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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的绰号和爱称

2023-07-25 02: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英文单词nickname有哪些含义?汉语中的“绰号”、“外号”、“笔名”、“艺名”、“又名”、“化名”等用英文怎么表达?为什么很多“爱称”以-ie或-y结尾?怎样用英语称呼TA人最得体?这些都是跨文化交流中的常见问题,也是不可小看的问题。

  英语单词nickname最早出现于15世纪,源于古英语ekename,后被讹化为nekename。Eke的意思是“also”,eke name即extra name或additional name。Nickname的本义是“又名”或“别称”。在现代英语中,nickname的词义有所扩展,有若干层意思。从广义上讲,nickname有“绰号”、“诨号”、“外号”、“别称”、“雅号”、“又名”、“昵称”、“爱称”等含义。

  英语中的pseudonym指的是“假名”或“化名”,尤其指pen name(笔名)和stage name(艺名)。Pseudonym和alias(别名或假名)都是assumed name,都不属于nickname的范畴。别名或别称的英文可以是缩写的aka(also known as)。“雅号”(elegant name)的含义较多,可以是某人诙谐幽默的绰号,所以也可看作是一种nickname。中国人的“网名”screen name或IT name则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很难归类。

  关于“绰号”nickname

  Nickname主要指人的“绰号”。比如:一个人个子很矮,可能会有人送他“Shorty”(小矮人)的绰号,当然也会有人幽默地把一个“大个子”叫做Shorty;某个姓氏为White的人,可能会有人给TA取Chalky的绰号;惯用左手的人可能会获得lefty(左撇子)或mollydooker(左撇子)的绰号。

  顺便提一句,绰号也叫外号。在借用了蒙古语的字音后,元朝时期的汉语中才出现了“绰号”。元朝之前,汉语用“诨号”和“外号”来表达这层含义。

  英语绰号跟汉语绰号一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很不好归纳。“黑旋风”是李逵的绰号,可以合称为“黑旋风李逵”;英语也有类似的表达形式,比如Banjo Paterson(卓琴手帕特森)和Breaker Morant(驯马手莫兰特)。

  不过,某人的绰号不一定含有TA的名字或姓氏。反之,含有名字的词组也不一定指人。比如:Jolly Roger不是“罗杰”的绰号,而是指“旗帜”,尤其是海盗船上的“海盗旗”(骷髅旗,黑色);lazy Susan不是“苏珊”的绰号,而是指圆形餐桌上的玻璃转盘(方便取食)。

  除指人的“绰号”外,nickname也指地名或行政区域的“别称”或“别名”。美国的50个州都有别称,比如:纽约州的别称是the Empire State(帝国州),纽约市的别称是the Big Apple(大苹果)。在英语中,地名的别称一般都要加冠词并大写每个实词的首字母。

  Nickname不但可以指某个地方,还可以指国家或国民,如美国或典型的美国人的绰号是Uncle Sam(山姆大叔),英国或典型的英国人的绰号是John Bull(约翰牛)。

  Nickname在体育方面也用得很多。Houston Rockets(休斯顿火箭队)和Chicago Bulls(芝加哥公牛队)是NBA(美职篮)的两支球队,其中的Rockets(火箭)和Bulls(公牛)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绰号。从乔丹到科比,从球员到教练,享有绰号是一种时尚。

  在澳大利亚,参加“澳式足球”(Australian rules football)比赛的每个球队也都有各自喜爱的绰号。但英国的“英超”足球队没有取绰号的习惯,“曼联”、“阿森纳”、“切尔西”就是那么简洁、直白,不附加任何修饰语。

  与“美职篮”球队绰号的幽默和戏称相比,中国球队的名称则另有“名堂”——不论是篮球还是足球,球队名称基本上都是公司或企业的名称。比如:“广州恒大”、“上海申花”、“广东宏远”、“北京首钢”、“大连实德”、“汾酒集团”、“东莞银行”……听起来像在讨论股市行情。

  关于“爱称”pet name

  在英语中,与“爱称”对应的名词是diminutive或更常用的词组pet name。此处的pet name不是“宠物名字”的意思,而是一种对人的亲昵称呼,类似汉语中的“小名”或“乳名”。

