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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官制详解4 地方官

2023-12-31 23: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汉地方官有太守、刺史、属国都尉、盐铁官等等。汉承秦制,两汉绝大多数时间里是郡、县两级行政体制,州的刺史只负责监察。皇帝的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官员只到县一级,不过其下的乡里亭邮等也置有小吏管理。

司隶校尉

司隶校尉1人,秩比二千石。负责监察百官和京师近郡[1]犯法的人。武帝初置,持节,元帝去节,成帝废司隶校尉,东汉建武中复置。有从事12人,假佐25人。

司隶校尉为三独坐之一,参与廷议时在九卿之上,朝贺在公卿下陪卿上,而且可以晚到早走。

[1]司隶校尉监河南尹、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河内郡、河东郡、弘农郡7郡。

从事

都官从事,察举百官犯法。

功曹从事,统领刺史官属及其选举和署用。

别驾从事,校尉行巡各州时由别驾奉引,掌管出行的侍从。

簿曹从事,主管钱粮等统计书册。

郡国从事,每郡国各1人,负责督促文书和检举不法。

兵曹从事,如有军事则置,无事则省。

所有从事皆由司隶校尉或刺史自行选用,通常秩百石,但可以上浮。

假佐

主簿,相当于秘书,主管各类文书。

门亭长,负责州中执法。

孝经师,负责试经,也就是监考。东汉做官要通晓经学,孝经师就主监郡的试经情况。

月令师,主管农时、祭祀。

律令师,主平法律。

书佐,各曹从事皆有书佐,每郡从事也有书佐1人,都官从事有书佐数人。

州刺史

司隶外12州,每州刺史1人,秩六百石。秦有监御史监郡,汉朝皆省,只派遣丞相史监督各州,武帝时才设置13刺史部。成帝时更名为州牧,秩二千石。东汉建武十八年(42年)又改为刺史。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刘焉又建议复州牧,所以汉末群雄有刺史有州牧。12州中交州因为过于偏远,为加强权力,所以交州刺史是持节的。

秦以十月为正月,每年各项考核与统计都截止到九月。汉承秦因此刺史通常在八月巡行州内各郡,岁末则回到京都上报。光武中兴之后不再每年回京,只派遣计吏。此外,由于历法的变化,刺史巡行时间也有所调整。不过工作内容相对固定,包括宣布诏书和典章制度、审理冤狱等。监察的内容以如下6条为准。

一、监督豪强田宅是否超过规定制度、是否以强陵弱;

二、太守不奉诏书,不尊典制,搜刮民脂民膏;

三、太守断狱不公、随意杀人、赏罚随性,为百姓所痛恨以及各类灾异传言;

四、太守任人唯亲,近佞远贤;

五、太守家族子弟请托贿赂;

六、太守阿附豪强、相互勾结损害政治。

刺史考核郡县长吏[1]殿最,不称职者为殿,上奏免官。治理好的为最。每年举荐州中茂才1人。

刺史的从事与司隶校尉相似,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郡国从事。没有都官从事,治中从事为功曹从事改名。

假佐也与司隶校尉类似,只是没有都官书佐。

[1]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如曹掾、县尉等。

郡级行政单位分3种:太守、国相、属国都尉。

郡太守

每郡太守1人,秩二千石。主民事,决断诉讼、推举人才等。春季巡行所辖县,督促耕织,同时也对没有自立能力者进行一定的救助。秋冬时派遣“无害吏”[1]审问囚犯,评定功绩。岁末派遣上计吏上报一年的治理成果[2]。每年举荐孝廉,郡满20万举1人。

[1]无害指无所枉害,即公平的官吏。

[2]卢植《礼》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

丞/长史

郡丞1人,秩六百石。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下令:如果太守、国相有病不能行政事的,由丞或长史代替。建武十四年免边郡丞,以长史领丞职。郡曹和三公府类似,但没有东西曹。

功曹负责选署功劳。

五官掾总管功曹和其他各曹。

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奏曹主奏议。

辞曹主诉讼。

法曹主邮驿及计算时间路程。

尉曹主戍卒、囚徒转运。

贼曹主抓捕盗贼。

决曹主罪法。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货币、盐、铁[1]。

仓曹主仓库存储。

督邮掾,主管五部督邮,负责监督所属各县。

主记室史,负责记事、催deadline。

门亭长。

书佐数人,阁下及诸曹皆有书佐,负责文书。

[1]郡出盐置盐官,多铁置铁官,工匠多置工官,有水池渔利则置水官。本属大司农,东汉皆归属郡县。如下邳出铁,有铁官长1人,秩三百石。下属有丞1人,秩二百石。令史3人,官啬夫5人,佐9人,亭长1人。

