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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质函〔2022〕1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局: 为全面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加强全省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2021年11-12月,我厅进行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自2019年7月1日我省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取消社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制度后,我省部分甲级勘察设计单位、部分承担在晋建设项目的外省勘察设计单位、外省入晋分支机构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房建类勘察设计文件。在“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抽取项目,随机抽查了39个项目,涵盖学校、酒店、医院、办公楼、养老院、公寓、住宅楼等类型,涉及勘察设计单位共62家,其中设计单位39家,勘察单位23家。 检查包括规范性检查和技术检查。规范性检查重点包括: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晋建办字〔2020〕141号)要求,对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样式、签字、盖章等。技术检查重点包括: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重要工程专家论证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范性问题 规范性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受检资料上传缺漏。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上传数字化平台不完整,有的设计单位只上传了设计文件,未上传勘察设计文件,个别单位如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的大同市云冈酒店,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上传数字化平台严重缺漏。二是勘察设计文件表达不规范。部分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晋建办字〔2020〕141号)等规定的出图盖章程序执行不到位,人员签字盖章不齐全。三是重要工程专家论证制度执行不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属于重要工程论证的项目,上传重要工程论证的资料不完整,个别单位只上传了重要工程论证意见回复,未上传重要工程专家论证过程,人员签字盖章不齐全等。 (二)技术性问题 技术性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部分勘察设计文件不满足规定的编制深度、设计深度等要求。如部分项目图纸封皮或目录未明确该工程是否为重要工程;总图部分未明确散水宽度、周边场地坡度及选型;设备用房未明确详细功能;地基处理未见对倾斜和差异沉降的设计要求;总说明中无地质情况描述;缺少会议室、设备用房等主要功能房间荷载取值;排水塑料管穿楼板及侧墙时未加装阻火圈;排水管穿越沉降缝未设置防护措施;地下室缺排烟系统原理图;室内管道未标注标高;配电竖井位置不合理,不利于节能;勘察报告文本部分的技术标准版本不准确;勘察报告文字部分未提供湿陷性土层的厚度等。二是部分勘察设计文件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情况。如消防电梯与普通客梯共用前室;消防前室短边距离小于2.4m;楼梯间在首层通过合用前室、电梯厅疏散到室外;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楼板支座底顶配筋比不满足最小配筋率;建筑抗震等级、安全等级判断错误;条基配筋方式错误;太阳能生活热水系统未采取防冻、防过热、防电击、防震等技术措施;自喷系统末端试水装置未设置排水设施;管道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的孔隙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自喷系统未设置水泵接合器;供暖干管两固定支架之间未设置伸缩器;面积超过50平米的无窗会议室未设置排烟设施;冷热源机房未设置冷、热计算装置;水箱间采暖方式采用地暖,存在安全隐患;排烟风管壁厚不符合规范要求;需进行射线防护的房间无线路敷设做法;多功能厅未设置疏散照明;未进行场地湿陷类型的划分;未进行场地湿陷类型的划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判断错误;勘探点表中无坐标信息;土样质量等级不满足要求等。 三、有关处理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晋建办字〔2020〕141号)、《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第1237号 )等规定,经2022年1月21日第4次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本次检查中违反勘察设计政策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的项目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成功大厦项目 设计单位: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冈 钢 责任人员:傅 汕(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1101011-018)(建筑审定人、结构审定人) 付建立(建筑设计人) 王光耀(建筑审核人) 金勇芳(结构设计人) 徐亚波(结构审核人) 顾小军(结构注册师执业号:1101011-S004) 勘察单位:山西省第四地质勘察设计院 法人代表:贺海青 责任人员:金鑫先(项目负责人) 王 博(注册岩土师 执业号:1102827-AY004) 董贞贞 杨艳丹 (编写报告人) 郭连红 (审核人) 马新胜(审定人 执业号:1401106-AY003)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五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 设计单位:浙江晟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 峻(执业号:3301078-0033)(建筑、暖通审定人) 责任人员:刘 瑛(项目负责人、建筑审核人 )(执业号:3301078-011) 裘武挺(建筑设计人) 傅 翔(暖通设计人) 赵韩英(暖通审核人) (三)项目名称:临汾市侯马市东望·雲朗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8#楼 设计单位:浙江勤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童天佑 (建筑、暖通审定人) 责任人员:封 涛(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3300329-005) 陈秋林(建筑设计人) 陈永建(建筑审核人 执业号:3300329-008) 王士明(暖通设计人) 蒋乔麒(暖通审核人) (四)项目名称:大同市云冈酒店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 健 责任人员:周烨恒(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3100125-039) 王 琳(给排水设计人) 冯国善(给排水审核人) 郭留杰(暖通设计人) 王增先(暖通审核人 执业号:3100125-CN053) 王建强(给排水、暖通审定人) 