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142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干混砂浆搅拌罐使用说明书电子版 GB∕T 9142

GB∕T 9142

2024-07-17 15: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犐犆犛91.20犆犆犛犘9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犌犅/犜9142—2021

代替犌犅/犜9142—200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搅拌机

犅狌犻犾犱犻狀犵犮狅狀狊狋狉狌犮狋犻狅狀犿犪犮犺犻狀犲狉狔犪狀犱犲狇狌犻狆犿犲狀狋—犆狅狀犮狉犲狋犲犿犻狓犲狉

2021101发布 2020501实施

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犌犅/犜9142—2021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分类、型号和参数 2

4.1分类及代号 2

4.2主参数 3

4.3型号

…………………4

4.4基本参数 4

5技术要求 8

5.1整体要求

5.2供水系统

……………8

……………9

5.3上料机构 10

5.4搅拌装置 10

5.5安全 10

5.6制造和装配质量要求 1

6试验方法 12

6.1试验准备 12

6.2搅拌性能试验 13

6.3整机能耗及主要机构功率的测定 21

6.4循环时间的测定 21

6.5料斗和中间料斗的水泥残留率测定 21

6.6超载能力和干搅拌能力的测定 21

6.7噪声的测定 2

6.8供水系统性能测定 2

6.9泼料、撒料、溢浆、溢料率的测定 23

6.10手柄操作力测定 23

6.1 搅拌机制造和装配质量检测 23

6.12拖行试验 24

6.13外观质量评定 24

6.14数据整理和试验报告 24

6.15可靠性试验 24

7检验规则 28

7.1检验的划分 28

7.2出厂检验 28

7.3型式检验 28

犌犅/犜9142—2021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28

8.1标志 28

8.2包装 29

8.3运输与贮存 29

附录A(规范性)匀质性试验记录表 30

附录B(资料性)测试记录表 3

附录C(规范性)搅拌机外观质量评定细则 45

附录D(资料性)可靠性试验记录表 47

附录E(规范性)故障分类 52

犌犅/犜9142—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9142—200《混凝土搅拌机》,与GB/T9142—20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b)删除了公称容量、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机、自落式混凝土搅拌机、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上料时间、集中出料口形的搅拌机、扁长出料口形的搅拌机、工作周期、故障、基本故障、关联故障、非关联故障、非基本故障、故障危害度系数、当量故障数、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可靠度的定义(见200年版的3.1、3.2、3.3、3.4、3.10、3.12、3.13、3.14、3.15、3.16、3.17、3.18、3.19、3.20、3.21、3.2、3.23、3.24);

c)增加了标准测试工况的定义(见3.1);

d)更改了粗骨料、匀质混凝土、搅拌时间和出料时间的定义(见3.2、3.3、3.4、3.5,200年版的3.5、

3.6、3.7、3.1);

e)更改了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和进料容量(见第4章,200年版的第4章);

f)更改了搅拌时间、残留率和合理粘料率的技术要求(见第5章,200年版的第5章);

g)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6章,200年版的第6章);

h)更改了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见8.2.3,200年版的8.2.3);

i)删除了附录中关于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试验的内容(见200年版的附录A);

j)删除了附录中关于碎石和卵石的饱合面干视密度试验的内容(见200年版的附录B);

k)增加了匀质性试验记录表(见表A.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2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圆友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山推建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建机械有限公司、青岛科尼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和水工机械有限公司、杭州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首君、莫劲风、吴斌兴、符忠轩、王瑞、李辉、蔡纯杰、焦予民、汤明、庞增领、耿贵军、张瑞、蒋志辉、汪良强、冯新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9142—198、GB/T9142—200;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搅拌机

犌犅/犜9142—2021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混凝土搅拌机的分类、型号和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GB/T25637.1规定的额定容量为1000L以下(含1000L)的周期式混凝土搅拌

机(以下简称搅拌机),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楼)中配套使用的搅拌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6液压传动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603.2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第2部分: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T7920.4混凝土机械术语GB/T7935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GB/T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10171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搅拌站(楼)

GB/T1306标牌

GB/T18576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术语和定义

GB/T25637.1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搅拌机 第1部分:术语与商业规格GB/T37168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和砂浆制备机械与设备安全要求GB/T5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81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B/T3249工程机械 护板和护罩

JB/T1858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搅拌机叶片和衬板JB/T13065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可靠性考核通则JB/T13712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JG/T5082.1建筑机械与设备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7920.4、GB/T10171、GB/T18576、GB/T2563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犌犅/犜9142—2021

3.1

3.23.3

标准测试工况狊狋犪狀犱犪狉犱狋犲狊狋犮狅狀犱犻狋犻狅狀

搅拌机生产混凝土时满足下列规定条件的工作状态:a)混凝土的强度是C20,坍落度在(120±30)mm之间;b)粗骨料选用5mm~40mm的石灰石;

c)卸料门是全开状态;

d)搅拌机的单罐产量是额定容量的75%~10%。

注:标准测试工况主要用于生产周期、卸料时间、每立方混凝土能耗、叶片和衬板的寿命等技术指标的测试。

粗骨料犮狅犪狉狊犲犪犵狉犲犵犪狋犲

粒径不小于4.75mm的骨料。

匀质混凝土犺狅犿狅犵犲狀犲狅狌狊犮狅狀犮狉犲狋犲

拌合物中各物料成分含量、混凝土的坍落度和抗压强度的相对偏差等测定值满足表8中相应要求

的混凝土。

3.4

3.5

3.63.7

搅拌时间 犿犻狓犻狀犵狋犻犿犲

从搅拌物料上料结束到搅拌物料搅拌结束之间的时间。

注:搅拌时间的单位为秒(s)。

出料时间犱犻狊犮犺犪狉犵犻狀犵狋犻犿犲

从出料开始到出料结束的持续时间。

注:出料时间的单位为秒(s)。

粗骨料饱和面干状态犮狅犪狉狊犲犪犵狉犲犵犪狋犲犻狀犪狊狋犪狋犲狅犳狑犪狋犲狉狊犪狋狌狉犪狋犻狅狀犪狀犱犱狉狔狊狌狉犳犪犮犲

用毛巾将骨料表面水擦干,仍保留毛细孔吸附水和内部封闭孔存水的状态。

粗骨料饱和面干视密度犱犲狀狊犻狋狔狅犳犮狅犪狉狊犲犪犵狉犲犵犪狋犲犻狀犪狊狋犪狋犲狅犳狑犪狋犲狉狊犪狋狌狉犪狋犻狅狀犪狀犱犱狉狔狊狌狉犳犪犮犲

单位体积的粗骨料(粗骨料体积为扣除开敞孔,但仍包括内部封闭孔的实体体积之和)在饱和面干

状态时的质量。

3.8

故障模式犳犪犻犾狌狉犲犿狅犱犲

故障表现形式。

4分类、型号和参数

4.1分类及代号

搅拌机分类及代号见表1。

犌犅/犜9142—2021

表1搅拌机分类及代号

组代号

搅拌方式

型式

特征

产品

主参数代号

名称

代号

代号

名称

代号

名称

单位

表示法

J(搅)

自落式

锥形反转出料式

Z(锥)

C(齿)

齿圈传动锥形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

JZC

额定容量

主参数

M(摩)

摩擦传动锥形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

JZM

R(内)

