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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4-05-28 06: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考(测)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测试方式: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

①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2024年3月 23日(星期六)

②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待定

(3)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时间:考生于3月21日下午登录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asotc.cn/)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凭考生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参加测试。

(二)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

(1)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内容与方式: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文化综合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1)测试时间:

①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2024年3月 24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下午13:00开始 技术技能测试(操作)

②征集志愿填报的考生:待定

(2)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时间:考生于3月21日下午登录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asotc.cn/)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凭考生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参加测试。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优先录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按满分 100 分计算,依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应、往届中职、中技、职高毕业生:综合成绩=综合文化考试平均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技术技能测试成绩)×50%。

二、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护理专业:女生1.55米及以上,男生1.65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净身高在面试时进行现场确认)

(二)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净身高在面试时进行现场确认)

(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等专业: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镜片度数不超过800°。

(四)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三、其他录取说明:

(一)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教育厅组织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我院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二)报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按照程序审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证明材料在面试时提交)

(三)报考我院分类招生考试的体育特长生,可享受加分政策。有体育特长的考生可由本人于3月19日23:00前提交“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如有相关体育项目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可作为附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的考生于3月22日上午9:00到我院参加专项技能测试。通过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经考核录取的特长生在校训练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相应的营养补贴。(体育特长生申请表在学院官网https://www.asotc.cn/下载。)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于8月份经录取系统投档录取后,制作录取通知书,经邮政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五、新生入学后,按省教厅学籍管理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对报考我院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经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后不予进行退档且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统一高考的在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高考补报名。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学院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收费栏)。

第十三条为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院级层面:院长奖学金5000元/年/生;院级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创新创业”双创奖学金最高5000元/项目;专业技能奖学金最高8000元/奖次;“感动校园”特别奖1000元/人;退伍复学士兵奖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学金:从我院武装部征集入伍的学生中,非毕业班学生奖励5000元/生、毕业班学生奖励10000元/生。

第十四条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以下助学金:

国家层面:免学费35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生均3300元/年,国家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院级层面:特困生助学金1000元/年/生。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33229847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学院地址: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蔡官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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