  “爱称”是家人、亲朋好友、同事、队友、战友之间的亲昵称呼。从形式上看,“爱称”是英语人名的变体,是正式名字的一种或若干种简化形式;简化后的爱称往往以-ie或-y结尾。“爱称”说出来上口,听起来顺耳,显得很亲昵。以下是部分英文名字及其常见爱称:

  女子名爱称

  AlexandraAlex

  Amanda Amy

  CarolineCarrie

  CarolynCarol

  ChristinaTina

  CynthiaCindy

  DeborahDebby

  男子名爱称

  AlexanderAlex

  AlfredAlf

  AndrewAndy

  Anthony  Tony

  BenjaminBen

  BradfordBrad

  Christopher  Chris

  CliffordCliff

  DanielDanny

  DavidDave

  “爱称”由正式名字简化而来,主要有两种构成方式:

  第一,将较长的正式名字缩短,或取前一个音节,或取中间音节,或取后一个音节,这样的简称即可构成一种爱称。

  例如:Matthew的昵称是Matt,Elizabeth的昵称是Lisa,Christina的昵称是Tina。家人和亲朋好友互相称呼时,多音节名字会自然地被缩短为双音节爱称,双音节名字也会被缩减成单音节爱称。经常叫的名字自然会被简化、缩短,频繁使用的名字只会越叫越简练,“爱称”不会越叫越长。

  第二,将正式名字缩短后,再加古英语后缀-ie或-y表示“小”或“亲”,可形成另一种爱称。此处的“小”与汉语“小心肝”或“小宝贝”中“小”的意味相同。

  例如:Deborah的昵称为Debbie;Katherine会被昵称为Kate,还可被昵称为Katie,如果再亲昵一点,还可以被称为Kitty。再比如,把Jonathan叫成Jon,John或Nathan;如果还觉得不够亲昵,还可以称其为Jonny,Jonnie,Johnnie,Johnny甚至是Jack。词缀-ie和-y除了表示“小”的含义之外,还在读音和语气方面给人以亲近的感觉。小孩称父母为daddy或mommy(mummy)听起来就比叫dad或mum更加亲昵。孩子小的时候多以daddy或mommy称呼父母,但大一点之后就称dad或mum了(称呼英国妈妈多用mum,称呼美国妈妈多用mom,而澳大利亚妈妈既是mum也是mom)。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爱称”有下列三个主要特点:

  首先,有些“爱称”在拼写或发音方面跟本名有较大出入。例如:William的昵称既可以是Will,也可以是Bill,而Bill还可以进一步被昵称为Billy。再比如:女子名Gillian的昵称是Gill和Jill,男子名Geoffrey的爱称是Geoff和Jeff,Gerald的爱称是Jerry和Gerry,Robert的爱称是Bob和Rob,Richard的爱称是Rick和Dick(美国人用Dick较多)。类似的例子还有:Edward可以有Ed,Eddie,Eddy,Ted,Ned和Teddy等昵称;Margaret会被亲近的人称为Maggie,Mollie或Molly,甚至是Peggy。

  其次,某一个传统的正式名字可能有若干个爱称,这一点在上文第一个特点中也有所体现。例如:女子名Anna的爱称有Anne,Ann,Annie;Evelyn的爱称有Eve和Eva;James的爱称有Jim,Jimmy和Jamie;与Mary关系比较亲近的人会叫她May,Mae,Minnie,甚至也会用Mollie或Molly来称呼她。

  英语中最古老的女子名是Elizabeth(伊丽莎白),《圣经》中就有这个名字,其具体含义颇具争议。伊丽莎白的爱称和变体有很多:缩减形式的爱称有Bess, Bet, Beth, Eliza, Elsa, Lisa, Lisbet, Lisbeth, Liz, Liza;以-ie或-y结尾的爱称有Bessie, Bessy, Betsy, Bette, Betty, Elsie, Libby, Lilibet, Lizzie, Lizzy, Tetty;在苏格兰,Elizabeth的变体是Elipeth, Elspeth或Elspie;在欧洲大陆,Elizabeth的变体是Elisabeth;在法国,其变体是Babette, Elise, Lise, Lisette等;在印欧语系的其他语言中,Elizabeth还有许多不同的变体。这些都是不同的Elizabeth的家人或亲朋好友对她的爱称。

