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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州公积金新系统上线热点问题解答

2024-07-15 07: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广州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上线后,怎么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在网厅办理离退休提取吗?办理单位业务需要预约吗?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系统上线相关热点知识解答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系统上线后,有大量的职工咨询新系统相关问题,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熟悉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流程和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近期收集的热点问题及解答梳理后予以发布,相关内容可在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内查看。

  一、 新系统操作类的问题解答

  个人业务:

  1. 系统升级后,如何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答: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中心各前台网点打印《个人基本信息表》和《缴存明细》(加盖中心电子章);

  缴存人也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入“信息查询-个人信息查询”界面,打印《个人基本信息表》和《缴存明细》(加盖中心电子章)。

  2. 新系统上线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需要盖单位公章吗?

  答:职工本人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申请提取的,需要在《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 哪些人可以在网厅办理离退休提取?

  答: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职工,可以在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离退休提取,无需再到网点办理。

  4. 为何在微信公众号中查不到我所需办理二次提取的房屋?

  答:因移动端功能限制,缴存人有多张提取申请单的,暂不能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查询所提取的房屋信息。

  缴存人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申请提取或前往银行网点办理。

  5. 在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交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系统的提取进度显示“待记账”,应该如何操作?

  答:显示待记账表示审批已完成,职工等待提取到账即可。

  6. 提示“首次提取日期早于2013年9月26日”该怎么办?

  答:由于2013年9月26日以前的提取未收集提取材料扫描件,因此出现此类提示的职工需重新到中心业务网点提交提取材料扫描办理。

  7. 城市服务等外部链接无法打开,该如何处理?

  答:因城市服务等外部链接会出现链接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导致无法打开,推荐职工直接使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号、app和网站进行登录。

  8. 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需要预约吗?

  答: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将优先办理预约业务,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没有提前预约的,按规定排队轮侯。

  中心各直属网点暂未设置预约,办理业务按规定排队轮候。

  新系统上线初期是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高峰期,为减少排队轮侯,建议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单位业务:

  1. 如何办理单位业务预约?

  答:单位已开通网上办事大厅的,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业务预约界面办理单位预约业务。

  待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系统功能后,所有单位均可免登录预约办理业务。

  2. 单位如何下载职工信息?

  答: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下载,进入信息查询-单位信息查询-职工信息界面进行导出操作。

  3. 新入职职工已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需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

  答:可通过“个人账户封存/启封”功能实现。在该功能界面中,选择“启封”,点击“证件号码”录入栏后方的“…”按钮进入“个人信息”界面,录入“姓名+证件号码”或“姓名+公积金账号”,选择“跨单位启封查询”调出职工信息,双击职工信息或点击下方“确定”,将职工信息调入到启封界面中。

  在启封界面点击“提交”,所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即可转移到新入职单位名下。

  4. 在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业务时,系统提示“有在途业务未办理,请勿进行以下操作”是什么原因?该如何处理?

  答:有提示是因业务需要复核、结算后办结,只有业务办结后,才能开始办理另一项业务。存在未办结的业务时,系统会提示有在途业务(例如:A单位在前台申请办理了单位名称的变更,在该变更业务未办结前,单位不能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进行汇缴业务的操作),出现上述提示后,无需进行其它操作,待未办结业务复核、结算后办结,再进行其它业务操作。

  5. 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启用后,如何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查询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明细数据?

  答:在单位信息查询-单位明细界面或单位资金信息界面可查询单位业务明细情况。

  6.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支付确认后,显示待记账是什么原因?如何查询支付情况?

  答:待记账指的是相关汇补缴业务等待记账处理。当完成记账登记后,待记账状态会变为“办结”或“已记账”。(办结指该业务缴存失败,需重新办理;已记账指该业务缴存成功并更新职工相应的缴存明细信息)

  若需查询单位汇补缴支付情况的,可进入支付记录功能界面进行查询。

  7. 人力资源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如何获取查询托管单位编号?

  答:可在单位信息查询功能下选择进入“托管单位”界面,查询到本单位已有托管单位信息。

  8. 如何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进行汇缴业务的操作?

  答: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缴存业务-汇缴申请界面办理汇缴申请,完成汇缴申报确认;

  进入支付确认界面进行汇缴支付,完成汇缴业务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下载中心-文件下载”中的操作指引。

  9. 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可以进行补缴吗?如何操作?

  答:可以。

  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缴存业务-补缴申请界面办理补缴申请,完成补缴申报确认;

  进入支付确认界面进行补缴支付,完成补缴业务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下载中心-文件下载”中的操作指引。

  10. 如何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实现职工的转移?如何操作?

  答:因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系统启用后,职工无需办理转移业务,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中个人账户业务-个人账户启封界面,实现职工从广州市的A单位启封到广州市的B单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下载中心-文件下载”中的操作指引。

  11. 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需要预约吗?

  答: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将优先办理预约业务,缴存单位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没有提前预约的,按规定排队轮侯。

  中心各直属网点暂未设置预约,办理业务按规定排队轮侯。

  新系统上线初期是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高峰期,为减少排队轮侯,建议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二、新政策——按月还贷相关政策解答

  1. 什么是按月还贷?

  答:按月还贷指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即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所有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于约定还款日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直至结清为止。具体约定用于划扣的公积金账户为职工签署借款合同或办理提取申请时约定的公积金缴存账户。

  2. 采用按月还贷方式还款的,若账户余额不足,该如何补足资金用于还款?

