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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02: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6年10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建村[2016]220号 )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发展银行对于特色小镇的融资支持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推动全国小城镇政策性金融支持工作,建立项目库,开展指导和检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进一步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资金。

2017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旅游绿皮书:2016—2017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中提出,建议各地探索合理合法、高效一体的民宿行业管理政策,推行行业许可经营制度,建立统一的民宿审批与监管机制,提高民宿经营的规范性与稳定性。

2017年8月,国家旅游局的《旅游民俗基本要求与评价》在市场准入方面,强调民宿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明,并满足公安机关治安相关要求,民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4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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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2018年2月,海南省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海南省发展乡村民宿的目标是“打造休闲度假、康复疗养、避寒过冬的‘鸟巢’,让农民更多参与到乡村旅游服务中,助力全域旅游,实现美丽乡村健康持续发展”。

到2020年,全省乡村民宿产业培育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一定市场知名度、服务水平一流和一定规模的重要产业。

从用房保障、金融扶持、财政补贴、返乡创业、简化流程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扶持政策。其中,加强民宿用房保障。积极探索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围绕民宿开发,有序盘活旧村委用房、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闲置合法资产。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权益的前提下,探索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以农户自愿为原则,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统一将盘活的闲置房屋集中,成立合作社进行股份制经营管理,或受农户委托,统一与投资方签订合作、出租、联营等协议。鼓励投资方长期租用乡村民宿用房,确保对民宿业的持续投入和开发。简化营业证照审批流程。实施多证合一管理,将工商、卫生计生、公安、消防、食品安全、税务、环保等需要办理的各种证照合为一本营业执照,由相关部门依法许可后,工商部门统一办理发放,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指导。乡村民宿的开办经营实现 “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证核发”。

2019年4月,海南省住建厅发布《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在房地产调控背景下将资本引入乡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支持将乡村民宿旅游、休闲农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列入全省精品乡村民宿项目库中需要使用建设用地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的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全面启动乡村闲置土地和房屋调查摸底、盘活利用工作,围绕乡村民宿开发,有序盘活闲置荒地、旧村委用房、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鼓励村民可以房屋产权入股,村集体以集体房屋、现金投入修缮、经营等方式入股,成立乡村民宿协会(公司),对本村民宿进行招商与开发。

具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如经营者与民宿房屋权属所有者不一致),鼓励签订10年以上长租合同, 市县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对签订满20年租约的规范合同文本实行编号备案管理,并监督合同执行。租约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

可探索通过“租赁加赠送”的模式保障民宿投资者的权益,即租赁20年后再“赠送”10年或先“赠送”10年后再租赁20年的方法,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约定20年后的续约问题。农民亦可以未来的土地租金入股乡村民宿,享受分红。

对重点发展乡村民宿旅游的区域,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标准的乡村民宿新建、改建房屋进行设计和建造指导。

海南省海口市:最高资金补贴8万元

海南省级财政安排海口市1400万元,指定建设海口市石山互联网农业小镇。资金将主要用于镇级运营中心装修改造、设备购置,村级服务中心改造建设、硬件设备购置。镇级运营中心改造建设及设备购置补贴最高上限100万元/点,村级服务中心改造建设和设备购置补贴最高上限20万元/点;光纤入户补贴每户最多补贴50%;每个服务点信息员不少2人,每人每月补贴最高不超1000元;互联网民宿每户补贴房屋改造及设备购置费用不超过70%,最高8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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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南京乡村民宿政策:

鼓励用村里闲置房做民宿,计划改造800幢。

“十三五”期间,南京将重点在美丽乡村示范村( 特色村)内推进乡村民宿发展,计划累计改造完成800幢 乡村民宿户、打造50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民宿村,每村有 民宿经营户数20户,且相对集中连片。其中江宁区改造完 成300幢以上乡村民宿户、打造16 个以上乡村民宿村;浦 口、高淳区分别改造完成150幢以上乡村民宿户、打造10 个以上乡村民宿村;六合、溧水区分别改造完成80幢以上 乡村民宿户、打造 5个以上乡村民宿村;栖霞区改造完成 40幢以上乡村民宿户、打造4个以上乡村民宿村。各郊区 先调查摸底后建农村闲置房屋数据库,再探索回购、租赁 、置换、退出等模式盘活闲置住宅、旧村委、旧厂房、旧 校舍等。建多元投入机制支持农户以房屋、宅基地、资金 等资产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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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宁德市寿宁县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1.大力推进精品乡村民宿规范提升,由县乡村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星授牌,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每年第四季度作为评审时间,达到星级评定标准的乡村民宿(要求自营业执照颁发后正常对外营业至少一年),授予寿宁县乡村民宿星级标志。

