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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篇 1 为规范幼儿园患传染病后复课的流程及查验手续,切实做好传染 病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 、严格执行传染病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 发生。
2 、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园保 健室检查,持有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班级参加活动。
3 、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 ` 幼儿,亦需要先到园保健室复核 确认登记,持有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4 、若园保健医复核结论与幼儿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园 保健医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园上课,并遵照园保健医的休假建议 继续休息。
5 、园保健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 假建议存在争议,园保健医立即将情况报告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 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园的决定,并通知幼儿和家长。
6 、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幼儿各执一份,并 整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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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2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 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 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 ( 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 处或国际教育处 ) 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 、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 不得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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