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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05: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试用期内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考核对象

2019年提拔的副科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面考核干部试用期内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着重考核干部的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职尽责情况。

四、考核程序

1.撰写个人总结。试用期满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几个方面撰写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另填写《焦作师专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1),于2021年1月5日前提交个人总结和《焦作师专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电子版,以党总支为单位交党委组织部。个人总结和考核表(正反打印)纸质版交考核组。联系人:冯馨莹,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3594280。

2.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组成考察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党总支(学院)或党支部(机关)进行考察、测评。召开考察对象所在党总支(学院)或党支部(机关)民主测评大会,考察对象对一年来工作进行述职述廉,所在党总支(学院)或党支部(机关)教职工进行测评;考察组根据考核对象与所在党总支(学院)或党支部(机关)教职工相关联情况确定个别谈话人员,谈话调研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听取与考核对象有工作联系的相关科室的意见。

3.提出初步意见。考察组对考察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初步意见。

4.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干部任职试用期满,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任职时间算起;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处理。考核结果和意见,要填入《焦作师专试用期满干部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程序进行考核。校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在考核期间接待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电、来访。

纪委、监察处电话:3594309

组织部电话:3594280

  

附件:

焦作师专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月3日

试用期满干部考核表(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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