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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组建新一届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

2024-07-12 22: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决定组建新一届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一起来看——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

2024—2026届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晋教师函〔2024〕2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对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进行换届,组建新一届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任期3年。现就做好评委库成员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职责

1.各学校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推荐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后,由省教育厅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各学校在确定本校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并经省人社厅批复后,可在各年度评审中从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中抽取评委组建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各学校已由省人社厅批复的本校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可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使用。

二、任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就读研究生时间),具有胜任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愿意参加各高等学校组织的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在评审会封闭管理期间,可投入全部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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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等学校受聘3年以上的正高级实验师、教授,学风严谨,熟悉政策,专业学术水平高,长期在实验岗位一线工作,或长期在本科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熟悉实验工作;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领域中受聘3年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长期在实验岗位一线工作,是本学科、专业领域公认的学术权威和国内、省内知名资深专家。

三、委员推荐要求和程序

1.做好遴选推荐。各学校要按任职基本条件,积极遴选具有丰富经验、在当地或本单位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推荐为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组织推荐时,应统筹各学科并尽可能兼顾到薄弱(新设)学科,每个学科推荐5人。

2.组织材料上报。各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以电子邮件和EMS邮寄方式同时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此次被推荐的往届评委,其信息须重新填报。

3.组建评委库。省教育厅将在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按照公平公正、学科统筹的原则择优确定最终人选作为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

联系人:温晋芳

联系电话:0351-7676630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2023室(邮编:03002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

2.山西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24日

山西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微信号:shanxijyt)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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