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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克奖得主保罗·比第:我早已不再劝黑人“做自己”

2023-09-21 07: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保罗·比第

定居纽约的美国黑人作家保罗·比第凭借《出卖》一书获得2016年英国布克奖。

《出卖》是比第耗时七年的心血之作,故事发生在洛杉矶市,主角是一名种植大麻和西瓜的“艺术家”。小说以讽刺与幽默的口吻,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青年的生命遭遇:年幼时被父亲严厉对待;父亲惨遭不幸后回到家乡南加州的黑人聚居区,亲历了有着畸形主仆关系的温情、以及白人黑人在教育、人际相处各方面的冲突,最终选择站上最高法庭,要求恢复奴隶制并实行种族隔离。

评委会主席Amanda Foreman把《出卖》称作“我们时代的小说”,特别考虑到当今美国正在进行的黑人运动(Black lives matter)的情境,她在颁奖词中说道:

“《出卖》是很少见的书:它能使用讽刺手法,这是非常难的题材,并非所有人都能驾驭,并且它深深扎进了当代美国社会的心脏,这种野蛮的机智自从约翰逊·斯威夫特或者马克·吐温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出卖》成功地打破了每一项社会禁忌和政治正确的细微差异,它让我们大笑的同时,也让我们难受。它同时做到了既有意思又令人痛苦”。

据比第透露,自己的写作动机是没钱花了。好的,这很美国。

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保罗·比第:“欧洲文学奖”们的傲慢与偏见?

自1969年开始颁发以来,布克奖已不负众望地成为了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自2014年以来,布克奖修改规则为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在英语文学中的标杆地位更是得到了强化,这也是美国作家首次获得布克奖。

据Foreman透露,虽然大家纷纷表示被保罗·比第颇有斯威夫特风范的讽刺小说笔法所折服,但评委们还是花了差不多四个小时时间才达成了一致决定——这无疑是个艰难的决定。去年的布克奖,评委们在决定由《七次谋杀简史》获奖时,用的时间还不到今年的一半。马龙·詹姆斯的《七次谋杀简史》同样充斥着暴力、粗口迭出,我们因此可以判断,语言并非让评委们犹豫的主要原因。在《出卖》入选布克奖短名单时,评委、诗人大卫·哈森特就指出,虽然小说中有一些粗话和随意的语言使用,但语言是这部小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语言是这本书的音乐部分,主人公所做的一切事情决定了他说话的节奏是这样的。”显然,评委们担心的问题还是“种族主义”,不仅是因为这一话题的抛出本身就是对所谓“后种族主义”共识的质问,也是出于站在自顾不暇的欧洲看美国问题的微妙视角。

比第在发表获奖感言时也很激动,一度哽咽说不出话来,显然,《出卖》并非布克奖的偏好类型,他坦言读者可能会觉得这本书有点难以消化。Foreman安慰比第,“虚构类作品不应该是令人舒服的,真相很少是美丽的,这是一本带领读者向前穿越的书”。

此次布克奖揭晓后,有网友惊呼“布克奖比诺奖更靠谱”。的确,今年的诺奖给了摇滚音乐诗人鲍勃·迪伦,引发了无数争论,获奖者本人至今未对此作出任何回应;而第一个拿到布克奖的美国作家则是一位控诉种族主义的黑人作家。很难说这是欧洲文坛对美国作家的傲慢致意,还是如今的文学奖太需要政治正确以自证了。

话说回来,虽然今年的文学奖使得读者和作者都一脸黑人问号,但保罗·比第和《出卖》还是给了我们一个关心当下美国真正的“黑人问题”一个恰好的契机。

保罗·比第

比第的后诗歌时代:美国黑人的黑色幽默

很难想象如此精准而辛辣的黑色幽默出自一位“前诗人”之笔。事实上,在《出卖》之前,比第曾出版过两部诗集、三部小说(《白人男孩的混局》、《塔弗》、《斯林百兰》)、一部自选集,并非文坛新人。

比第在求学期间拿到了心理学和创意性写作两个学位,在获得Nuyorican Poets Café的Grand Poetry SlamChampion奖项后正式开始写作,那时的荣誉见证了他最初也是最后的两部诗歌创作集。谈及过往,他并不感到怀念或伤感:“写完诗之后我只不过想给大家读读。或许那也是我放弃诗歌创作的一部分原因吧,我一出现,大家就会说‘你可别再到处闲晃溜达,读个没完了呀’”。