内燃机驱动锥形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

JZR

Y(液)

液压上料锥形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

JZY

锥形倾翻出料式

F(翻)

C(齿)

齿圈传动锥形倾翻出料混凝土搅拌机

JFC

M(摩)

摩擦传动锥形倾翻出料混凝土搅拌机

JFM

强制式

涡桨式

W(涡)

涡桨式混凝土搅拌机

JW

行星式

N(行)

行星式混凝土搅拌机

JN

单卧轴式

D(单)

单卧轴式机械上料混凝土搅拌机

JD

Y(液)

单卧轴式液压上料混凝土搅拌机

JDY

双卧轴式

S(双)

双卧轴式机械上料混凝土搅拌机

JS

Y(液)

双卧轴式液压上料混凝土搅拌机

JSY

4.2主参数

搅拌机主参数(额定容量)系列见表2。

表2混凝土搅拌机主参数(额定容量)系列

项目

数值

额定容量

50、10、150、20、250、30、350、50、750、100、1250、150、200、2250、250、300、330、350、

400、450、500、600、700、800、900、1000

犌犅/犜9142—2021

4.3型号

4.3.1编制方法

搅拌机型号的编制方法见图1。

图1搅拌机型号编制规则

4.3.2标记示例

示例1:额定容量为250L、内燃机驱动、第一次更新的自落式锥形反转出料的搅拌机:

混凝土搅拌机JZR250A

示例2:额定容量为300L、电机驱动、双卧轴式机械上料混凝土搅拌机:

混凝土搅拌机JS300

4.4基本参数

4.4.1自落式锥形反转出料搅拌机在标准测试工况下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自落式锥形反转出料搅拌机的基本参数

型号

基本参数

额定容量

进料容量

搅拌额定功率

kW

循环时间

骨料最大粒径

mm

JZ150

150

25

≤3

≤120

60

JZ20

20

30

≤4

≤120

60

JZ250

250

375

≤4

≤120

60

JZ350

350

525

≤5.5

≤120

60

JZ50

50

750

≤1

≤120

80

JZ750

750

1125

≤15

≤120

80

JZ100

100

150

≤2

≤120

10

4.4.2自落式锥形倾翻出料搅拌机在标准测试工况下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犌犅/犜9142—2021

表4自落式锥形倾翻出料搅拌机的基本参数

型号

基本参数

额定容量

进料容量

搅拌额定功率

kW

循环时间

骨料最大粒径

mm

JF50

50

75

≤1.5

60

JF10

10

150

≤2.2

60

JF150

150

25

≤3

≤120

60

JF250

250

375

≤4

≤120

60

JF350

350

525

≤5.5

≤120

60

JF50

50

750

≤7.5

≤120

80

JF750

750

1125

≤1

≤120

80

JF100

100

150

≤15

≤14

10

JF150

150

2250

≤2

≤14

10

JF300

300

450

≤45

≤180

10

JF450

450

6750

≤60

≤180

10

JF600

600

900

≤75

≤180

10

4.4.3强制式涡桨搅拌机、强制式行星搅拌机在标准测试工况下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强制式涡桨搅拌机、强制式行星搅拌机的基本参数

型号

基本参数

额定容量

进料容量

搅拌额定功率

kW

循环时间

骨料最大粒径

mm

JW50JN50

50

75

≤4

40

JW10JN10

10

150

≤7.5

40

JW150JN150

150

25

≤1

≤72

40

JW20JN20

20

30

≤15

≤72

40

JW250JN250

250

375

≤15

≤72

40

JW30JN30

30

495

≤15

≤72

40

JW350JN350

350

525

≤18.5

≤72

40

犌犅/犜9142—2021

表5强制式涡桨搅拌机、强制式行星搅拌机的基本参数(续)

型号

基本参数

额定容量

进料容量

搅拌额定功率

kW

循环时间

骨料最大粒径

mm

JW50JN50

50

750

≤2

≤72

60

JW750JN750

750

1125

≤30

≤80

60

JW100JN100

100

150

≤45

≤80

60

JW1250JN1250

1250

1875

≤45

≤80

80

JW150JN150

150

2250

≤5

≤80

80

JW200JN200

200

300

≤75

≤90

80

JW250JN250

250

3750

≤90

≤90

80

JW300JN300

300

450

≤10

≤90

80

JW350JN350

350

5250

≤132

≤90

80

JW400JN400

400

600

≤160

≤120

80

JW450JN450

450

6750

≤20

≤180

80

JW500JN500

500

750

≤250

≤210

80

JW50JN50

550

8250

≤315

≤210

80

JW600JN600

600

900

≤315

≤210

80

4.4.4强制式单卧轴搅拌机、强制式双卧轴搅拌机在标准测试工况下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6的规定。

犌犅/犜9142—2021

表6强制式单卧轴、强制式双卧轴搅拌机的基本参数

型号

基本参数

额定容量

进料容量

搅拌额定功率

kW

循环时间

骨料最大粒径

mm

JD50

50

75

≤2.2

40

JD10

10

150

≤4

40

JD150

150

25

≤5.5

≤72

40

JD20

20

30

≤7.5

≤72

40

JD250

250

375

≤1

≤72

40

JD350

JS350

350

525

≤15

≤72

40

JD50JS50

50

750

≤18.5

≤72

60

JD750

JS750

750

1125

≤2

≤72

60

JD100JS100

100

150

≤37

≤72

80

JD1250

JS1250

1250

1875

≤45

≤72

80

JD150JS150

150

2250

≤45

≤72

10

≤60

80

JD200JS200

200

300

≤60

≤72

10

≤75

80

JD250JS250

250

3750

≤75

≤72

10

≤90

80

JD300JS300

300

450

≤90

≤72

10

≤10

80

JD30JS30

330

4950

≤90

≤72

80

≤10

JD350JS350

350

5250

≤10

≤80

10

≤132

80

JD400JS400

400

600

≤132

≤80

80

≤150

JS450

450

6750

≤150

≤80

80

JS500

500

750

≤150

≤90

80

JS600

600

900

≤180

≤90

120

JS700

700

1050

≤20

≤90

120

JS800

800

1200

≤20

≤90

120

JS900

900

1350

≤30

≤90

120

JS100

1000

1500

≤30

≤90

120

犌犅/犜9142—2021

5技术要求

5.1整体要求

5.1.1除混凝土搅拌站(楼)配套使用外,额定容量为150L~300L(含150L、300L)的搅拌机由上料、搅拌、出料、供水、控制、底盘等部分组成,应具有独立完成混凝土生产作业的能力。

5.1.2在标准测试工况下,搅拌时间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搅拌时间的规定

额定容量

50~50

750~150

200~350

400~600

700~1000

搅拌方式

自落式

强制式

自落式

强制式

自落式

强制式

自落式

强制式

自落式

强制式

搅拌时间

≤45

≤30

≤60

≤30

≤70

≤30

≤90

≤45

≤10

≤60

5.1.3搅拌机出料机构应工作可靠,卸料迅速、干净,自落式锥形倾翻出料搅拌机和强制式搅拌机应在15s内、自落式锥形反转出料搅拌机应在30s内将搅拌好的物料卸完。搅拌筒中物料残留率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3%。残留率按式(1)计算:

犙1

犙=犙′1×10%-犓 (1)