农都尉

边郡置农都尉,负责监督屯田耕种。

都尉

郡都尉秩比二千石。本负责军事训练[1]和抓捕盗贼。东汉建武六年减省郡都尉和关都尉,其职责归太守。如果贼寇闹得很凶或有农民起义才会临时设置,只有边郡常有军事往往会设置郡都尉。

障塞尉,边县有设置,秩二百石。每百里1人,负责戒备外族入侵。根据《汉律》有令史、尉史各2人,兵卒数人,实际员额依情况而定。《居延简》中就记载了居延塞某尉下属令史1人、尉史4人、兵卒10人、施刑1人。

候官,负责管理边塞斥候。下属有令史、尉史、候长、斥候数人。

[1]西汉时有都试,郡每年一次组织的军事演习。

河南尹

汉代长安、洛阳作为首都,地区长官称为尹:京兆尹、河南尹。尹者,正也,亦有治理的意思。秦本称内史,汉武帝一分为三设置了京兆尹,汉首都长官叫尹可能是由于老刘家为楚人,取自楚国令尹。

东汉河南尹下属除了以上太守的官吏以外还有3名首都独有官员。

廪牺令1人,秩六百石。负责提供祭祀时的祭品雁、鸭之类。有丞1人,秩三百石。吏40人。

洛阳市长1人,秩四百石。丞1人,秩二百石,由通晓法律的人担任。吏36人。楫棹丞1人,秩三百石,主管河渠,有吏6人。

敖仓官1人,负责荥阳的敖仓。

王国相

如郡为诸侯王封地则称某国,长官称为相。汉初诸侯国官属配置和中央一样,朝廷仅为其任命丞相,自御史大夫以下都由王自行征辟。七国之乱后把诸侯国的管理权从王手中收回归于内史,各级官员也都由朝廷直接任命。东汉又省内史,以相治理人民。官员设置除了以上太守的标配之外,还有专门服务诸侯的“内务官”。

中尉1人,秩千石,如郡都尉,主盗贼。

郎中令1人,秩千石,负责宿卫和金帛财物,职似光禄勋、少府。下属有王大夫和郎中数人。

仆1人,秩千石,主车及驭,如太仆。本秩比二千石,本名太仆武帝更名为仆,又减秩为千石。

治书数人,秩比六百石。治书为尚书更名。

大夫数人,秩比六百石。作为王的使者,如正月进献玉璧等。

谒者数人,秩比四百石。管理官员的长冠。

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巷长、祠祀长各1人,秩比四百石。礼乐长负责乐人。卫士长负责卫士。医工长负责医药。永巷长为宦官,负责宫中的奴婢。祠祀长负责祭祀。

属国都尉

属国都尉6人[1],秩比二千石。在边境地区设置,行政级别和郡、国相同,主要用于收容归降的外族。官属和太守相同,无丞,皆为长史。

[1]益州有3:广汉属国、蜀郡属国、犍为属国。凉州有2:张掖属国、张掖居延属国。幽州1:辽东属国。

县级行政单位分四类:县、侯国、邑、道

县令、长

县的长官主管一县的治安、诉讼、农耕、税收等事。秋冬向所在郡国提交钱粮收支、户口耕地、盗贼多少等统计资料。

县的长官有县令、县长两种称呼,秩次不同。《汉书 百官公卿表》:“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后汉书 百官志》大县县令秩千石,小县县长秩四百石,更小的县县长秩三百石。不过以上说法不完全准确,汉末应劭就早有异议:“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唯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及南阳穰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薨复复其故。”

应该说应劭大体是对的,而班固并不全面。

《后汉书》里有明确记录的县令共150,分布在除并州外的其他12部中。其中人口稠密的兖州、豫州就有54[1],超过三分之一,符合“万户为令”的标准。但人口稀疏的三辅地区,左冯翊13县一共37090户就有5个县令,甚至右扶风15县仅有17352户,也有4个县令。说明户数是令、长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唯一标准。而扬州江南的会稽郡也至少有章安令和鄮[2]令,而非仅有吴令和南昌令,应劭的统计也有缺漏。

其实东汉的令、长之别是源自地区的重要程度。人口众多、税收高的地方自然重要,所以豫州、兖州的县令多(豫州30令、兖州24令)。首都圈也是重要之地,所以河南尹下属20县,有14个县令,只有1个县长,其余5县不确定。边境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距离遥远又要防备入侵,所以幽州狐奴、安乐、带方,益州的什邡、遂久、哀牢、旄牛等也都为县令。其他还有刺史、太守的治所通常也为县令,如冀州刺史治所高邑、益州刺史治所雒。此外,令、长之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任城县,东汉初袁安为任城令,后来到和帝初年周磐上任时就变为任城长了。