  第三,不同的正式名字可能有同一个爱称。例如:男子名Albert,Gilbert,Herbert和Hubert的昵称都是Bert;Steven和Stephen都可以被称作Steve;Susan和Susanna的爱称都可以是Suzy;男子名Alexander的昵称和女子名Alexandra的昵称是同一个Alex;男子名Alexander的昵称和女子名Sandra的昵称是同一个Sandy;男子名Robert,Roderick和Rodney都可被昵称为Rod……

  除了“爱称”的主要特点之外,“爱称”和称谓的用法也值得注意:

  第一,爱称是家人或熟人之间的口头用语,在日常口语交流中较为普遍,但在各种正式文件以及驾照和护照上,使用较多的还是正式名字。

  例如:在平时的交往中,我们知道他叫Bill Smith,但是他护照上的名字可能是William,而不是Bill。当然,从近年的情况看,很多人名的爱称也可以作正式名字,而且这种情况有增无减。

  第二,不熟悉英语文化的同学不要贸然使用TA人的“爱称”。

  假如你有一个叫John Smith的老师,初见时,最好先了解一下他的职称,先用正式称呼(客气一下)。如果是教授,那么最好称呼他Prof Smith;如果不是教授是博士,则称他Dr Smith;如果他既不是教授也不是博士,那起码应该称他Mr Smith。只有他主动说,可以叫他John时,你才可以用John称呼他。更不要为了拉近距离,用爱称Johnny称呼他。只有他先认可你,先把你当作可以亲近的人,你才可以不见外,才可以用他的名字或爱称相称。初次见面便直呼其名是“不安全的”,也是失礼的。

  很多澳大利亚人不介意别人用爱称来称呼自己,TA们觉得自己的“爱称”所有人都可以用,这样可以显得随和、自然、亲近。即使是跟你刚见面,TA也会说,叫我Bill,叫我Colin……跟澳大利亚人接触多了以后,一些中国学生可能会产生误判,误以为美国人和英国人也一样随意。其实不然。尤其是在认识初期,多数英美人士(包括个别澳大利亚人)还是觉得正式称呼比较得体。所以,是否可用“爱称”或名字直呼对方,是个因人而异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成功的跨文化交流的前提是“知己知彼”。如果不了解英汉姓氏文化和称谓习惯的差异,便会很容易在交往中出错或产生困惑。对不懂英语姓氏文化的人来说,最常见的称谓错误是将姓和名颠倒。比如,把大卫•史密斯称作“大卫先生”。有时候,即使是英语水平达到“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的人也难免出现类似的口误。

  还有人因不确定“富兰克林先生”这样的称谓是否正确而产生困惑。对美国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来说,这样的称呼没有问题。但是,对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来说,称他为“富兰克林先生”却是错误的。因为富兰克林(Franklin)是前者的姓,是后者的名。在《英语发展史》微文“英语人名知多少”中已提到:英语中的个别姓氏可以做名字,个别名字也可以做姓氏。

  此外,在英语和汉语中,用职务或级别称呼他人也有一些差别。如果一个名为John Smith 的人被授予爵士爵位,那我们应称他为Sir John或Sir John Smith,而不是Sir Smith。这种用职务或级别称呼他人的情况在汉语中比较复杂。比如,称呼处长和局长时可以用王处、李处、王局、李局等称谓;但称呼科长时一般不能称王科或李科;部长也一样,一般不说张部或李部——对部长或部长级别以上的官员的称呼通常不带姓氏。

  有不少中国学生喜欢给自己取英文名字。需要提醒各位的是,取英文名也是一种文化,最好不要太随意。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的人名有细微区别,爱称也不尽相同。

  美国有很多男孩名叫Dick,在美国人协助中国人编写的中学英语教材中,Dick出现的频率也很高(Dick常跟韩梅梅和李雷用英语对话),以致于很多中国男同学用Dick做自己的英文名。但是,在英国和澳大利亚,现在很少有人愿意称呼自己的儿子是Dick。在美国,Dick是Richard的爱称;但在英国和澳大利亚,Richard的爱称是Rich。在当代英国和澳大利亚俚语中,单词dick指男人的“老二”(男孩儿的JJ),英语粗俗词dickhead等同于汉语方言俚语的“二货”、“蠢货”、“愣头青”。当然,这些话最好悄悄说,别让“山姆大叔”听见。除了Dick以外,Don和Willie也应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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