  答:采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及时关注用于还贷的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和还贷情况以确保有效扣款。

  自愿缴存人员账户余额不足的,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

  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办理自愿缴存和委托扣款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个人自愿缴存)》(原件),到中心归集经办网点办理,也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办理。

  3.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后,职工申请组合贷款购房,是否必须办理按月还贷?是否所有借款人都要办理按月还贷?

  答:是。

  4. 职工婚前已购房办理按月还贷,婚后配偶可否以该套房产办理按月还贷?

  答:可以。

  5. 使用按月还贷的提取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是否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可以,每年可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6. 按月还贷在贷款结清后,以该套房屋申请提取的每个提取人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吗?

  答:每名提取职工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直至达到可提取总额。

  7. 办理按月还贷需要在住房公积金帐户预留6个月的还款额吗?预留还款额指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还是住房公积金加商业贷款的总还款额?

  答:在按月还贷期间,申请以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时才需预留6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按月还贷期间,不申请以首付款提取账户余额,则不需要留存。

  8. 办理按月还贷后,何时可以申请提取账户余额?多名提取人申请提取账户余额的,如何划分提取额度?

  答:在还贷期内任意时间都可以首付款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

  以首付款提取账户余额时的额度划分规则: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计算。房屋未明确产权份额,且提取人为配偶关系的,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提取人为非配偶关系的,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

  9.提取人使用纯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第一顺序人(第一借款人)的月缴存额已足够还月供款的,第二顺序人(第二借款人)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该房屋还有第三人作为产权人(非借款人)是否可以提取?

  答:第一顺序人的月缴存额已足够还月供款的,第二顺序人的按月还贷提取额度为0,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提前还贷,也可以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用于偿还首付款。贷款还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

  若第三产权人(非借款人)以该购买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办理按月还贷。若按月还贷第一顺序人的月缴存额已足够还月供款的,第三产权人(非借款人)按月还贷提取额度为0,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申请提前还贷,也可以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用于偿还首付款。贷款还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

  所有提取人的首付款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该套房产的首付款。

  10. 提取人使用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偿还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后还有结余,可否提取商贷部分?如何操作?

  答: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按月还贷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仍有结余的,可申请提取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

  提取人需在归集前台增加商贷部分的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按月转账至职工指定银行卡,每月转账至银行卡的金额不超过职工商业贷款部分的月还款额。

  例如,组合贷,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4000元,商业贷款月还款额为5000元,所有提取人每月缴存额为15000元,则每月按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自动扣还住房公积金贷款4000元,商贷5000元按月转账至职工指定银行卡。每月缴存总额减去还贷总额后剩余部分可以首付款申请提取,也可申请提前还贷,还可在结清贷款后每年提一次。

  11. 共同借款人A、B为非配偶关系,A和B的配偶C、D(非借款人)可否办理按月还贷?按什么顺序扣款?

  答:可以。先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顺序扣款。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且C、D愿意以按月还贷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的,按C、D约定的扣款顺序进行扣款。如果C、D未约定顺序,则以办理按月还贷的先后顺序进行扣款。

  三、其他政策问题解答

  1.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提取是否受新政影响?

  答:不受影响。

  2. 在广州毗邻城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要求毗邻城市为户籍所在地?

  答:不要求,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毗邻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

  3. 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提取要求“账户封存满半年”,封存时间何时起算?

  答:从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之日起算。

  4.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可否办理异地转出?

  答:不可以。

  5.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交原件,可否提交上述复印件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办理提取?

  答:可以。

  6. 如果出现约定还款日没扣款该怎么办?

  答:请职工先核查自身还款账户余额在约定还款日前是否已充足。

  在约定还款日前余额已充足,但约定还款日未扣款的,请职工继续保持账户余额充足,等待中心后续划扣即可,因中心原因造成的延迟扣划,将不作为职工的逾期记录。

  7. 约定还款日因余额不足导致逾期的,应如何办理还款手续?

  答:约定还款日因余额不足导致逾期的,职工可与受理网点联系,由受理网点经办人员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还逾期操作;

  或由职工本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业务办理→偿还逾期贷款;

  也可由职工本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

  因余额不足导致的逾期及罚息,由职工自行承担。

  8. 现在可以申请非固定还款日提前结清贷款吗?如何办理?

  答:可以,公积金贷款新系统上线后,职工可以选择非固定还款日提前结清贷款,当次提前还款不成功的,可在下次再申请。除固定还款日及前后两天(共5天限制)不能申请提前还款外,通过下列途径申请的,需同时满足还款日的选择要求:

  ①职工通过原贷款网点申请的,由申请人填写提前还款申请表(所有借款人在申请表上签名同意)→受理网点审批→中心审批→偿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

  通过受理网点申请的,还款日的选择应在下一个固定还款日之前,且不能选择申请当天及之后两个工作日、固定还款日。

  ②职工通过手机端申请的,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业务办理→提前结清贷款→提交成功→偿还贷款本息。

  还款日的选择应在下一个固定还款日之前,且不能选择申请当天及固定还款日。

  ③职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登录“个人网上业务”→贷款业务→提前结清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偿还贷款本息。

  还款日的选择应在下一个固定还款日之前,且不能选择申请当天及固定还款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缴存】可获广州公积金线上预约及办理入口、缴存明细查询方式、缴存基数比例、缴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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