2.实行乡村民宿星级评定奖励。三星级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3万元,四星级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五星级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20万元,从寿宁县文旅融合产业基金的切块基金中支出。

3.获得星级标志的乡村民宿,每年复核一次。对于复核后整改不达标的乡村民宿,将收回已发的星级标志。

4.鼓励我县乡村民宿积极参加按照《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旅游行业标准组织的金宿级民宿评选,被评为金宿级的享受相关政策奖励。

厦门市:最高资金补贴60万元

厦门市政府鼓励休闲农业企业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合作,发展休闲农业项目和配套项目(如民宿、餐饮店、停车场等)。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政府会进行奖励。获得市级休闲农庄(场)、“农家乐”星级评选荣誉称号(五、四、三星级)的分别给予10万、8万、6万奖励;对“森林人家”依据《森林人家等级划分与评定》定为1~5星级的,分别给予20万、30万、40万、50万、6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水乡渔村称号的,按省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获得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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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金华市东阳市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民宿可以由村集体或村民投资,可以引进品牌民宿企业投资,也可以由村集体、村民与品牌民宿企业合作开发。市财政每年安排民宿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暂定两年),主要用于编制《全市民宿发展总体规划》、扶持民宿经营户、宣传促销、提升档次、民宿品质等级评定奖励等,资金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特色精品村资金统筹使用。

1.床位奖励:符合民宿创办条件,经验收合格的民宿,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补助,该补助资金的50%,可以由文旅办会同财政局、总工会等单位,按照引导民宿消费的原则,用消费券或旅游代理商组团住宿等奖励方式兑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集聚开发奖励:鼓励村集体统筹建设民宿,实现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配套,倡导村集体实现连片、连幢、联合发展,引导各民宿精品化、个性化发展,拥有自身主题和文化内涵,打造自有品牌。由村集体集聚开发民宿,实现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配套的,且每幢经营满6个月的,给予每幢2万元一次性补助,若自有品牌进一步做大,在东阳市域内开设连锁分店的,每家分店运营满6个月后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3.引入品牌民宿奖励:鼓励各民宿按照《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评定细则(试行)》参与等级评定和创建。引进知名品牌民宿企业开发的,单个品牌民宿房间不少于10间且经营满1年的,给予村集体配套设施建设一次性奖励30万元。品牌民宿企业是指国家级部门、媒体、组织进行品牌排名前十并经市民宿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民宿企业。

4.等级评定奖励:根据《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33/T 2048-2017)和《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评定细则(试行)》,被评为白金级、金宿级、银宿级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5万元,升级评定的只奖励差额部分。不在A级景区村庄和产业特色精品村的民宿获得等级评定的也享受相应等级评定奖励。

5.强化政策配套:申报对象享受上级部门出台的其他关于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各项政策,享受对民宿经营户和经营企业的税费扶持。旅行社组织游客来东阳旅游,入住民宿经营户全年累计人数达300(含)以上的,按每人每晚25元分别对组团社、地接社进行奖励。

杭州市:最高资金补贴100万元

杭州市旅游局发布关于《申报2016年杭州市农村现代民宿业扶持项目的通知》,农村现代民宿示范点投入额在150-300万元之间的每个补助40—50万元,投入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每个补助80—100万元;农村现代民宿示范村每个补助80万元。

杭州市桐庐县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1.向民宿输送客源的奖励政策:旅行社组织县外团队来我县旅游并入住民宿,年消费总额达300万元以上,给予总消费额1%、最高20万元的奖励。

2.投资精品民宿的扶持政策:

①对利用(租用、转让)农房主房3幢及以上且客房12间左右或国有(集体)用房1幢及以上且客房10间以上,有特色、品位的主题型精品民宿示范项目,改造投入在150-300万元、300万元(含)以上且证照齐全的,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40-80万元、80-100万元的补助。

