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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印发新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07-17 15: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2024版)》),进一步完善实验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应急预案(2024版)》对2020年印发的《平潭综合实验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明确了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工作原则和事件分级,主要涵盖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内容。

在适用范围上,《应急预案(2024版)》明确,本预案适用于实验区行政区域陆域的大气、水体、土壤等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和海洋工程、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海洋污染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同时适用于本区界外发生但影响到本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实验区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生态环保科副科长(主持工作)纪贤鑫介绍,为了更好推进相关工作,《应急预案(2024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分级响应、分类管理,统一领导、服从指挥,属地为主、先期处置,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等为工作原则。

在内容上,《应急预案(2024版)》最主要在分级应急响应主体上发生变化,本版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Ⅳ级响应,由事发地片区管理局负责应对工作。必要时,片区管理局可商请实验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协助处置。若发生超出片区管理局应急处置能力或跨行政区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和实验区相关部门预案视情启动。

纪贤鑫告诉记者,《应急预案(2024版)》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厦门、福州等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广泛征求实验区各相关部门意见,共收到7个单位反馈的11条意见,其中采纳10条,最终形成此版应急预案。(融媒体记者 林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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