化公园临河广场观景平台,习近平总书记眺望黄河郑州段,但见天高水阔,林草丰茂,一片勃勃生机。”之后,全文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展开叙事,通过多篇章、分镜头展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的郑州黄河段,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变化、新成就和新气象。

4月25日刊发的《濮阳县:擦亮平安底色提升幸福成色》,从“基层治理织就平安网”“上下联动把好平安舵”“建强队伍唱好平安曲”三方面布局,讲述了渠村分洪闸平安建设、安寨村委会“平安村官”、渠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等故事,反映了濮阳县“四官两员”“三诊工作法”的基层法治建设、“一办三组”“三张清单”平安责任机制、“双百英模”“三零”创建法治队伍的典型做法,具有工作的指导性和启发性。

创新表达,彰显法治黄河风光

系列报道以“国之大者”为底色,在法治黄河、美丽黄河的视野下,创新表现形式,扩大传播途径,把大主题与小场景相结合,在经验报道中见人见事见细节,增强了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

如4月18日刊发的《中牟县:雁鸣官渡鸟之天堂民之乐土》,其中写道:“过去的小李庄村问题不少,空闲地谁强势谁就多占,街道不通,垃圾胡乱堆放。”随着依法治理和黄河环境保护的深入推进,官渡镇小李庄村的人居环境焕然一新。文章同时引述当地村民自编的快板书,通过基层人物的出镜和群众生动的话语,彰显了生活底色和时代特色。

4月12日刊发的《新乡市检察机关:依法守护母亲河》,配现场图片和海报,文中写道:“‘神兵飞行大队,现在开始执行飞行任务,起飞!’随着新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中心指挥部的一声号令,在百里之外黄河北岸封丘县段,一架无人机在检察官的遥控下起飞,横跨黄河直抵南岸,画面同步实时回传到调查中心的指挥大屏。”给人一种身临其境之感,仿佛看到了无人机在黄河滩区巡飞的情景。

该系列报道,在主稿之外进行了多题材、多样式报道的搭配,设置了历史故事、延伸阅读、采访札记、权威声音、创新案例等子栏目,有力烘托了主题,使整个报道丰富多彩。

4月13日刊发的《诗圣故里河洛汇流生态文明绘新图》,配置的采访札记中写道:“我们遥望笔架山,脑海不时回放‘诗圣’一首首不朽的诗章……杜甫笔下的黄河,超脱了对黄河外在美的歌颂,描绘出了黄河文化性格中的另一面。”4月24日刊发的《红色兰考桐花正芳》报道中,运用海报、地图、历史故事、延伸阅读等,拓展报道的宽度和深度,挖掘当地厚重的红色文化,活化报道故事性,强化可视性传播。

融媒联动,深绘美丽黄河画卷

河南法制报加强媒体矩阵联动,整合各类采编资源,发挥各自优势,错开报道角度,形成传播合力。

报道中,记者到基层、到现场调查,与基层政法干警走在一起,并注重把基层干部在一线工作、为群众服务、护航平安黄河的画面和镜头,作为融媒报道的着力点,使报道接地气、有人气。他们实行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元传播,做好短视频传播和现场直播等,确保每期报道生成3至5个新媒体报道作品,力求主题报道出新出彩。

从每次推送的短视频和直播来看,报道中的场景都是精心选取的;出镜记者的主持风格与出镜人物的对话,都围绕主题展开。如此,形成了连贯的传播效果,提高了受众关注度。此外,每期报道都会在河南法制报强国号、抖音号、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二次传播,每场直播后在生成直播回放的同时,每天推送短视频2至3条,均加相关话题;直播次日还多渠道推送报纸刊发的文图报道。在一个多月的报道过程中,共推出现场直播39场、短视频45条、新媒体各平台转发二次传播118篇条,全网点击量超千万、点赞近百万次,多次形成传播潮。

阅评员认为,河南法制报推出的“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系列报道,采取深入基层、现场调研等方式,记录了我省平安黄河建设的生动实践,展现了我省沿黄市县牢记领袖嘱托、推进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变化、新经验。报道中,既有宽视角的城乡发展图景,又有深度切入的经验展示;综合运用深度报道、轻量报道等多种手法,推进了融媒报道的深化运用;在强化主题报道视觉化传播的同时,善于运用短视频、现场直播、小故事、黄河文化挖掘等传播方式,取得了良好传播效果,值得点赞。(河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

服务大局 践行“四力”

——“平安河南沿黄行”采访团记者报道札记

“黄河宁,天下平。”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系列报道活动,记者行进式采访、沉浸式体验与纪实性报道,深切见证全省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设者、守护者、捍卫者的责任担当。一个个画面嵌入镜头,更嵌入心头。

上下滑动查看▼

有温度有深度有态度

风雪峥嵘,愈见精神。

“平安河南沿黄行”采访中,记者身披风雪,脚踩泥水,入深山,过溪涧,切身体会政法干警责任担当的分量。他们在崎岖的山道快步行进时衣里汗水、衣外雪水的一个个画面,嵌入镜头,更嵌入心头。