在诗歌创作期之后,比第创作了4部小说,深深扎根于他所生活的美国社会,长期在黑人的生存境况和自我认同方面进行深耕。

《白人男孩的混局》

其中最早的《白人男孩的混局》一书,是保罗·比第于1996年完成的第一部小说,描摹了一个美国黑人青年逐步形成身份认同的过程,此书初面世受到一些文学界的批评,但是并未获得较大读者受众。本书的主题除了关乎种族,也涉及到了后现代语境下的美国黑人对性别与性的认识。《白人男孩的混局》在10年间愈发地被学院派文学所认可接受,因而不断再版。

《塔弗》

保罗在《塔弗》一书中则通过描绘了纽约哈勒姆街头的快节奏再一次展示了他在讽刺方面的过人技巧。“Tuff”是纽约哈勒姆东区的居民,一个320磅的胖子,他磕破过下巴,射杀过狗,梦想靠他自己的鬼点子成为百万富翁。他最好的朋友是一个身患残疾却想抢劫银行的穆斯林,他的指路明灯是一位以前是嬉皮的亚洲女性。这部令人眼花缭乱的小说具有一种精明的滑稽感,小说在无比沮丧的Tuffy同意竞选市议会时达到高潮。

他还选编了《扯淡:一位美国黑人的幽默自选集》(Hokum: An Anthology of African-American Humor),他特意强调题名并非“美国黑人之幽默自选集”(the book on black humor),而是“一位美国黑人的幽默自选集”(a book on black humor)。比第在《扯淡》的前言中写道,“美国黑人,与其他美国人一样,都是一群时常不满、有着脆弱自我的人。这时,幽默就像是对现实的复仇。有时,你开怀大笑,只是为了让眼泪不会流下来,只是让自己免于受到伤害……黑人幽默往往是调侃一切、敌视一切的,只是因为他们往往更容易受到他人的伤害。”

《出卖》

这种讽刺的笔法不仅仅是斯威夫特式的,更是独属于保罗·比第的黑色幽默,在《出卖》一书英文版的书封上,脱口秀主持人、作家Sarah Silverman不吝赞美,称此书“来自一位残酷天使的笔下”。Silverman曾对比第评论道:

保罗的幽默,就如同手术师的麻醉药、魔术师狡黠的手段,令人措手不及又深陷其中。两分钟后,你发现你的包被移走了,你的钱袋不见了,你自己也只有一半的影像。但在你反应过来之前,技巧的面具被摘下来,你会发现他所叙述的都是你最熟悉信任的人们,而且或许你就是其中一员。

在个人方面,比第温柔与尖锐兼有之,且确实带有一些内向的羞涩。很容易注意到,他是一位言语的矮子、创作的巨人。在他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后,往往会有深意。《出卖》的幽默风格,是饱满而充斥着悲剧性的,是层层递进、蕴含着历史感的,这与比第眼中当代的幽默并不同——“玩笑就是玩笑,”他说,“玩笑并不关乎什么,并不关乎其捉弄的对象,玩笑就是玩笑本身。这听起来蛮奇怪的,也真是有种唯我独尊的感觉啊。”

当谈及文学阅读,比第认为,“有趣”在文学经典上占据了奇特而重要的一席。“有趣的作品屈指可数,”他说,“但绝大多数时候,有趣的书往往有着很长的文学生命。对于我而言,像是《第二十二条军规》那样的作品就可被称之为历久弥新。”一些恶搞的模仿、绝妙的讽刺,即便它们与当时的时事或社会议题联系紧密,但仍有恒久流传的魅力所在。

 

种族问题无处不在,比第却不再劝黑人“做自己”

2015年3月,《出卖》上架,同年五月份,《巴黎评论》记者Chris Jackson专访了Paul Beatty,访谈呈现了他对种族主义和黑人身份认同等问题不断转变着的理念,凤凰文化摘译了部分问题,与大家共享。

问:这些年来,你的作品中一直着重描写的种族主题是否有所变化?我想到这个问题,是因为在《出卖》一书中最令我深思的一个情节:主人公在参加一场喜剧秀时,一位黑人喜剧演员站在台上,怒斥台下人群中的一对白人夫妇:“这儿不属于你们,懂吗?滚吧,这是我们的地盘!”这时,文中主人公悲伤地感叹道,“我真希望能够站上台跟那位演员对峙一番,问他究竟什么是‘我们的’地盘?”