式中:

犙——搅拌筒中混凝土物料的残留率;

犙1——投入搅拌筒的搅拌物料质量,单位为千克(kg);

犙′1——残留在搅拌筒内的搅拌物料质量,单位为千克(kg);

犓——合理粘料率,自落式搅拌机犓取值3%,强制式搅拌机犓取值1%。

5.1.4搅拌机拌制的同一罐不同部位的混凝土,按6.2.4的试验方法测得的相对偏差值应符合表8中匀质混凝土的要求。

表8匀质混凝土搅拌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允许相对偏差值/%

混凝土拌合物中含气量相对偏差Δ犃(试验方法见6.2.4.2)

≤10

混凝土拌合物中的砂浆(≤4.75mm)含量相对偏差(试验方法见6.2.4.3)

≤0.8

混凝土拌合物中的粗骨料(>4.75mm)含量相对偏差Δ犌(试验方法见6.2.4.4)

≤4.75

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坍落度)相对偏差Δ犛(试验方法见6.2.4.5)

≤15

混凝土拌合物抗压强度相对偏差Δσ(试验方法见6.2.4.6)

≤7.5

5.1.5对具有独立完成混凝土生产作业能力的电动机驱动搅拌机,其能耗不应大于表9的规定。

犌犅/犜9142—2021

表9生产每立方米混凝土的能耗

额定容量

50~50

750~100

1250~300

350~1000

锥形反转出料式

kW·h/m3

0.40

0.45

锥形倾翻出料式

kW·h/m3

0.38

0.40

0.45

单/双卧轴式

kW·h/m3

0.48

0.5

0.60

涡桨/行星立轴式

kW·h/m3

0.54

0.60

0.65

5.1.6搅拌机的循环时间应符合表3~表6的规定。

5.1.7性能测试时,搅拌机应有超载10%的能力。

5.1.8性能测试时,强制式搅拌机在搅拌额定容量的混凝土拌合物时,应具有干搅拌能力,持续时间不少于20s。

5.1.9搅拌机的噪声应符合JB/T13712的规定。

5.1.10 搅拌机的可靠性试验工作时间不少于30h,可靠性试验时的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不少于10h,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20h,可靠性考核规则按照JB/T13065实施。

5.1.1 操作手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手柄操作力不应大于20N。

5.1.12搅拌机应设有起吊位置和起吊标志。

5.1.13搅拌机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公路、铁路等运输的有关规定。

5.1.14装有轮胎的搅拌机,以20km/h的速度在三级路面上拖行20km,或二级路面上拖行40km,应安全可靠,机身稳定,主要紧固件不应有松动。

5.2供水系统

5.2.1搅拌机应有准确可靠的计量供水系统。系统能适应60℃以下的水温。系统计量误差从供水全量程的50%处至满量程范围内应不超过供水量的2%。供水误差按式(2)计算:

犖0

Δ犖=(Δ犖1+Δ犖2+Δ犖3)/3×10% (2)

式中:

Δ犖 ——供水误差;

Δ犖1、Δ犖2、Δ犖3——分别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供水量的实测值与实测平均值犖0之差(绝对值),单位为千克(kg);

犖0 ——供水量的实测平均值。供水计量系统标定至最大供水量的50%、70%、

10%,经圆整后对应的三个位置,每处测三次,取平均值,即为该点的实测平均值,单位为千克(kg)。

5.2.2供水系统的每次供水量变动误差应小于标定值的3%。供水量变动误差按式(3)计算。

犖0

Δ犖′=δ犖×10% (3)

犌犅/犜9142—2021

式中:

Δ犖′——供水量变动误差;

δ犖——三次放水量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单位为千克(kg)。

5.2.3供水系统的上水时间与放水时间之和应不大于循环时间。其放水时间应不超过表7所规定的搅拌时间的50%。

5.2.4用时间继电器控制供水量的供水系统,水泵出水管路中应设流量调节装置,水泵流量的调节量

应为0.5kg/s的整数倍。

5.2.5供水系统除水泵盘根密封部件外,其余管路、接头、阀门等均不应漏水。吸水阀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在水泵停机30min后不加灌引水仍能继续工作。

5.3上料机构

5.3.1搅拌机上料机构应安全可靠,料斗在超载10%的情况下能在任意位置安全制动。制动后料斗下滑速度应不超过10mm/s。对于集中驱动的上料机构,上止点应设置自动停止提升安全装置;对于分别驱动的上料机构,上、下止点均应设置自动停止安全装置。

5.3.2料斗能平稳运行。

5.3.3料斗投料时泼料量、撒料量应不超过进料量的0.1%。

5.3.4料斗卸料门应启闭自如,无卡料、漏料现象。

5.3.5料斗投料应迅速、干净,水泥在料斗和中间料斗的残留率不应大于0.8%。

5.4搅拌装置

5.4.1搅拌时,搅拌筒不能有明显的溢料现象。各种搅拌机的溢料测定时,料斗应回位至装料位置,每罐次溢浆、溢料率应不超过进料量的0.12%。

5.4.2搅拌筒机动倾翻卸料机构在倾翻及复位时应动作灵活,在上、下限位置应能可靠定位。

5.4.3搅拌筒卸料高度应符合表10的规定。液压顶升式料斗和钢丝绳提升倾翻式料斗在满足卸料高度时,可将支腿、料斗垫高,但料斗垫起高度应不大于20mm。

表10卸料高度

额定容量

150~20

250~350

≥50

卸料高度

mm

≥80

≥1250

≥150

5.5安全

5.5.1各传动部件应设有防护罩,防护罩应符合JB/T3249的规定。

5.5.2液压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376的规定。

5.5.3搅拌机接线箱处应设置带钥匙的安全开关。

5.5.4对于设置有安全检修门的搅拌机,为保证检修人员进入搅拌机内部作业的安全性,其检视门处同时要求设置安全开关。

5.5.5搅拌机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其附近要求粘贴相应安全标识。

5.5.6其余安全要求应符合GB/T37168的规定。

10

犌犅/犜9142—2021

5.6制造和装配质量要求

5.6.1锥形反转出料搅拌机和锥形倾翻出料搅拌机的进料口对搅拌筒旋转轴线的径向圆跳动量及进料口端面对搅拌筒旋转轴线的某一垂直面圆跳动量,均不应超过进料口直径的1%。

5.6.2强制式搅拌机叶片在旋转过程中与搅拌筒底衬板、侧衬板(指衬板内壁)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

