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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的实践与思考

2024-07-10 00: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政法工作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

“三同步”原则的实践与思考

铅山县司法局

一、“三同步”原则的提出有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同步”指的是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后来在一系列的全国宣传思想、新闻舆论、网络安全等会议上提出过相关要求。第一次正式提出“三同步”理念,是2014年5月6日由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5月25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创新和加强新时代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座谈调研会时提出了应对“三大挑战”、开展“四大宣传”、提升“五个能力”、抓好“六项保障”,政法新媒体“三四五六”的创新举措,与“三同步”理念不谋而合。

重大敏感案(事)件是具有因敏感因素所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群众关注度高,已经或者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事)件。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应当充分尊重“依法办理”的大前提,把法治放在首位,牢牢树立依法处置的思想不动摇。坚持属地原则和层级负责制,建立重大敏感事件台账和通报机制,建立重大敏感事件预警、评估和应对机制。

舆论导向是新闻工作的旗帜和灵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新闻工作的根本。因此,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必须把坚持正确的导向放在第一位,必须把舆论导向的主动权牢牢抓在手上。一要坚持党性原则,二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三要坚持团结鼓劲。

社会面管控主要是指社会治安方面,公安局、司法局、监察部门等要全面加强区域管控,全面落实重点部位的防控措施,将警力部署、安保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传至指挥中心并进行处理。

2018年,中央政法委1号文件《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的意见》,要求将“三同步”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这充分说明了新时代做好“三同步”工作具有深刻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贯彻落实“三同步”原则面临新形式新挑战。

一方面,国际国内形式复杂多变,意识形态斗争日益严峻,各种敌对势力跟我们抢夺舆论阵地,斗争更加激烈、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凶狠;另一方面,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要,对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民群众对生活提出了新要求,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多元化,政法宣传舆论必须要适应新变化新要求;三是信息化时代传播生态发生深刻变革,对政法宣传舆论工作提出了重大考验,当前在微信、微博、朋友圈等网络上发声的大多年龄较轻、学历较低、收入较少、工作不太稳定的群体,这些人稍有不满就可能通过网络宣泄情绪、表达不满、煽动群众,造成网上涉稳事件,也更容易被敌对势力利用。

三、结合铅山实际,制定缜密工作方案实现“三同步”在我县落地生根。

政法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法律的权威,社会影响面大、群众关注度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炒作成舆论热点焦点问题。全国这方面的典型案例,过去有现在也有,每个案例都在警醒我们,在工作实际中既要依法执法办案、依法行政,又要把握舆论主动权、掌控社会面,防止出现负面舆情、恶意炒作,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收不了场。根据铅山实际,以“三同步”引领指导我县政法工作,我局认为依法办理是前提、舆论引导是方法、社会面管控是目的。

一要科学研判、精心准备。对发生的每件案件、事件,都要时刻关注舆情、加强监测,启动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二要分类指导,精准引导。对重要决策、文件、举措等的出台,要充分进行前期调研、宣传、解释,扩大知晓面、增加参与度,切实做到依法合规,群众接受;对重大突发案件、个人极端案事件,要及时公布案情,不要犹抱琵琶半遮面。既要宣传我们所做的工作,同时对工作中的失误也要敢于承认,不遮丑、不护短;对小案件、小事件、小舆情也要提高警惕、随时关注,防止炒作发酵,越炒越大。三要讲究策略,创新方法。现在是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特别是对有些案件、事件群众关注度很高,对此,我们应该善用网言网语,主动应对。对负面舆情,应积极发声回应,主动引领,消除影响;对正面舆情,应推升舆论热度,加强引导,倡导正能量。

为落实“三同步”,我局制定以下处置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正常秩序。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于重大突发案件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应当在了解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及时公布事实情况,并准确把握公众对案件的心理,朝着有利于消除公众疑虑、防止舆论炒作的方向及时公开案件事实、同时持续、准确发布后续情况及善后、处置工作进展、使真相走在猜测以及谣言前面,避免引发社会恐慌。 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网络舆情事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事实依据,把舆情往正确的方向引导。 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不要人为的制造紧张气氛,在内部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做好工作,在新媒体平台宣传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趋势,正面引导和教育群众。 坚持执行政策、讲究策略的原则。要分清主次责任,既要严格的执行政策和法律,又要有策略的施行,避免同人民群众发生冲突。

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制定缜密的工作方案:

根据我局司法工作特点、成立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确保“三同步”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的实行。 根据中政委[2018]1号文件《关于在政法工作中做好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的意见》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并建立与全局工作考核及评优相联系的“三同步”工作考核制度,并纳入我局统一的管理制度之中。 根据相关事项、案件制定完全的依法办理方案程序、确保程序符合政法工作规律、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确保审查合法性、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认真落实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要决策事项和政策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防止因决策失误或不当引发重大舆情。 遇重大敏感事件要坚决以事实证据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处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确保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经得起公众的考验。 对于案件中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以及可能对依法办理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风险问题等予以明确、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 建立完善的舆情预警系统和危机应急预案、在出现突发重大舆论事件、敏感事件等有碍司法公正、司法形象的事件时,成立相关专项工作小组及时处理事件。 随时监测微博、微信、头条新闻等新媒体平台动态。坚持常态监测、动态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对重要工作决策、政策文件、改革举措、重要司法解释、重大敏感事件,在研究、出台和办理阶段,应当全程开展专项监测。 对涉及敏感节点、敏感时段、敏感人的舆情,提前部署跟踪监测,对监测发现的不实信息、有可能引起重大舆论的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核实、调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对于网络上出现的不实信息、可能引起重大舆情的言论要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政法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报告。 对于网络上出现的不实信息、可能引起重大舆情的言论要根据相关事项、案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21号)等规定,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引导舆情,掌握主动权。 由网络管理员密切关注收集网络媒体有关我局的涉及司法行政和涉及社区矫正等方面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司法业务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信息,并负责汇总分类,尤其是贴吧、微博、头条新闻,负责收集和掌握新闻媒体及网民对司法工作、队伍建设等的报道和言论,并做好监测记录,在发现有关网络舆情或突发事件后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与信息上报,做到情况明确、底子清楚、应对适度,把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三同步”工作小组要认真对待网络舆情所反映的问题,在对网络舆论所述事项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予公众正面回应,公开事实真相以及处理结果。对于不客观真实的负面信息,及时跟帖解释阐明事实。经查舆情信息属实的,责令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舆情反映的问题,消除影响。舆情信息有故意诋毁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相关机关部门处理;舆情信息反映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舆情信息提出对我局有益的意见或建议、作为完善制度、改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依据。 每次处理完相关事件,待网络舆情平息后、对于事件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由涉司法行政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方式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领导小组、上级局及有关部门。 大力推进新媒体账号建设、运用和规范,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规范运用管理,充分运用新媒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把新媒体作为收集舆情、了解民意、发布信息、引导舆论、宣传法治、服务社会的新平台、主阵地。 确保新媒体运用的亲民性、严格性,在新媒体账号发挥作用的同时,明确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确保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新媒体人才建设,打造特色司法行政新媒体账号。

四、“三同步”原则的实践与思考。

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促使我国各领域改革全面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在这场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纷争不断,各种矛盾错综交织,重大敏感案件不但不会杜绝,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漫延。中央政法委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运用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理重大敏感案件,这不但是对政法干警能力素质的要求,更是政法机关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

在全面落实“三同步”原则的实践中,我局作出粗浅思考:

(一)严密管控,尽力防止上访、群访和网络舆情发生。

群众“信访不信法”有其深厚的政治背景和历史渊源。客观方面,有西方敌对势力的煽动和渗透;有境内不法分子的引诱和利用;有不良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甚至干部的鼓动或放任。主观方面,有各级各部门过去在处理个别案件时,为了“息事宁人”,不断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的影响,“大闹大处理大得利,小闹小处理小得利,不闹不处理不得利”,让一些群众进入了上访缠闹、借舆论炒作施加压力的思维怪圈,助长了歪风邪气不断滋生漫延。

针对这一问题,中央政法委出台运用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应对机制。我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应对领导小组,组建网评员队伍,负责涉司法行政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预警、评估和网评应对工作,并与地方主流媒体合作,请媒体帮助监测和处置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对所有进入司法行政环节的案件,都认真梳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处理。凡是可能或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争议和批评、质疑,并可能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机关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产生影响的案件,立即启动《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应对预案》,提前做好网络舆情的稳控、研判和应对工作。重大敏感案件稍不注意,极容易引发上访,危害社会稳定。我局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通过不断诠释法律,逐群逐人做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规范理性文明执法。

群众不走正常的法律诉讼渠道,而通过上访、缠闹、媒体声援等极端方式表达诉求,客观地说,有相关部门在处理有些问题时,确实存在着偏差,酿成了司法信任危机。有的漠视群众,置之不理;有的不按法律政策规定办事;有的冷硬横推,作风简单粗暴。这些都严重挫伤了群众感情,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局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公平正义  司法为民”的执法新理念,坚持不偏不倚,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热情接待案件各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在准确掌握案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尊严。在司法行政各环节,进一步夯实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强化案件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得到客观公正处理,力求取得良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强化宣传,牢牢把控舆论主动权。

重大敏感案件的妥善处理,体现的是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担当、智慧和自信。工作中,首先坚持法治思维,坚决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对反映办案程序、适用证据、处理结果、干警作风出现问题的,立即启动监督调查程序,依法依纪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并及时向公众和媒体通报真实情况,表明立场,绝不遮遮掩掩,尽力让网络流言胎死腹中。

(四)各方联动,共同打好主动仗。

铅山县政法机关各部门坚持相互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共下信访维稳“一盘棋”。对易诱发上访、缠访、舆论炒作的事件处理工作,全县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以及政法委、信访局等单位多方联动,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法律解释和群众稳控工作,为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公民整体文化水平比较低,知法、用法、守法意识不强,容易走极端。二是由于贫困、社会分配不公等原因,导致少量群众对现实不满,进而波及到对政法工作、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不满,涉及自己利益的诉求,总认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踩了偏船”、“拉了偏架”,没有公正处理,由此不断重复上访。为此,笔者有三点建议:

一要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一村一法律工作者”工作机制,夯实挂村政法干警法制宣传工作责任。政法委要将政法干警挂村法制宣传工作纳入政法部门年度平安建设及综治维稳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政法各部门要拿出具体考核办法,将干警挂村法制宣传工作成效纳入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强化奖惩兑现。

二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政法各部门的办案流程、法律文书、处理结果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堵住司法权力寻租的漏洞,以司法公开促司法公正。通过加大警务、检务、审务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更能直观地感受到司法文明,增强司法公信力,提振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信心,从根本上改善司法生态环境。

三要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帮扶工作措施,实现全体贫困群众真脱贫、脱真贫,切实让全体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富裕幸福美满生活。

“三同步”原则不但对指导政法工作,而且在指导征地拆迁、政策文件出台、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案件办理、项目建设等方面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贯彻好“三同步”原则,推动政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法治上饶、平安上饶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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