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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

2024-07-05 03: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对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分不甚了解,但如果把二者混淆,就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涉税风险。为了辨明二者区别,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对二者进行了区分: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而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由此可见,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雇佣与否

(一)前者的支付对象与用人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

(二)前者的支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般是劳动合同,内容涉及全面,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内容,主要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后者的支付对象签订的一般是劳务合同,主要约定的是工作成果以及报酬标准,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

二、任职与否

(一)前者的支付对象在企业有相应的职务,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而后者的支付对象则一般不担任公司职务。

(二)前者双方主体间除存在财产关系外,还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支付对象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规章制度等。而后者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三、独立性

(一)前者支付对象从事的是非独立劳务活动,工作内容由他人制定并可动态调整,而后者的支付对象从事的是相对独立的劳务活动,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标准的工作成果,双方一经商定不轻易发生变动。

(二)前者用人单位通常要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物质条件,而后者一般由劳务提供者自行准备。

(三)在税务处理方面,两者差别巨大。

一是在适用税率方面,工资薪金适用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统一适用20%税率,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二是在缴纳税种方面,工资薪金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劳务报酬除此之外还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是在申报纳税义务方面,工资薪金须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而劳务报酬一般由劳务提供者自行申报缴纳。

四是在税款计算方面,工资薪金按月汇总统一计税;而劳务报酬一般为按次计算。

五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是工资薪金无须发票直接可列入公司经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而劳务报酬费用则必须取得发票才能在税前扣除。(郭东旭)

主办单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北京晨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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