5mm。

5.6.3搅拌机的叶片和衬板应符合JB/T1858的要求。

5.6.4搅拌机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a)搅拌机传动系统应运转灵活,不应有异常声音;

b)减速机不应有漏油、渗油的现象;

c)减速机在额定载荷工况下连续运转1h,行星齿轮减速机、蜗轮减速机润滑油的温升不应超过

60K,其他齿轮减速机润滑油的温升不应超过40K,且最高油温不应超过85℃;

d)采用多根皮带的传动系统,皮带长度要保持一致,受力均匀,并能方便地进行松紧调节;

e)采用链传动的传动系统,链条与链轮不应有咬切现象;链条张紧装置应调整方便,连接固定牢靠,并有良好的润滑;

f)开式齿轮副沿齿高的接触长度应大于30%,沿齿宽的接触长度应大于40%(查小齿轮);

g)搅拌机所使用的液压元件、油箱及管路等应保持表面干净,液压系统不应漏油,其余要求应符合GB/T7935的规定;

h)搅拌机各润滑点应有足够的润滑油或润滑脂。各润滑点应能方便地加注润滑油或润滑脂。

强制式卧轴搅拌机搅拌轴轴端密封部位供油系统应通畅。

5.6.5搅拌机外观质量要求

5.6.5.1油漆应满足以下要求:

a)油漆应均匀、平整,颜色一致,有光泽;

b)油漆表面应干透、不粘手,附着力强,富有弹性;

c)不应有皱皮、脱皮、漏漆、流痕、气泡等现象。

5.6.5.2焊缝应满足以下要求:

a)焊缝应美观、平整,不应有漏焊、裂纹、弧坑、夹渣、烧穿、咬肉等现象和缺陷;

b)同一条焊缝的宽度应一致,最大宽度和最小宽度之差不应超过4mm;

c)飞渣、焊渣等应清除干净;

d)其余要求应符合JG/T5082.1的规定。

5.6.5.3外露表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a)零件外露加工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b)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砂眼、气孔,浇冒口突起、飞边毛刺等应铲除干净,并磨平;

c)气割边缘应圆滑平顺;

d)锻件非加工表面的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5.6.5.4罩壳应满足以下要求:

a)罩壳不应有直径超过15mm的锤痕;

b)罩壳边缘不应有明显皱褶;

c)罩壳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可靠。

5.6.6产品标牌应平整,字迹清楚,不应有刻痕、脱漆、锤印,安装应牢固、端正,其余要求应符合

GB/T1306的规定。

5.6.7标准件、配套件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犌犅/犜9142—2021

5.6.8搅拌机的电气控制箱内各器件应排列整齐,连接牢固,走线分明,绝缘可靠;电气箱应具有防水、防震、防尘措施。电气箱应有接地装置。

5.6.9制造厂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其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6试验方法6.1试验准备6.1.1试验样机

6.1.1.1试验样机的抽样按7.3.3及7.3.4的规定进行。

6.1.1.2试验样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

6.1.2仪器、器具

6.1.2.1试验用的主要仪器、器具应有计量部门签发的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试验的要求。

6.1.2.2仪器及器具为:

a)气压式含气量测定仪,1台;

b)秤:

——最小称量值50kg,感量50g的秤,1台;

——最大称量值为相应额定容量时加水量的秤,1台;

——最大称量值为相应出料质量的秤,1台;

c)振动台或直径不大于50mm的插入式振动器,1台;d)孔径4.75mm或孔径0.32mm的筛子,各1个;e)秒表,1块;

f)坍落度筒及捣棒,1副;

g)能容纳试验样机相应额定容量混凝土拌合物的储料容器,1个;

h)钢直尺,2把;

i)打气筒,1个;

j)抹刀、刮刀,各1把;

k)容积大于10L的干净的不吸水的容器,10个;

l)毛巾,10条;

m)钢垫板:厚5mm~10mm,直径不小于50mm或边长不小于50mm,2块;n)声级计;

o)风速仪;

p)点温计;

q)电流表、电压表;

r)混凝土压力试验机;

s)其他辅助专用仪器(如用于计数和监测的仪表等)。

6.1.3试验场地

试验场地应为平坦坚实地面。

12

犌犅/犜9142—2021

6.2搅拌性能试验

6.2.1总则

6.2.1.1搅拌性能由搅拌后所得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决定。混凝土拌合物的匀质性可按下列试验测定:

a)含气量;

b)单位体积内砂浆含量;c)单位体积内粗骨料含量;d)坍落度;

e)抗压强度。

6.2.1.2混凝土拌合物测得的成分含量值(空气、砂浆、粗骨料),坍落度和抗压强度将用于相对的偏差

犡+犡1 2

计算。应根据测定值按式(4)计算:

式中:

Δ犡——相对偏差;

Δ犡=犡1-犡2×10% (4)

犡1——试样1或试样2所取数据犡1和犡2中较大值;

犡2——试样1或试样2所取数据犡1和犡2中较小值。

6.2.1.3为解释其物理意义,式(4)可以转化成式(5):

Δ犡=犡1-犡2=(犡1+犡2)/2-犡2

…………(5)

犡1+犡2

注:式(5)代表参数的两部分对其平均值的相对偏差。

(犡1+犡2)/2

6.2.1.4检验结果的各个相对偏差值应与表8中的允许相对偏差值进行对比评估。

6.2.2试验用混凝土的制备

6.2.2.1用来进行搅拌性能试验的混凝土需满足以下条件:骨料粒径最大为40mm,坍落度(80±30)mm,公称抗压强度(25±5)N/mm2,配合比应符合JGJ5的规定。为获得设定的含气量值,可适当添加掺和剂。

6.2.2.2搅拌物料的量应符合搅拌机制造商提供的额定容量。

6.2.2.3各种搅拌物料测量精确度限制在±3%。

6.2.2.4含有特殊成分的搅拌物料上料顺序应按制造商说明书进行。若无此类说明,上料方法应在检测报告中予以记录。

6.2.2.5各种搅拌物料在上料过程中应使物料损失最小。

6.2.2.6搅拌时间由制造商规定。若无规定,可根据搅拌机型号和容量参照表7的规定。

6.2.3取样

6.2.3.1总则

搅拌完成后,直接对搅拌筒中两个不同位置处的混凝土拌合物进行取样(见图2、图3、图4和图5)。若难以直接从搅拌筒中取样,可从卸至料斗中的混凝土拌合物(见图6)取样。周期式搅拌机每份试样的最小体积为20L,用于各个相对偏差检验的试样准备完毕。

13

犌犅/犜9142—2021

标引序号说明:

P1、P2 ——搅拌机中所取拌合物试样1、试样2;

SAC1、SAC2 ——用于含气量试验的试验样品;

SMG1、SMG2——参与后续粗骨料和砂浆成分检验的试验样品;

Sσ1、Sσ2、Sσ3——从试样1取用于抗压强度试验样品(分成3个立方体或圆柱体);Sσ′1、Sσ′2、Sσ′3——从试样2取用于抗压强度试验样品(分成3个立方体或圆柱体);S1、S2 ——用于和易性(坍落度)试验的试验样品。

图2抽样总体方案

6.2.3.2周期式强制搅拌机

6.2.3.2.1立轴式搅拌机

立轴式搅拌机中的试样取自同心圆区域,见图3。

14

犌犅/犜9142—2021

标引序号说明:1——中部试样;2——边缘部试样;