②“小、精、美”单体型特色民宿,其改造、装修、装饰等方面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投资给予10%最高20万元的补助。

③对大学毕业生到乡村民宿就业或自主创办民宿,每人每年给予1.2万元的补助,连补3年,同一单位最多补助3人次。

鼓励利用存量、闲置农房建设精品民宿。对利用林地、坡地等其它资源建设的高端精品民宿集聚体项目,我们将在解决用地、部门协调、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全程服务。

宁波市:最高资金补贴20万元

宁波出台《特色客栈等级划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跟据规范,今后宁波的客栈、民宿将分成自然风光型、历史文化型、民俗风情型、主题体验型等类别。客栈等级分五档,分别是一叶级、二叶级、三叶级、四叶级、五叶级,其中五叶级最高。对于新建设的民宿将按床位补贴,可能每床补贴千元左右。对于年度创建叶级成功的特色客栈,也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其中,三叶级10万元,四叶级15万元,五叶级20万元。浙江省温州市:最高每间客房获得1万元补助。

温州市:最高每间客房获得1万元补助

1.温州市泰顺县

2.温州市大门镇

大门镇针对民宿发展出台补助办法,鼓励企业或个人利用渔村石头屋或将新建房屋改造成渔家乐民宿,装修及设施投入按照500元/床位予以一次性补助。据悉,近日观音礁村已有两家民宿分别获得4000元和3500的补助。

绍兴市:最高每床位获得6千元补助

根据《柯桥区民宿建设补助细则评分表》评分标准,绍兴市柯桥区民宿主人可向区旅游部门申请民宿资金补助。符合要求的民宿不仅可以享受到相应补助,还将被统一纳入旅游宣传营销体系。该评分规则为总分200分,分AB两档,180分以上为A档,180—120分为B档,双人大床最高可享受每床6000元的补助。

慈溪市:最高资金补贴10万元

慈溪市庵东民宿政策规定:在2015年内完成民宿改造的农户家庭,给予一次性2万元/家的启动建设补助资金,并视经营状况和规范程度,给予最高4000元/床的奖励补助资金;在民宿周边发展供游客体验劳作、果蔬采摘的田园,面积达到10亩以上,奖励500元/亩,全部累积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丽水市:最高资金补贴20万元

1.丽水遂昌县

遂昌乡村每年选取5个给予规划编制费用30%的资金奖励,单个规划最高奖励20万元。遂昌民宿扶持奖励政策给予民宿一定资金奖励,具体奖励扶持办法另行制定。

2.丽水松阳县

松阳民宿改造补助:现代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给予补助。未列入“拯救老屋行动”的挂牌历史文化建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给予补助。改造后的客房给予 1000元/间的标准进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补助,带独立卫生间的客房再给予5000元/间(干湿分离)、3000元/间(未干湿分离)的标准进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补助。

松阳民宿经营补助:民宿经营6个月,按以奖代补方式分别给予一星级民宿1万元、二星级民宿2万元、三星级民宿3万元、四星级民宿4万元、五星级民宿5万元的补助。

3.丽水莲都区

莲都民宿星级补助按以奖代补方式分别给予一星级0.5万元、二星级1万元、三星级2万元、四星级5万元、五星级10万元的一次性创建补助。

莲都普通民宿客房补助星级评定并经营6个月,按照带独立卫生间并干湿分离的房间给予5000元/间的标准进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补助;带独立卫生间但干湿未分离的房间给予3000元/间标准进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补助。

4.丽水开发区

开发区民宿星级补助按以奖代补方式分别给予一星级0.5万元、二星级1万元、三星级2万元、四星级5万元、五星级10万元的一次性创建补助。

开发区民宿按照带独立卫生间并干湿分离的房间给予5000元/间的标准进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补助;带独立卫生间但干湿未分离的房间给予3000元/间标准进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补助 。

5.丽水云和县

云和给予民宿装修及环境改造部分30%以内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一般民宿,按照床位数给予标床2000元/张、单床3500元/张的补助。

云和民宿给予10万元补助。评定的省、市、县农家乐特色村,分别给予省级20万元、市级15万元和县级10万元的补助。评定的省、市民宿农家乐特色点,分别给予省级20万元、市级5万元的补助。