县下属有丞、尉、令史等官吏和一些登记在册的名誉头衔。

[1]豫州平均每县11543户,兖州平均每县9991户。

[2]鄮音“茂”,地名,在今浙江省鄞县一带。

县丞、县尉

县有丞、尉。县令的丞、尉秩节秩四百石,县长的丞、尉皆秩二百石。县丞和县尉分别为县的文、武副官。县丞主管文书、仓库和刑狱。县尉主管治安。县的小吏还有令史、尉史和看监狱的牢监1人、狱史等。东汉一般士人的起家官往往就是这些郡县小吏。

每县丞一般仅1人,大县尉2人、小县尉1人。需要说明的是丞、尉的人数和长官为县令还是县长无关。通常县令都有2尉,但是县长的县尉数量和秩次无关。比如尹湾简中就有四百石县长下只有1尉而三百石县长有2尉的情况。如下图。

每年岁末,各县要上报户口田亩、收入支出、罪犯人数的统计册。县吏从丞、尉以下每年要到郡里考核。KPI最突出的当廷受嘉奖,垫底的人会被带到后堂斥责。其中特别差已经连话都说不利索的直接收押,通知太守按律处罚,并且还会被通报给县民以展示政府为民除害的姿态,直接社死。后来明帝下诏书不能侮辱黄绶[1]才取消此规定。

[1]汉制比二百石至比六百石的官吏为铜印黄绶。

乡、里、亭、邮

县之下有乡、里、亭、邮,过去往往把乡、亭、里视为同一系统的三级机构。《汉书 百官公卿表》:“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而列侯的县侯、乡侯、亭侯之名更是加深了这种印象。而《后汉书 百官志》刘昭的注里却说:“亭长主捕盗贼,承望都尉”。现代出土的汉简牍资料可以证明乡、里和亭、邮是并行的两套机构。

《尹湾简》中乡、里和亭、邮是分开记录的。如果为同一系机构,应该是乡、亭、邮、里的顺序。

大致可以认为乡、里主民事赋税,属县丞;亭、邮为治安邮驿,属县尉。

乡一级置有秩或啬夫以及乡佐。有秩的俸禄为百石,由郡任命,负责统计居民财产和应交税赋以及服徭役的时间。因为由官府发工资,所以叫有秩。通常一乡满五千户任命有秩,如果不满五千户,则为啬夫,啬夫由县任命。乡还有乡佐,职责为收税。里有里正,管理范围约为一里(行政单位)百家。在里之下还有什、伍,什主10家,伍主5家,职责为互相监视。不过县政府的各种计簿只到里一级,下面的什、伍则不纳入统计。

亭长负责抓捕盗贼,归县尉管辖。比如曹操从洛阳出逃就是在中牟被亭长抓到的。《汉律》每十里(距离单位)设置一亭,由亭长负责,手下还有4~5个亭卒。五里设置一邮,邮间相距二里半。邮也有专人看管。此外,县尉在乡中还有游徼,负责巡逻。

三老、孝、悌、力田

《百官公卿表》和《百官志》中都记载乡有三老,负责教化,但是三老并非政府任命的有工资的公务员,而是荣誉职位。并且也不只乡有三老,县里同样有三老。《尹湾简》里记录了东海郡全部吏员的编制人数,而三老和孝、悌、力田是单独列在所有吏员之前的。东海郡有38县,所以县三老有38人。乡三老170人对应170个乡。

孝、悌、力田分别对应孝敬父母、敬爱兄弟和内卷之王努力种田。人数不定,如东海郡就各有120人,占郡总人口的万分之2.4。这些荣誉头衔也不仅是虚名,汉代有以上行为者是可以应察举从而进入仕途的。而即使没能进入仕途也不要紧,汉朝也经常对这些人予以嘉奖,例如汉文帝十二年(前168年)三月下诏书:赐三老、孝者每人帛5匹;悌者、力田每人帛3匹。

侯国相

作为列侯食邑的县称为侯国,其长官称为相。秩和县令、长相同,不过通常只有三、四百石,毕竟两汉万户侯并不多见。相只给列侯上交租赋而并非列侯的臣属。除了县的官属之外,食邑千户以上的列侯还有家丞1人,秩比三百石,以及庶子数人。

邑、道

皇太后、皇后、公主的汤沐称为邑。主管蛮夷的县称为道。邑、道的官吏和县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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