3——覆盖搅拌盲区的中心柱体。

注:没有中心搅拌盲区的其他立轴式搅拌机,同心圆区域的取样半径等于搅拌筒内径的1/4。

图3立轴式搅拌机取样

6.2.3.2.2卧轴式搅拌机

单卧轴或双卧轴的搅拌器取样示例,见图4。

犪)单卧轴搅拌机

标引序号说明:1——前部试样;2——后部试样;3——中部试样。

犫)双卧轴搅拌机

图4卧轴式搅拌机取样

15

犌犅/犜9142—2021

6.2.3.3自落式搅拌机

如图5所示,将开始阶段至结束阶段卸出的混凝土拌合物采集到容器中作为样本。为方便起见,将一批次卸料分成3个部分(开始,中间和结束),从相应部分采集样本。

犪)倾翻出料式混凝土搅拌机

标引序号说明:1——开始试样;2——中间试样;3——结束试样。

6.2.3.4从混凝土卸料装置中取样

犫)反转出料式混凝土搅拌机

图5自落式搅拌机取样

如果无法直接从搅拌筒中取样,样本可以从混凝土卸料装置中取出,取样点如图6。

标引序号说明:1——左侧试样;2——右侧试样。

16

图6从混凝土卸料装置中取样

犌犅/犜9142—2021

6.2.4相对偏差检验

6.2.4.1试验程序

混凝土拌合物中空气、砂浆和粗骨料的相对偏差试验按以下程序进行(见图2和图7):

a)从每份试样中取出一个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样品;

b)按GB/T5080测定试验样品含气量犃1和犃2;

c)在含气量检测之后,按照下述方法,测定同一试验样品的砂浆和粗骨料含量;

d)测量试验样品质量犿;

e)依据GB/T603.2,用4.75mm筛子去除样本中全部微粒物;

f)按照下述方法测算粗骨料质量:

——筛上残留粗骨料饱和面干状态下的质量(犿s);

——根据JGJ52的测量方法测出粗骨料饱和面干视密度(犇s)和含水率;

——筛上残留的浸水粗骨料视质量(犿w)。

注:粗骨料体积的测定方法有两种:饱和面干状态下的质量(犿s)见图7中(1),或浸水粗骨料视质量(犿w)见图7中

(2)。

17

犌犅/犜9142—2021

图7双卧轴搅拌机及使用卸料装置检验流程示例

18

犌犅/犜9142—2021

6.2.4.2含气量相对偏差计算

按GB/T5080规定的方法,依据6.2.3.1选取的两个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样品进行含气量测试;并

按式(6)计算含气量相对偏差:

犃+犃1 2

Δ犃=犃1-犃2×10% (6)

式中:

Δ犃——含气量相对偏差;

犃1——试验样品SAC1(见图2)的含气量值;犃2——试验样品SAC2(见图2)的含气量值。注:若犃2>犃1,Δ犃取绝对值。

6.2.4.3砂浆含量相对偏差计算

砂浆含量相对偏差计算方法如下。

a)单位体积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无空气砂浆质量按式(7)计算:

犞-(犞犃+犿s)

犕= 犿-犿s ×100 (7)

犇s

式中:

犕——无空气砂浆质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

犿——混凝土拌合物质量,单位为千克(kg)[见6.2.4.1d)];

犿s——4.75mm筛上残留粗骨料饱和面干状态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见6.2.4.1f)];犞——容器体积,单位为升(L),按GB/T5080进行含气量测试;

犞A——容器体积(犞)乘以含气量比(%)除以10得到的空气体积,单位为升(L);

犇s——粗骨料饱和面干视密度(单位体积颗粒质量),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犇-1s

b)称出浸水粗骨料的视质量后,4.75mm筛上残留的粗骨料质量犿s可用式(8)计算:

式中:

犿s=犿w×犇s

…………(8)

犿w——浸水粗骨料视质量,单位为千克(kg);

犇s——粗骨料饱和面干视密度(单位体积颗粒质量),单位为千克每升(kg/L)。

c)混凝土拌合物中单位质量砂浆相对偏差用式(9)计算:

犕+犕1 2

Δ犕=犕1-犕2×10% (9)

式中:

Δ犕——单位质量砂浆相对偏差;

犕1——试验样品SMG1的砂浆含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见图2);

犕2——试验样品SMG2的砂浆含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见图2)。

注:若犕2>犕1,Δ犕取绝对值。

6.2.4.4粗骨料质量相对偏差计算

粗骨料质量相对偏差计算方法如下。

a)单位体积粗骨料饱和面干视质量按式(10)计算:

犌=犿s×100 (10)

19

犌犅/犜9142—2021

式中:

犌——单位体积粗骨料饱和面干视质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

注:犿s和犞同在6.2.4.3中给出。

b)单位体积混凝土拌合物中的粗骨料质量相对偏差按式(1)计算:

犌+犌1 2

Δ犌=犌1-犌2×10% …………(1)

式中:

Δ犌——单位体积混凝土拌合物中的粗骨料质量相对偏差;

犌1——试验样品SMG1的粗骨料含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见图2);

犌2——试验样品SMG2的粗骨料含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见图2)。

注:若犌2>犌1,Δ犌取绝对值。

6.2.4.5和易性试验

按GB/T5080的规定,依据6.2.3.1所取的两个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样品进行坍落度(和易性)试

验,并按式(12)计算坍落度相对偏差:

犛+犛1 2

Δ犛=犛1-犛2×10% (12)

式中:

Δ犛——坍落度相对偏差;

犛1——试验样品S1的坍落度值,单位为毫米(mm)(见图2);犛2——试验样品S2的坍落度值,单位为毫米(mm)(见图2)。注:若犛2>犛1,Δ犛取绝对值。

6.2.4.6抗压强度试验

在抗压强度测试中,每个试验样品按GB/T5081要求制作3个样本(见图2和图8),样本应固化养护28天后,再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a)所取2个试样的平均抗压强度分别为按式(13)和(14)进行计算:

式中:

σ1AV=σ1+σ2+σ3

σ2AV=σ′1+σ′2+σ′3

…………(13)

…………(14)

σ1AV ——试样1平均抗压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

σ2AV ——试样2平均抗压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N/mm2);

σ1、σ2、σ3 ——从试样1中取出的样本犛σ1,犛σ2,犛σ3的抗压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

(N/mm2);

σ′1,σ′2,σ′3——从试样2中取出的样本犛σ′1,犛σ′2,犛σ′3的抗压强度,单位为牛顿每平方毫米

(N/mm2)。

b)抗压强度相对偏差用式(15)计算,用%表示:

σ +σ1AV 2AV

Δσ=σ1AV-σ2AV×10% (15)

式中:

Δσ——抗压强度相对偏差。

注:若σ2AV>σ1AV,Δσ取绝对值。

20

犌犅/犜9142—2021

6.2.5试验报告

试验数据的记录应符合表A.1、表A.2的规定。表A.1记录被测混凝土搅拌机和混凝土拌合物的原始数据,表A.2记录详细的试验数据。

6.3整机能耗及主要机构功率的测定

6.3.1整机能耗及主要机构功率的测定可与搅拌性能试验同时进行。整机能耗以搅拌的混凝土拌合物达到匀质性要求,搅拌机所消耗的电能作为测定结果。

6.3.2整机能耗用2.5级精度以上的电度表进行测定。

6.3.3测整机能耗时,要求输入的电压稳定,电压波动值为标准值的±5%。

6.3.4用自动功率记录仪测定搅拌电动机、提升电动机的空运转、额定负载功率以及水泵、空压机、卸料门液压站的负载功率。

6.3.5用自动电流记录仪测定搅拌电动机、提升电动机的空运转、额定负载电流以及水泵、空压机、卸料门液压站的负载电流。

6.3.6整机能耗按式(16)计算:

式中:

犘=犘T

…………(16)

犘——每生产一立方米混凝土的能耗,单位为千瓦时每立方米(kw·h/m3);

犘T——每个搅拌周期内的整机能耗,单位为千瓦时(kw·h);