6.丽水景宁县

景宁民宿补助按照每个标准间合格、优良等级分别给予8000、10000元,单人房间的分别给予6000、8000以奖代补资金的专项补助。

景宁民宿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民宿示范点在享受同等民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给予50-200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

景宁民宿设计费按照每个单体给予按照设计费用65%的比例给予直接补助。

7.丽水缙云县

缙云县财政每年安排农家乐民宿专项资金2500万,用于促进缙云县乡村旅游、民宿农家乐经济的发展。根据文件精神,民宿农家乐经营户有望获得高达10万元的补助。

海宁市:补贴装修费用50%

海宁市丁桥镇《推进新仓村梁家墩区域乡村民宿发展补助办法》规定,民宿达到“有电视、有空调、有热水、有带洗浴设施的独立卫生间、有无线网络”标准的,按房间和床位给予补助。自开民宿农户大约能拿到的补助金约占装修金额的50%左右。

永康市:最高资金补贴10万元

永康市西溪镇优惠扶持农家乐政策规定,只要被列为农家乐(民宿)集聚村,按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绿化、美化、亮化、立面改造或投资建设游客中心、旅游购物场所、演艺场所等环境提升项目和旅游配套设施,年度投资额达到30万元的,镇里就给予年度投资额30%的补助,仅单个村庄年度最高补助就高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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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上海崇明地区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经营主体。支持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参与乡村民宿经营活动。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租赁等方式,参与乡村民宿的建设和运营。允许有条件的农户以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将自有宅基地农民房屋用作乡村民宿经营。

经营用房。乡村民宿用房须为独立式建筑,或者具有独立通道门户,权属合法清晰,并符合《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单体建筑内的房间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

从业人员。乡村民宿经营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务工证明,境外从业人员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诚信经营。乡村民宿经营主体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住宿、餐饮等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

基层治理。各乡镇应加强区域范围内的乡村民宿规划执行、治安、消防、村容村貌、建筑质量等的监管。乡村民宿经营活动应符合村级治理要求,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督促下,遵守村规民约,维护邻里友好和谐。各相关区应成立乡村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制订业主经营公约,加强行业自我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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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宣城市郎溪县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奖励扶持对象及范围

民宿是指农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经营主体租赁农户住宅或闲置的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城镇建成区域除外),结合当地人文和自然景观特色、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旅游经营方式,为游客体验乡村生活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要求房屋产权清晰,建筑合法,单体建筑面积一般在800平方米以内(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可适当放宽),层数不超过4层(含),房间5间以上、14间以下。

民营工商资本在重点乡村旅游区新建并经营的民宿(包括乡村度假酒店、主题休闲农庄等旅游新业态项目),纳入民宿日常管理体系,享受本奖励扶持实施意见。

奖励扶持办法及标准

(一)农户改建补助。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评定的民宿(经营6个月以上)经营户进行补助。补助标准如下: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一次性补助5000元/间;卫生间公用的双床房一次性补助1500元/间,单床房一次性补助1000元/间。

(二)村级补助。对发展民宿(经营6个月以上)农户6户以上、床位在50张以上的,给予所在村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发展民宿(经营6个月以上)农户10户以上、床位在80张以上的,给予所在村一次性补助10万元,用于日常管理和村庄环境整治。

(三)每年对达标民宿复核一次。同一民宿不因经营业主的变更,重复申报奖励补助。

(四)鼓励民营工商资本投资。民营工商资本投资开发经营的民宿(包括新建),需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经县发改委立项,建成投运一年后经财政、审计部门(或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审核认定(认定标准另行制定),按工程建安费1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

(五)落实财税政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小微企业标准,执行国家或地方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郎溪县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奖励扶持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执行。

(六)部门联动保障服务。国土、规划部门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新建民宿项目优先保障,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旅游、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管、卫生、税务等部门要简化民宿经营注册登记办理流程,积极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芜湖市:最高每间客房获得1万元补助