勘察单位:山西第十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人代表:靳成军 责任人员:苗广林(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1401126-AY003) 郑雅男 (编写报告人) 邓 兰(技术负责人) 马俊红 (审核人) (五)项目名称:太原市碧桂园·城市花园三期星幕(杨家峪城中村改造地块七)项目16#楼幼儿园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淑婷 责任人员:方 鸣(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4401584-143) 卓庆腾(结构设计人) 谷 峰(结构审核人 执业号:4401584-S153) 何飞平(结构审定人 执业号:4401584-S047) (六)项目名称:太原市中国中铁·诺德城(松庄村城中村改造)010地块项目1号楼 设计单位:北京中景昊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荣荣 责任人员:将 凡(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014600062) 赵亦铭(电气设计人) 刘建阳(电气审核人) 李百林(电气审定人) (七)项目名称:长治市平顺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设计单位: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仲良 责任人员:李志刚(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1100008-025)(建筑审核人) 周文举(建筑设计人) 李金明(建筑审定人) (八)项目名称:忻州市尧阳梧桐园小区建设项目5#楼(含商业) 设计单位: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候燕华 责任人员:李 志(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1101496-008)(建筑审核人) 张 鹏(建筑设计人) 刘军军(建筑审定人) (九)项目名称:大同市云冈区海旭敬老院建设工程项目1# 楼 设计单位:浙江耀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樊洪坤 责任人员:应春生(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3301585-009)(建筑审核人,审定人、结构审定人) 钟成芳(建筑设计人) 陈勇江(结构设计人) 宋 珂(结构审核人) (十)项目名称:朔州市朔城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设计单位:太原市大迪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文和 责任人员:蒋健健(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1400019-008) 王海荣(给排水设计人) 刘洪刚(给排水审定人) (十一)项目名称:长治市长子县宏润壹号院住宅小区1#楼 勘察单位:长治市骏源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鲍晓斌 责任人员:柏俊龙(项目负责人) 冯江师(编写报告人) 张建华(执业号:1401107-AY002)(技术负责人、审核人 ) (十二)项目名称:晋中市润锦商务公寓 勘察单位: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人代表:张爱国 责任人员:石 峰(项目负责人、审定人(执业业:1401127-AY002) 聂荣亭 仲丛明(编写报告人) (十三)项目名称:临汾市侯马市国春佳园项目(二期)C座 勘察单位: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法人代表:张振平 责任人员:范志刚(项目负责人 执业号:1401117-AY005) 李志奇(编写报告人) 葛勤星 (技术负责人) 崔维新 (审核人) 对外省的勘察设计企业,由省厅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单位所在地的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号),省内勘察设计单位扣除综合信用分10分,责任人员扣除综合信用分10分;被扣除综合信用分责任人员培训学习不少于2个月,培训期间不得进行勘察设计、审核、审定等工作,培训合格后,报省级住建部门备案,予以恢复。外省勘察设计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期间内不得进行在我省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核、审定等工作。 四、整改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市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有关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做好以下工作: (一) 严格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第1237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号)等文件要求上传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包含目录、封皮、各专业图纸、计算书、勘察设计文件、重要工程论证过程及结论等。二是公布的勘察设计单位要针对受检项目存在问题,仔细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销号,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在各项目建设中落实到位,对扣除综合信用分的责任人员,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培训工作。三是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本单位设计文件和质量管控体系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上述问题整改情况要形成报告,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已整改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要上传到“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四是外省的勘察设计企业在山西省承担工程勘察设计要熟知省厅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施工图设计文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数字化管理平台。 (二)加强工作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重要工程专家论证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勘察设计质量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提高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勘察设计质量动态考核和评价机制,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效率和水平;二是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引以为戒,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晋建办字〔2019〕155号)要求,严格遵守勘察设计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觉强化内部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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