犞——额定容量,单位为立方米(m3)。

6.3.7测试和计算结果的记录见表B.1。

6.4循环时间的测定

用秒表测量搅拌机循环时间,并由此计算出实测生产率,测试和计算结果的记录见表B.2。

6.5料斗和中间料斗的水泥残留率测定

6.5.1搅拌机按试验工况搅拌混凝土,上料后收集提升料斗和中间料斗内堆积的松散残留料。

6.5.2用孔径为0.32mm的筛网筛分所收集的残留料。

6.5.3将筛下的水泥残留料用感量为1g的天平称量,测得水泥残留量。

6.5.4按式(17)计算水泥残留率:

犳=Δ犆×10% (17)

式中:

犳 ——水泥残留率;

Δ犆——水泥残留量,单位为千克(kg);

犆 ——每罐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单位为千克(kg)。

6.5.5测试结果的记录见表B.2。

6.6超载能力和干搅拌能力的测定

6.6.1提升10%进料容量的混合料时,观察是否能正常提升和制动。6.6.2搅拌10%额定容量的混凝土拌合物时,观察是否能正常、安全工作。6.6.3按5.1.8的要求,观察是否具有干搅拌能力。

21

犌犅/犜9142—2021

6.6.4测试结果的记录见表B.3、表B.4。

6.7噪声的测定

噪声的测定应按JB/T13712的规定操作。

6.8供水系统性能测定

6.8.1测试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用从供水系统的储水桶中吸水的方法进行测试;b)储水桶水面应低于水泵安装底平面30mm以上;c)最大称量值用相应额定容量时加水量的秤。

6.8.2供水精度测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a)测试时的供水量按表1规定;

表1 测试时的供水量

搅拌机额定容量

标定供水量的50%

kg

标定供水量的75%

kg

标定供水量的10%

kg

50

10

10

10

15

20

150

15

25

30

20

20

30

36

250

25

35

45

350

35

50

65

50

45

70

90

750

70

10

135

100

90

135

180

1250

10

170

25

150

135

20

270

200

180

270

360

250

25

35

452

300

270

405

540

330

297

46

594

350

315

475

630

400

360

540

720

450

405

605

810

500

450

670

904

600

540

810

1080

700

630

950

1260

800

720

1080

140

900

810

1210

1620

1000

90

1340

1808

犌犅/犜9142—2021

b)供水系统供水误差、供水量变动误差的测试在同一工况下进行。测试数据按5.2的规定进行计算。

6.8.3供水能力测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a)采用时间断电器控制供水量的搅拌机,测定按表7所规定的搅拌时间的50%的时间内的供水量;

b)采用容积式水箱供水的搅拌机,按表1中的10%标定供水量测出供水时间。

6.8.4按5.2.5的要求测试供水系统的密封性能。

6.8.5供水系统性能测试结果的记录见表B.5、表B.6。

6.9泼料、撒料、溢浆、溢料率的测定

6.9.1泼料、撒料、溢浆、溢料率的测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a)叠铺两块塑料布,用以收取撒落物料。从料斗投料开始至投料完毕止,撒落在上层塑料布上的料即为泼料、撒料。收起上层塑料布;

b)从搅拌开始至出料完毕,撒落在下层塑料布上的料即为溢浆、溢料;

c)测定收集的泼料、撒料的质量和溢浆、溢料的质量。

6.9.2料斗泼料、撒料率按式(18)计算,溢浆、溢料率按式(19)计算:

犌+犛+犆

Δ犿= Δ犵 ×10% (18)

式中:

Δ犿——料斗泼料、撒料率;

Δ犵——罐次的泼料、撒料量,单位为千克(kg);

犌 ——每罐混凝土的粗骨料用量,单位为千克(kg);

犛 ——每罐混凝土的砂用量,单位为千克(kg);

犆 ——每罐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单位为千克(kg)。

犌+犛+犆+犠

Δ犉= Δ犈 ×10% (19)

式中:

Δ犉——溢浆、溢料率;

Δ犈——罐次的溢浆、溢料量,单位为千克(kg);

犠——每罐混凝土的水用量,单位为千克(kg)。

6.9.3测试、计算结果的记录见表B.7。

6.10手柄操作力测定

6.10.1测定料斗提升及下降、搅拌筒卸料门的开门及关门动作的操作力。

6.10.2手柄操作力用称量范围为30N的弹簧秤测定。

6.10.3弹簧秤牵引点为手柄握手的中心位置,弹簧秤的牵引方向垂直于手柄。

6.10.4液压系统的操作手柄,不进行操作力测定。

6.10.5测试结果的记录见表B.8。

6.1 搅拌机制造和装配质量检测

6.1.1检测锥形反转出料及倾翻出料搅拌机的进料口圈的径向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在手摇拌筒转动时用划针进行检测,划针检测位置应在进料口圈中心线的水平面内。

6.1.2检测开式齿轮副啮合长度和啮合宽度。

6.1.3检查传动系统运行情况。

23

犌犅/犜9142—2021

6.1.4减速器在额定负载下运行1h后,检测减速器漏油、渗油情况。

6.1.5减速器在额定负载下运行1h后,立即用温度计测量减速器润滑油的温升。在进行模拟试验时,搅拌电动机的工作电流不应小于其额定电流的70%。

6.1.6用塞尺测量强制式搅拌机叶片与衬板间的间隙。

6.1.7用卷尺测量搅拌筒卸料高度。

6.1.8测试结果的记录见表B.9及表B.10。

6.12拖行试验

按5.1.14的要求进行。试验结果的记录见表B.1。

6.13外观质量评定

遵循附录C的内容和要求检查。检查结果的记录见表B.12。

6.14数据整理和试验报告

6.14.1数据整理

将试验数据进行整理,结果的记录见表B.4、表B.6及表B.10。

6.14.2试验报告

试验结束后编写性能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试验报告名称及编号,被检搅拌机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检验单位名称;

b)试验任务来源、目的及试验依据;

c)受检搅拌机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抽样情况;

d)试验地点、起止日期及气候状况;

e)试验项目及结果;

f)试验结论及建议;

g)试验负责人和参加试验人员名单;

h)试验报告编写、校对、审核及批准人员姓名和签字、日期。

6.15可靠性试验

6.15.1试验条件

6.15.1.1搅拌机的搅拌机构、料斗提升机构和供水系统的可靠性试验,应在选定的同一台样机上进行。

6.15.1.2试验样机应安装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

6.15.1.3试验前应对样机进行检查,因运输原因造成损坏而影响试验者,可重新抽样。

6.15.1.4试验样机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试运转,使之进入正常工作状态。试验结果的记录见表D.1。

6.15.2试验时间

6.15.2.1可靠性试验时间包括搅拌机构试验时间、料斗提升机构试验次数(计算时折算为时间)、供水系统试验次数(计算时折算为时间)。

6.15.2.2搅拌机构试验时间应不少于30h(因可靠性试验采用模拟强化方法,计算时折算为60h)。6.15.2.3料斗提升机构试验次数应不少于200次(翻斗式提升机的翻斗提升至料斗锥形出料口嘴下底面成水平面,然后下降至加料位置为提升一次;爬斗式提升机提升至行程三分之二位置,然后下降至

