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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7-24 17: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1年10月25日在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传宾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情况。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统计结果,截至2020年底全市国有土地53816.9公顷(807253.5亩)。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8303公顷(274545亩)、耕地4384.2公顷(65763亩)、湿地93.1公顷(1396.5亩)、林地2512公顷(37680亩)、交通运输用地11444.1公顷(171661.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060.1公顷(240901.5亩)、其他用地1020.5公顷(15307.5亩)。

(二)矿产资源情况。全市范围内发现的矿种有煤、地热、矿泉水、建筑石料用灰岩等。主要矿种资源为煤炭资源,累计查明储量50.6亿吨,已出让32.8亿吨,未出让17.8亿吨,保有储量50.2亿吨。全市现有采矿权6个,其中煤炭采矿权5个(生产矿山:涡阳县涡北煤矿、蒙城县许疃煤矿、袁店二井煤矿;在建矿山:利辛县板集煤矿、涡阳县信湖煤矿)、矿泉水采矿权1个。全市现有探矿权10个,其中煤矿7个、金属矿2个、地热1个。

(三)森林资源情况。根据2019年森林资源监测结果,截至2019年底全市森林总面积125111公顷(1876665亩),全部为人工林、无天然林,其中国有森林总面积1327.7公顷(19915.5亩),森林覆盖率14.7%,森林蓄积量为750万立方米,单位面积蓄积量为59.8立方米/公顷。

(四)湿地公园情况。全市共有4个湿地公园,总面积2871.2公顷(43068亩),具体为: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涡阳道源国家湿地公园、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利辛阚泽省级湿地公园。

(五)水资源情况。根据省水文部门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我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43.1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26.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3.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3亿立方米。市域内主要河流有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芡河、北淝河等。在我市境内:涡河长173千米,流域面积4039平方千米;西淝河长125千米,流域面积2267 平方千米;茨淮新河长66千米,流域面积1401平方千米。亳州市大型涵闸有大寺闸、涡阳闸、蒙城闸、阚疃闸共4座,年蓄水量约为2亿立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基础管理,履行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制度。按照国家、省“三调”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稳步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通过全面外业调查举证、内业复核,对图斑进行自查自纠,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有序开展2021年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2.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根据上级部署,按照“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原则,全市正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计划利用4年时间于2023年基本完成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截至目前,各县区均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组织、落实了工作经费,正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2021年底前全市计划完成20条河流的确权登记(市本级4条、谯城区11条、利辛县2条、蒙城县1条、涡阳县2条)。

3.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严格限定无偿划拨、协议出让的范围,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动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标准地”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在线监控平台的取水量数据,加大对取用水户水资源费征收力度,2015-2020年,我市共征收水资源费6800.1万元。

4.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41.5%,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7.5%。强化取水许可监管,积极开展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行动,建立了取水口整改台账(取水计量设施不完善、无证取水等问题),全市核查登记取水项目1807个,取水口69489个。截至8月中旬,已完成整改946个,整改率60.3%,达到了省水利厅要求的序时进度。全面加快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工作,实行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5.落实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立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格局。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3月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前期专题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目前正按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试划,下步将按国家、省的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我市启动了《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

(二)强化资源保护,守护自然资源资产安全。

1.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依据《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我市持续推进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截至2020年底,全市废弃矿山92座,面积636.5公顷,已完成治理86座,治理修复面积568.6公顷。

2.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全面启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截至9月底完成廊道两侧15公里范围内增绿扩量造林1.1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1万亩。聚力打造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积极推进林拥城建设,努力打造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的亳州样板。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0年以来,已建成城市公园4个、街道游园25个,新增绿地52.4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28.5公里。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32棵市级保护的二级古树进行全面摸排,实行挂牌保护。

