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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我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的几点建议】

2023-06-17 22: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继2003年我国爆发SARS病毒,今年初爆发的新冠病毒来得更为猛烈,疫情涉及空间范围更广,传播途径更多,死亡人数大幅增加。未来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污染、世界一体化等诸多因素叠加,一部分未知病毒可能被释放、产生变异并迅速传播,进入人类视野之中,不断威胁人类健康,应对病毒攻击可能逐渐变得常态化,这一趋势迫切要求我们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在此我就全面构建一个准备充分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健全事前预防体系

  我们很难预料灾难发生的确切时间,也无法完全预测及准备好应对所有由自然界或是恐怖分子引起的潜在威胁,但从国家到个人,全面树立危机意识、防范意识至关重要,尤其是公共卫生系统必须时刻做好准备应对意想不到的健康威胁,以预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恶化。

  (一)加大公共卫生立法和预案建设力度。在立法方面,目前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是有法可依的,但法律数量不足,内容急需修订。建议在即将实施的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颁布后,推动修订《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生物安全立法,修订公共卫生管理相关部门规章。在制定预案方面,我们现有的预案不如日本和美国的预案细致,建议提高预案制定的细致和标准化程度,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在此可借鉴日本的经验,日本作为一个具有危机意识的国家,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上分为“工作指南—实施要点—行动计划”三个层次,国家层面的《健康危机管理基本指南》及《地方健康危机管理指南》是日本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在此基础上,日本针对不同的危机类型,制定了实施要点,针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门制定政府行动计划,如《应对新型流感行动计划》将流感疫情按发生发展进程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发生之前、国外发生期、国内发生初期、国内蔓延期、平稳期,并详细规定了每个阶段的判定标准、政府应对体制,以及开展疫情监测与收集、信息发布与共享、防止流感发生和蔓延、实施医疗救治以及确保国民经济生活稳定等各项政策措施,每项措施规定十分具体,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部门。对照日本做法,反观国内,建议健全我国突发急性传染病大流行应对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与保障、科研攻关等关键点专项子预案。

  2.改革完善疾病防控体系。一是进一步为专业机构赋权。跟美国一样,我国也有专门负责公共卫生安全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以下简称“CDC”),但钟南山院士曾在疫情爆发之初指出,本次疫情暴露出我国重大疫情防控的短板——CDC的特殊地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只是卫健委领导下的技术部门,地位较低,遇到特殊情况仍需逐级上报,不像美国等国家的CDC直通最高层,甚至可以直接向社会发布掌握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指示,要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处理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因此,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凸显并提高CDC的地位,充分发挥CDC等专门机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作用。二是加大“人、钱、物”投入。强化各级疾控机构的信息收集、分析、利用能力,协助CDC实现与相关机构的数据共享;下大力气做好疾病监测等防御性工作,开展居民健康跟踪;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发挥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检验的关键性作用,帮助实验室为应对大规模传染病威胁做好准备;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尤其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域人才的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培养专业人才,培训相关人员,在社区按比例配备。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此次疫情已造成全世界范围的影响,建议今后可以与经验丰富国家积极开展联合研究,扩大研究样本量,交流最新研究成果,一同开展预防。四是建立日常预演体系。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重大疫情应对培训和演练,以社区、村为单位,提高民众防范意识,培养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扭头并给予适当遮挡、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此次疫情爆发过程中,全国有部分小区自我保障能力强,未发现一例感染患者,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建议通过街道管理人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加强社区自我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社区的消杀能力、宣传能力、物资供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二、筑牢事中应对体系

  在疫情发生后,应建立迅速响应机制,以便集全国之力充分予以应对。主要措施有四点:一是加强重大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强化部门间和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疫情一旦发生,战斗堡垒迅速形成。二是强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在疫情爆发之初,应重点解决公共医疗资源匮乏问题,保证医疗资源充足及卫生保健系统不被病人筛查和护理的需求压垮,疫情一旦严峻,需要进一步收容治疗,则应为“方舱医院”、火神山医院等紧急收治机构预留出位置。三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启动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医保经办机构应提前预拨部分医保基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下一步,还应探索建立疫情患者医疗费用财政兜底保障。四是健全重大疫情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动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物资专项储备制度,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体系,健全国家应急物资收储制度,避免出现外界大量捐赠物资无法到位、因封城及物流瘫痪导致医护人员外出及就餐困难等局面。

  三、建立事后跟踪体系

  事后跟踪十分必要。一是应反思总结,调整策略。在此可借鉴美国的经验,美國在近一个世纪以来也曾经数次面临公共安全危机,例如“9.11”、卡特里娜飓风、SARS、H1N1等事件,尤其是在2005年,当“卡特里娜”飓风袭击新奥尔良市时,灾民被临时收容在附近的体育场馆内,由于当时缺乏应对经验,出现粪便堆积如山、食品供应短缺的现象,但美国政府在每一次危机之后都不断完善应对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国家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其中作为主体的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多年来不断得到充实完善:1992年,《联邦响应预案》(Federal Response Plan,简称FRP)出台;2004年,“9.11”事件以后,美国各级政府基于“共同应对”理念,撰写《全国响应预案》(National Response Plan,简称NRP);2008年,经历了卡特里娜飓风之后,联邦政府修订了NRP,推出《全国响应框架》(National Response Framework,简称NRF);2011年,奥巴马总统发布了《第8号总统政策令》,强调了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应急准备需要覆盖预防(Prevent)、保护(Protect)、减除(Mitigate)、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5个领域,法律政策地不断完善使得美国应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的防御水平呈现螺旋式上升。二是应追踪患者,持续研究,并不因为患者已经出院就终止对这一类特殊患者健康情况的关注,对于复发患者要对其病情及时予以研究。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调整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策略,以避免在下一次危机来临时措手不及,在经济、社会领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文体处 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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