政法系统协作联动守护小秦岭生态,基层干警走进农家排查问题隐患,非法捕鱼者如何转变为禁渔巡查员……结束采访,记者整理思绪,对“新闻的源头活水”有了更深切的理解。泥土的含量决定新闻的分量,脚印的深度成就传播的高度。

记者需要泥土。只有把身体俯在田垄上,把脚踩在泥土里,才能发现更多、感受更多、汲取更多,才能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才能有温度、有深度、有态度。

泥土需要记者。很多角色平凡却有着不凡担当作为的人,很多被岁月忽视却在法治进程中释放了些许力量的事,常常在深山、在田垄、在角落,在人们的视线之外,若是被记者记录,被新闻定格,被传播放大,就能折射时代并成为时代构成最生动的一部分。比如,这些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默默无闻的建设者、守护者和捍卫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葆童 孙梦飞)

身临黄河心驰天外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黄河在中华文明的发展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存在,她流淌的不仅是中华民族的血脉,更是生生不息的文化。

诗人爱黄河,用他们神一般的笔触记载灵魂深处的情感。千年以后,我们踏着他们的足迹,亲近黄河,亲近黄土,用新时代的键盘、镜头和融媒来感受和展现我们挚爱的黄河。

正是这样跟随体验式的调研采访,能够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赋予了新闻采访活动新的内涵,这一切都来自我们坚持守正创新。我们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之正,坚守服务大局的正,坚守讴歌真善美的正;创新就是在新闻传播的表现形式、表现方式、传播途径上探索创新;坚持小切口反映大时代,小场景反映大主题,坚持故事先行、人物先行、细节先行,通过一个个具体、感人、深刻的故事,让报道既厚重又鲜活。

比如在开封市采访期间推出的《焦裕禄离开我们59年,沙碱地化千顷澄碧,桐花香里看发展》,通过镜头把受众的思绪牵引到焦裕禄同志在盐碱滩战天斗地的岁月,其伟大精神力量再次打动受众。(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锋)

依法治水再创成效

3月16日,采访组走进黄河入豫的首个县区——灵宝市,先后深入沿黄生态廊道、黄河入豫河段、小秦岭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等,走访了解政法部门狠抓综合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深入采访和精心报道,展现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灵宝样本”;通过全媒体平台,充分展示黄河三门峡段沿岸市县政法、行政执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等工作成效,在受众间引发强烈反响。

这个春天,我们见证了黄河流域三门峡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这是“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的最好体现。(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密切配合共享资源

此次,“平安河南沿黄行”大型融媒采访团走进焦作,对沿黄的孟州市、温县、武陟县如何护航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了3场大型直播活动。报社驻焦人员有所感悟。

前期准备很重要,在接到报社相关通知后,驻焦人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三地政法委进行座谈沟通,梳理资料,确定直播线路、出镜人员和访谈内容等;直播应变很关键,在直播过程中,我们看到记者技术专业、配合默契,充分考虑到地方政法干警的感受和想法;社站配合很到位,直播前后,团队和驻站人员密切配合,资源共享,较好完成了视频直播和文字版面呈现的任务,得到了三地政法部门的好评。(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协同守护绿水青山

本次活动,我跟队来到了洛阳市、济源示范区、濮阳市,深刻体会到,要用系统严密的法律、制度和标准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在采访中,我了解到,为防止黄河中游地区水土流失,我省沿黄各地持续扩大沿黄林草面积,政法机关积极对发现的涉黄河案件制订整改方案,协同守护黄河安澜。

在洛阳,沿着起伏的黄河生态廊道,视野所及,万顷碧波,满目青山。沿黄各地政府坚持因地制宜,把沿黄廊道建成生态廊道、法治廊道、幸福廊道;在濮阳市,我们参观了范县辛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集中安置区,滩区群众实现“安居梦”的故事,让我们直呼“了不起”。

以水为带、以域为面,沿黄各地政府和政法队伍共同答好让群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的答卷。(河南法制报见习记者 廉政)

“融”在一起打造精品

本次活动让我体会最深的,是要“融”在一起。

能力的融合。作为新媒体记者,我通过拍照留念、摄像记录、提前测试网络信号、临时充当主持人、后期剪辑、与各地机关单位对接沟通等,全方面锻炼了能力。团队的融合。带队领导和蔼可亲,同事互相帮扶,促使我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文”“视”的融合。文字与视频的融合,是报社新闻中心与新媒体中心的融合。采访前,我根据设想,结合文字记者的理解,确定重点拍摄的内容。采访后,当精美的画面呈现出来,我会仔细翻读已定稿件,从文字记者的角度再审视,总会有新的灵感迸发。

此次,我有幸参与了洛阳地区、郑州地区和开封地区的采访任务,学到了很多知识,相信这是我的记者生涯中重要且难忘的经历。(河南法制报见习记者 吕栋梁)

来源:河南法制报

编辑:杨淑芳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