24

犌犅/犜9142—2021

加料位置为提升一次)。

6.15.2.4供水系统试验次数不应少于600次。

6.15.2.5正常的维护保养时间不计入试验时间和故障排除时间。每试验8h,可停机0.5h进行维护保养(不必更换非随机备件)。

6.15.3样机空运转

试验样机应空运转30min,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各机构动作是否协调灵活。

6.15.4搅拌机构可靠性试验

6.15.4.1试验时按表12的规定加入砂、石料进行搅拌。

额定容量

投料量

总质量

150

22

11

33

20

296

148

44

250

370

185

55

350

520

260

780

50

740

370

110

750

110

55

165

100

1480

740

220

1250

1850

925

275

150

220

110

330

200

2960

1480

440

250

370

1850

550

300

440

220

660

330

484

242

7326

350

520

260

780

400

5920

2960

880

450

660

330

990

500

740

370

110

600

880

440

13320

700

1040

520

1560

800

1840

5920

17760

900

13320

660

19980

1000

1480

740

220

表12搅拌机构可靠性试验加料量

kg

6.15.4.2搅拌电动机的工作电流每小时观察一次,并应将工作电流控制在其额定电流的70%以上,当电流小于该值时,应补充骨料和水予以调整。

25

犌犅/犜9142—2021

6.15.4.3自落式搅拌机的搅拌机构可靠性试验,在按表12加料时,其用砂量可适当减少,投料后加入少量搅拌用水,使粉尘不外溢。出料口需用可卸式钢板封好,每试验24h换料一次。

6.15.4.4搅拌筒运转情况规定如下:

a)锥形反转出料搅拌机,试验时,按搅拌筒正转60s,停机5s~8s,反转30s,停机5s~8s,自动循环计数,连续进行;

b)锥形倾翻出料搅拌机试验时,按搅拌筒正转60s,停机5s~8s,再正转60s,停机5s~8s,自动循环计数,连续进行。

6.15.4.5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机构的可靠性试验,按表12规定加料,投料后加入适量搅拌用水,试验连续进行,每8h换料一次。

6.15.4.6试验结果的记录见表D.2。

6.15.5料斗提升机构可靠性试验

6.15.5.1翻斗式与爬斗式料斗装料质量,按表12规定的总质量的80%加料。爬斗式料斗按表12规定的总质量加料。加载质量可用砂、石,也可用当量重块,料斗内卸料口处可焊挡板,以防砂、石或当量重块卸出。

6.15.5.2料斗在规定负载工况下,提升和下降规定的试验次数,每试验一次,停歇时间应不大于10s,提升、下降各20次,可停机1h,并调整制动装置或行程开关一次。

6.15.5.3试验结果的记录见表D.3。

6.15.6供水系统可靠性试验

6.15.6.1用时间继电器控制水泵运转的供水系统,其可靠性试验方式为按水泵20s,停泵5s~10s为一个循环,自动循环计数。

6.15.6.2试验时,控制水泵的时间继电器应是样机电控箱上的时间继电器。停泵5s~10s所用的时间继电器可用其他时间继电器接入样机控制线路。

6.15.6.3试验结果的记录见表D.4。

6.15.7故障分类及判定规则

6.15.7.1可靠性试验出现的故障,根据其对人身安全、零部件损坏程度、功能降低程度及修复的难易等因素分为致命故障、严重故障、一般故障和轻度故障四类。各类故障相应的危害度系数按表E.1划分。6.15.7.2故障判定规则如下:

a)故障判定时,应详细了解样机发生故障时的使用情况和试验条件,包括负荷状态、累计试验时

间、故障模式、故障造成的后果等,以保证故障判定的准确性;

b)可靠性试验只对样机在试验中发生的独立故障进行统计,其他故障不计入故障次数,但应如实记入记录表中;

c)当发生其他故障,并造成可靠性试验中断时,可重新抽样、试验;

d)同时发生的多个故障,若为非关联故障,则各个故障应分别统计故障类别;若为关联故障,则按最严重的那个故障统计故障类别,但其余故障应在试验记录的备注中注明;

e)一个故障应判定为一个故障次数,并只能判定为故障类别中的一类;

f)按使用说明书规定更换随机备件不作为故障,但应在试验报告中加以说明。

6.15.8试验结果分析

6.15.8.1根据试验记录,按附录E的规定对所发生的故障划定类别。若发生表E.1以外的故障,可类比表E.1中相似的故障模式划定故障类别。

26

犌犅/犜9142—2021

6.15.8.2将料斗提升机构和供水系统的试验次数换算为时间,若发生故障,同时将其发生故障时已工作的次数也换算成时间(料斗提升机构按每3.3次折算为1h,供水系统按每10次折算为1h)。6.15.8.3确定首次故障前平均工作时间(MTTFF)计算方法如下。

a)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按式(20)表示:

MTTFF=狋 (20)

式中:

狋——累计的当量故障数大于或等于“1”时,已完成的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注:搅拌机构可靠性试验中任何一种可靠性试验首先发生了累计当量故障数大于或等于“1”的故障时,就以该种可靠性试验统计计算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

b)当样机按规定试验时间和次数进行可靠性试验后,未发生故障或只发生累计的当量故障数小于1的轻度故障,则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按式(21)或式(2)表示:

MTTFF=狋0 (21)

注:式(21)表示在规定的折算后的60h试验时间内未发生任何故障。

式中:

狋0——样机累计的试验时间,单位为小时(h)。

MTTFF=狋0 …………(2)

注:式(2)表示在规定的折算后的60h试验时间内只发生犡次轻度故障。

6.15.8.4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BTF)计算方法如下。

狉b

a)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按式(23)计算:

式中:

MBTF=狋0

…………(23)

狉b——试验样机在规定的可靠性试验时间内出现的当量故障次数,其值按式(24)计算。

注:当量故障次数为搅拌机构可靠性试验、料斗提升机构可靠性试验、供水系统可靠性试验三者当量故障次数之

总和。

∑犻=1

式中:

狉b=

3狀犻·ε犻 (24)

狀犻——在可靠性试验中,样机出现犻类故障次数;

ε犻——第犻类故障的危害度系数。

b)当样机按规定试验时间和次数进行可靠性试验后,未发生故障或只发生累计的当量故障数小于1的轻度故障,则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按式(25)或式(26)表示。

MBTF=狋0 (25)

注:式(25)表示在规定的折算后的60h试验时间内未发生任何故障。

MBTF=狋0 (26)

注:式(26)表示在规定的折算后的60h试验时间内只发生犡次轻度故障。

6.15.8.5可靠度按式(27)计算:

狋+狋0 1

犚=狋0 ×10% (27)

式中:

犚——可靠度;

狋1——修复故障所用时间总和,单位为小时(h)。

注:狋0、狋1均不含保养时间。

6.15.8.6可靠性试验结束后,参照表D.5填写试验汇总表。

27

犌犅/犜9142—2021

7检验规则

7.1检验的划分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7.2出厂检验

7.2.1所有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7.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下列内容:a)5.2.1~5.2.3的要求。

b)5.1.1、5.2.5、5.3.1、5.3.2以及5.4.2的要求。

c)5.6.1、5.6.2、5.6.4中a),b),d)~h),5.6.5、5.6.8的要求。

7.2.3出厂检验的内容全部合格时,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7.3型式检验

7.3.1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产品停产3年及3年以上者;

c)产品的结构或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2型式检验的内容包括第5章的全部要求。

7.3.3供性能试验或可靠性试验的样机,应从近一年内生产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为1台。并做好记录和封存。