芜湖市繁昌县于今年5月初正式出台了《加快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引导和支持新牌村、中分村村民自愿利用符合要求的现有民居进行改造,形成标准化农家乐(民宿)聚集区。按照标准,对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改造达标的农家乐(民宿),每间标准客房可一次性补助10000元,经营餐饮的每10个餐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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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成都简阳地区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不含土地成本)以上产权不分割的乡村旅游项目,在建设环节产生的本级年度经济贡献,竣工验收后,全额扶持投资企业。建成投运之日起,本级年度经济贡献超过50万元,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按本级所得部分的 100%给予财政扶持;第四年、第五年对本级经济贡献较上年递增15%以上的,分别按市本级所得部分的 80%、60%给予财政扶持;被国家、省、市级认定为重大旅游项目并建成运营的,分别给予投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园林变景区、社区变景区、田园变景区等示范点,根据实施效果按建设经费的30%给予实施主体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鼓励发展乡村民宿和乡村酒店。对按标准新改扩建的乡村民宿、乡村酒店,按其新增床位数给予奖励。其中被评定为特色乡村酒店、民宿的,按评定等级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不高于10000元、6000元、3000元的奖励扶持资金(星级乡村酒店床位数不享受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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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明确到2021年,用三年时间,一是实现精品化,全市新建40个精品民宿,其中五星级10个,四星级15个,三星级15个;二是实现集聚化,全市重点打造5大精品民宿集聚区;三是实现产业化。基本建成精品民宿经济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精品民宿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接待能力、基础配套、服务水平、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济南市民宿扶持政策:

适用于单栋建筑经营用客房数一般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

民宿的选址应符合本辖区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生态环保和山体保护相关规划及要求;

房屋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资源、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

新建、改建、扩建或既有建筑物用作民宿的应当符合房屋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与施工,并验收合格;

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

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

道路通达条件较好,建筑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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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门头沟区民宿扶持政策:

按照计划,西城区于2019年一次性出资四亿元,门头沟区每年出资一亿元(年限为2019~2022),成立乡村振兴绿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归属门头沟区,实行专账管理、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这些资金将通过以奖代补,着重以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方式,吸引优质社会资源向门头沟区集聚。在运行中,以传承“六大文化”为依托,重点围绕45个市级低收入村、29个区级低收入村和稳定的非低收入村,打造精品民宿项目。

怀柔区民宿扶持政策:

按照《怀柔区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被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评定为银宿级民宿、金宿级民宿的经营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其中,银宿级民宿一次性奖励10万元;金宿级民宿一次性奖励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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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西安市民宿扶持政策:

对参与民宿建设经营的社会资本、村集体、农户,鼓励申报民宿等级,经区县初审,市级评定达到等级标准并经决算审计、开始正常营业后,按照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实施改造扶持,对农民利用自有房屋改建民宿、现有农家乐提升改造,以及城镇现有老旧旅游住宿接待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经区县初审,市级评定达到民宿基本条件的,按经营规模(房间数3间以上)给予1万—3万元补助奖励。

盘活民宿用房。加快城镇房屋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探索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有序盘活旧村委会用房、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闲置合法资产。秦岭北麓范围内民宿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鼓励利用现有农户自有住宅改造提升发展民宿项目,凡属利用空心村、老宅院新开发建设民宿项目,必须符合经审批通过的村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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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张家界市:最高资金补贴30万元

湖南张家界推出首个地方性民宿管理办法,《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乡村特色民宿(客栈)管理实施办法》。此项政策明确规定凡在武陵源区城市规划建设区之外的区内各乡村,可以开展乡村特色民宿改造、建设和经营。对乡村民宿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对手续合法的乡村特色民宿(客栈)实行星级评定管理。正式营业6个月以上的乡村特色民宿(客栈)可以自愿申请星级评定,达到相应标准分别授予相对应级别的乡村特色民宿(客栈)星级称号。首次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乡村特色民宿(客栈)的,当地政府将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20万和30万元扶持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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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深圳市:出台《深圳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大鹏新区正式对外发布《深圳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并定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东省首个地方民宿管理办法,也是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区在深圳市率先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深圳乃至全国民宿管理具有指导意义。管理办法中详细规定了大鹏新区民宿经的营与监管,应当遵循“社区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属地统筹、安全经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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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乡村民宿扶持政策

上饶市:最高资金补贴30万元

上饶市信州区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宿经济的实施意见》和《信州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对授牌“民宿经营”的民宿,根据规模,给予5千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现代民宿示范村、现代民宿示范点,分别给予10—3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实现年入住率达到70%以上且网络订房量占全年订房量 80%以上的,每年给予1—2万元的奖励。对于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能有效促进民宿发展出亮点、上档次、上台阶的精品建设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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