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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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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成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浏览次数:次

各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NSFC)的统一安排,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注意事项

(一)整体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1版)》(附件1)等相关要求与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

1、填报研究成果,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2、请认真填写“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数据应与“研究成果目录”中一致,不得漏填。

(三)项目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填写及审核:

1、项目资金决算表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2月)》(附件2)要求进行编制,决算支出数据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2、校本部项目负责人:请登录财务处网页“经费查询”,查询项目支出内容(操作指南见财务处通知:http://portal.smu.edu.cn/cwc/info/1043/1058.htm),自行打印好收支明细及科目明细清单,填写项目决算表(附件3),填写说明详见附件8,请以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进行决算审核,并在资金决算表上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审核时请提供财务开支代码,带上打印好的明细清单,所有材料请准备一式3份);

3、附属医院项目负责人:项目决算表请由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盖章,具体要求同校本部;

4、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单位财务处审核盖章的项目决算表,一并交财务处审核;

5、经费决算中,部分经费科目超支,可按学校规定进行调整,并将《科技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及《科技经费预算调整论证表》(附件5)电子扫描版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纸质版请准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一份科研院存档,一份自留);

请注意新旧科目衔接:

项目决算表科目衔接

旧表科目

旧表对应新表科目

新表科目

1、设备费

1、设备费

1、设备费

(1)设备购置费

其中:设备购置费

其中:设备购置费

(2)设备试制费

2、业务费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3、劳务费

2、材料费

2、业务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7、其他支出

8、劳务费

3、劳务费

9、专家咨询费

(四)《报告》在线填写

1、请务必完成财务决算审核盖章后,按系统指引撰写《报告》;

2、提交报告时,请按要求将论文、专利、奖励、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经费决算表电子扫描版(PDF文件,命名为“项目决算表”)及预算调整申请表及论证表电子扫描版(合并为一个PDF,统一命名为“经费预算调整材料”)等作为附件上传。

(五)《报告》审核

请各二级单位科管人员认真审核本单的结题报告,如填写有问题,请及时退回并通知修改。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留意提交状态,如出现“退回修改”,请根据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

(六)提交《报告》纸质版

1、《报告》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显示“等待基金委接受纸质”)后,请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导出最终版PDF文件并打印签字,一式两份(打印要求: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不需要胶装,附件材料不需要打印装订);

2、请项目负责人将《报告》交至本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务必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各二级单位收齐后,将《报告》一式两份交至科研院,同时提交二级单位结题项目清单(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不在清单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3、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及依托单位公章均由科研院统一办理,项目负责人无需单独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校本部财务处决算审核开始时间:2022年1月12日—14日,财务决算工作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附属医院财务决算请于春节前完成,具体时间请自行安排;

(二)各二级单位请务必在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电子版结题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具体提交截止时间由二级单位自行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准予结题后,NSFC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未按时完成项目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国基金项目,不予提取项目绩效。并记入个人及所在院系的信用记录。

3、ISIS系统操作问题可查阅附件6。

附件:

1、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1版)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2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模板)

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填写说明指引

5、科技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及论证表(模板)

6、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

7、2021年结题项目清单

8、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填写说明指引

科研院       

2022年1月11日    

(联系人:胡友坤,电话:61648163)

附件【8、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填写说明指引.pdf】已下载次 附件【1、结题报告填报说明(2021版).docx】已下载次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模板).docx】已下载次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2月).doc】已下载次 附件【4、决算说明书(模板).docx】已下载次 附件【5、科技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及论证表(模板).docx】已下载次 附件【6、结题成果报告填写操作说明.pdf】已下载次 附件【7、2021年结题项目清单.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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