答:这确实很有趣——在《白人男孩的混局》(White Boy Shuffle)一书中,也有类似的情节出现。我记得在伦敦时,有人走上前来与我讨论这本小说,说他喜欢其中一个场景:主人公古纳在准备离开去见一些白人时,他的黑人朋友对他说,“黑鬼,别走,继续做个黑人吧。”古纳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朋友回答,“意思是做你自己吧。”我对这种态度并不认同,但我明白这个情节为何令人印象深刻。

这个情节与你提到的《出卖》中的喜剧秀同出一辙。它们都指向一个基本的自我认同问题——“你”是谁?大部分人会说,“做自己”,但也止步于此——但在《斯林百兰》(Slumberland )的一个情节中,主人公决定不再奉劝他人“做自己”了,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做自己”时却表现得十分令人厌恶。我为何要倡导这样一种态度呢?关于个体的自我责任感与自责心这一主题,我在每部小说中都尝试着重新诠释它。从《白人男孩的混局》、《斯林百兰》到《出卖》,其中一些思想内容已经发生了转变、呈现出了一个变化过程,但我全然相信——这是一个看似在变、但内核始终如一的“过程”。

问:对于种族主题,你的创作在刻画黑人心理方面是否有一些深入与演进?在《出卖》一书的参考书目中,我看到了William E. Cross的短文《从“黑鬼”到“黑人”》(The Negro-to-Black Conversion Experience)。

答:他(William E. Cross)的研究关乎到,在缺乏一个对于黑人群体更适合的描述词汇之时,如何描摹一位自我实现的黑人的形象。我们往往会使用“black man”的描述,这使提起黑人时脑海里浮现的性别角色往往囿于男性。他的研究是于20世纪70年代初步进行的,后续又不断地补充了新内容。如今时间推移,“黑人”形象的男性性别角色逐渐弱化,其中带有民族主义意味的群体共识也在淡化。因而,换一种态度、方式去审视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可行。

有趣的是,随着时代思潮中关于肤色、种族的思想发生变化,黑人对于自己的整体种族认同也会随之变化——在我参考的这篇文献中,随着时间推移,其中关于种族的内容反而愈来愈少。将这种心理认同变化进程,与不同年代黑人作者笔下对黑人个体与群体的描摹相对照审视,无疑能够挖掘到不少有趣的细节。

问:你认为白人作家对于种族主题的叙述与黑人作家相同吗?

答:我认为是的,不过也不是十分明显。随意从畅销书排行榜上挑一本由白人作家所写的书(比如:挑排名第15名的那本),其中内容是无关乎非洲裔、亚裔、拉丁裔种种的。这句对种族的评论也适用于其他任何问题,不管作者本人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问题在于:我们不会去从这些角度(比如种族)出发去想问题。我们作家群体——无论白人黑人——所想的只是刻画人类的共同体验,我们觉得这就是世界的本来面目。

问:而白人作家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些。

答:他们没必要意识到这些。这些没什么紧要,是我意识到了而已。可能我错了。

但这是我很久以来所领悟到的,我在大学修读艺术学位时就已经历过这样的事实。一次写作课上,Gregory Corso进了教室,当时我跟另两位同学正在朗读我们的诗作。他对我们所在创作的内容不加深思,他感到抓狂,并不住地冲我们叫喊着,你们的诗作能有什么共通之处么?你们描写着的都是从个人出发而非具有普遍性的内容。我从没见过有人这样大声地谈论此问题。那时我感到,这蠢货自以为透过他的眼睛就能洞察全世界。

那时我感到,有关种族的讨论是无处不在的。我有个不好的习惯,在开车时总是听体育台广播。于是,在我耳中,80%的内容都以某些方式涉及了种族——他们讨论的内容,讨论时的语气和态度,谈论着的人,评价某位运动员时使用的言辞,以及那些没有使用的词。这些都关乎到种族,以及他们的白人身份。他们并未察觉到,似乎人们会说他们并无恶意。然而事情客观上就这么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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