7.3.4提供的检查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额定容量在350L以下(包括350L)者不少于10台;额定容量在50L~750L(包括750L)者,不少于5台;公称容量在100L以上(包括100L)者,不少于2台;对突击抽检、在用户中抽取及新产品鉴定的试验样机,其检查批量不受上述限制。新产品鉴定的试验样机可送样。

7.3.5型式检验的合格与否按下列原则判定:

a)第5章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部合格时,该批产品或该种产品可判为合格。

b)被抽检样机的型式试验结果,若表B.4中的第1,3,8项,表B.6中上料机构的第1项,以及可靠性3项指标均合格,而其他项目有3项以下(含3项)不合格时,可在被抽样的产品中再抽取两台进行复检,复检项目为原不合格项。这些项目全部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或该种产品为合格。仍有不合格项目时,则判为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标志

8.1.1搅拌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和商标,产品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标牌应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额定容量;c)进料容量;28

犌犅/犜9142—2021

d)主电机功率;

e)搅拌机拌筒转速(或搅拌轴转速);

f)整机质量;

g)外形尺寸;

h)出厂日期及编号;

i)制造厂名称。

8.2包装

8.2.1搅拌机出厂一般不装箱,凡活动的零部件应可靠地固定或放置在机体的适当位置。随机工具、易损备件及随机文件应放置在能防雨、防水的工具箱内,并加锁。

8.2.2搅拌机出厂时,供水系统不应留有余水。

8.2.3搅拌机出厂时应附有下列文件:

a)符合GB/T969的规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b)易损件图册;

c)随机工具及备件清单;

d)动力及其他配套件制造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文件;

e)产品合格证。

8.3运输与贮存

8.3.1采用整机运输时,短距离运输可拖行,拖行速度应不超过20km/h;长距离运输应利用车、船运输,运输时应可靠固定。

8.3.2长期贮存时,应采取防雨、防晒、防锈措施。

29

犌犅/犜9142—2021

附 录犃

(规范性)

匀质性试验记录表

匀质性试验记录表见表A.1和表A.2。

送检方:

搅拌机类型:

产品铭牌信息:

制造商:

干搅拌物料/预制混凝土容量

dm3

类型

序列号

制造年份

电源输出功率

kW

搅拌条件备注(见6.2.2)

搅拌过程

搅拌条件

试验混凝土

试样1

试样2

搅拌量——预拌混凝土

dm3

填充率(搅拌体积比额定容量)

搅拌筒转速

r/min

搅拌轴转速

r/min

上料时间狋1

搅拌时间狋2

出料时间狋3

重启时间狋4

循环时间狋s=狋1+狋2+狋3+狋4

备注

试验地点:

试验日期:

试验报告:

试验设施名称和地址:

试验报告日期:

试验方(签名):

表犃.1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机——搅拌机和混凝土原始数据

30

犌犅/犜9142—2021

表犃.2混凝土搅拌机及混凝土试验结果报告

试验日期

搅拌机型号

搅拌时间

额定容量

m3

搅拌/预拌混凝土体积

m3

试验混凝土

标称压力

N/mm2

坍落度

mm

骨料最大粒径mm

含气量

水/灰比

细骨料比率

配料含量

kg/m3

Ad

试验过程

试样1

试样2

试验样品坍落度

cm

试验样品含气量

含容器的试验样品质量

犕SC

kg

前项容器质量

犕C

kg

试验样品质量

犿=犕SC-犕c

kg

容器体积

空气体积

犞=犃×犞/10

不含空气的试验样品体积

犞S=犞-犞A

包含4.75mm网筛容器的水中粗骨料质量

犕wsc

kg

10

网筛容器水中质量

犕wc

kg

粗骨料浸水视质量

犿w=犕wsc-犕wc

kg

12

粗骨料饱和面干视密度

犇s

kg/L

13

粗骨料饱和面干视质量

犿s=犿w×犇s/(犇s-1)

kg

14

经4.75mm网筛过滤后的试验样品绝对体积

犞as=犿w/(犇S-1)=犿s/犇S

15

试验样品的砂浆质量

犕m=犿-ms

kg

16

试验样品的砂浆体积

犞m=犞s-犞as

17

单位体积砂浆质量

犕=100×犕m/犞m

kg/L

18

单位体积粗骨料质量

犌=100×犿s/犞m

kg/L

19

各个试验样品抗压强度

犛σ1、犛σ2、犛σ3犛σ′1、犛σ′2、犛σ′3

N/mm2

20

平均抗压强度

σ1AV、σ2AV

N/mm2

21

混凝土拌合料中的砂浆质量相对偏差

Δ犕

31

犌犅/犜9142—2021

表犃.2混凝土搅拌机及混凝土试验结果报告(续)

混凝土拌合料中的粗骨料相对偏差

Δ犌

23

混凝土拌合料坍落度相对偏差

Δ犛

24

混凝土拌合料含气量相对偏差

Δ犃

25

混凝土拌合料平均抗压强度相对偏差

Δσ

试验地点:

试验日期:

试验报告:

试验设施名称和地址:

试验方(签名):

试验报告日期:

32

犌犅/犜9142—2021

附 录犅

(资料性)

测试记录表

测试记录表见表B.1~表B.12。

表犅.1整机能耗及主要机构功率测试记录表

试验样机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试验地点 试验日期 试验人员

试验项目

电流

电压

功率

kW

能耗

kW·h/m3

读数值

搅拌功率

空运转

额定容量

提升功率

空运转

额定容量

水泵功率

空运转

额定容量

空压机功率

空运转

额定容量

卸料门液压站功率

空运转

额定容量

总功率

空运转

额定容量

校对 记录

犌犅/犜9142—2021

表犅.2循环时间、坍落度、残留率、生产率测试记录表

试验样机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试验地点 试验日期 试验人员

额定容量

坍落度

mm

取样编号1

取样编号4

差值

上料时间

搅拌时间

出料时间

循环时间

混凝土残留率

水泥残留率

实测生产率

m3/h

校对 记录

34

犌犅/犜9142—2021

表犅.3超载能力测试记录表

试验样机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试验地点 试验日期 试验人员

加载量

kg

粗骨料

水泥

坍落度

mm

拌筒转速

r/min

是否能安全搅拌工作

是否能提升和制动

拌筒溢料情况记录

干搅拌情况记录

校对 记录

35

犌犅/犜9142—2021

表犅.4搅拌机整机技术性能检测结果记录汇总表

试验样机型号 制造厂 出厂编号

序号

检测项目

规定要求

检测结果

检测结论

达到匀质性的搅拌时间

生产1m3混凝土的能耗

kW·h/m3

循环时间

同罐次内坍落度差值

mm

出料时间

供水精度

供水误差

供水量变动误差

供水时间

工作噪声

dB(A)

整机质量

kg

10

超载10%的能力

满载干搅拌能力

注1:“检测结果”按实测记录整理数据填写。

注2:“检测结论”按实测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注3:自落式搅拌机不检测序号1项。

校对 记录

36

犌犅/犜9142—2021

表犅.5供水精度及供水能力测试记录表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