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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际康乐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4-07-16 06: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重庆国际康乐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国际康乐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于2021年3月1日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该分配方案已表决通过并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规定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管理人账户余额:2685359.05元

截止2021年12月10日管理人账户合计收入3,031,750.24元(其中管理人破产财产处置价款3,030,544元,利息1206.24元。);

二、支付破产费用:46470.19元

三、管理人报酬金额为:284394元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为3,031,750.24元。按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渝05破76号之三通知书(附件一)确定的管理人报酬金额为284394元。

四、破产案件受理费为:15527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五、预留破产费用为:10000元

综上,本次可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675359.05元。

前述金额具体计算方式:管理人账户合计收入3,031,750.24元-破产费用46470.19元-管理人报酬284394元-破产案件受理费15527元-预留破产费用10000元=2675359.05元

本案已裁定的无异议债权总金额为18289502.54元(其中普通债权4947655.31元、劣后债权13341847.23元),本次可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675359.05元,故债权清偿率为14.63%(保留两位小数)。本次分配将清偿债权人吴得普通债权2675359.05元。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披露的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2月10日。

管理人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出具后,仍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在执行职务,故致破产人财产状况有所变化。因此本公告所披露的情况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披露的情况有所差异。

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后续若出现新的破产财产,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

若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无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则管理人将根据破产财产处置情况依法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康乐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2021)渝05破76号之三通知书

附件二: 《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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