3.有效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2017-2019年连续三年在水环境质量改善或水污染防治考核方面位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较大,纳入国家考核的4个国考断面(涡河龙亢、岳坊大桥、西淝河利辛段、涡阳义门大桥)均达到考核要求。2020年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近三年共获得省级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6250万元。城市黑臭水体逐步消除,2015年以来,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整治、生态修复的原则,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全市3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主要污染物排放逐年减少,“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别为15%和14.3%,2020年亳州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7600吨,较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8142吨,削减比例为15.5%;氨氮排放量为5740.4吨,较2015年氨氮排放量7033.5吨,削减比例为18.4%,均圆满完成省下达约束性指标。

(三)强化合理利用,有效发挥自然资源资产价值。

1.土地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2020年全市共供应各类建设用地632宗、面积2653.5公顷,成交金额235.7亿元;截至目前,2021年全市共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40宗、面积27424亩,成交金额195.8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供应64宗、5678亩,成交价款57.5亿元;挂牌出让地热探矿权1宗,成交金额365万元;“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实现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3850亩,交易金额14.5亿元。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和土地要素保障。

2.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不断强化,土地使用效益得到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市的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目标下降率为24%,实际下降率达到43.3%,位居全省第三位,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2018-2020年最近三个考核年度,下降率均位居全省第一。深入开展批而未供、低效、闲置土地清理行动,有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工作,2020年全市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293亩、处置率20.5%,处置闲置土地9091亩、处置率44%。截至目前,2021年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053亩、处置率15.7%,闲置土地16651.2亩、处置率50.7%,折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852亩,有力保障了产业项目用地需要,提升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效益,实现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四)从严加强监管,建立自然资源安全屏障。

1.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在耕地保护等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不断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保证一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要求配备了询问室、档案室等,不断提高执法装备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推进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情况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

2.按照“严起来”的标准,从严执法监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调度土地卫片执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制定了《亳州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全市2021年第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发现违法图斑79个,面积475.6亩(耕地391.4亩),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48个,面积294.8亩(耕地279.2亩),其余正在整改。印发了《亳州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工作安排和序时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3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7个,其余正在整改。2021年全市下发林业卫片疑似图斑2190个,按照省林业局要求,已全部完成现地核实、省级内业审核工作,目前各县区正根据省级内业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内业资料完善。

3.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印发了《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建立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责任制。出台了《亳州市林长巡林有关规定》,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巡林方式、巡林信息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全市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5490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557次、发现并解决问题435个。制定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察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完善“两法”衔接,加大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力度。

4.推深做实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了河长制组织体系。2017年9月,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全市境内1179条河道、大中沟共设立各级河长3172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000余面。全面落实河流分级分段负责制,明确了各级河长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河长办职责。出台了市、县、乡3级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河长巡河等制度措施,促进全市河道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实施了“一河一策”问题整治,组织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50策,并稳步推进实施。“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320个,取缔非法码头272个,清理禁养区养殖场366家、网箱1.96万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作为一个发展中城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还较为繁重,更加严格的资源环境保护措施还显不足,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平衡关系处理方面还有差距。政府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代表和作为公共利益管理者的职能边界、执法边界还不够清晰,管理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基础管理工作仍有差距。通过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本摸清了各类型自然资源的实物量底数,但针对各类型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评估问题,由于还没有统一的指标体系、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等,导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的家底还没有完全摸清。

(三)资源利用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资源有限和环境容量压力并行,土地资源要素保障面临巨大挑战,但节约集约理念有待于加强,各用地单位还普遍存在粗放利用情况,单位土地产出效益较低,高效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区土地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土地管理“严起来”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自然资源生态价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强化林地、湿地、水面等生态要素系统布局、通盘考量,监测湿地保有率、河湖水面率、森林覆盖率等生态空间变化情况;探索生态产品价值量化、价格评估、资产价值核算机制;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违法取水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大力度维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生态价值。

(二)合理开发利用,彰显自然资源资产价值。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深入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多规合一”,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格局。最大限度盘活国有存量自然资源资产,提升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三)深入推进改革,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充分运用“三调”成果,深入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积极推进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提升建设成果的深入应用,构建数据共享机制,为有效掌握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真实动态提供科学依据。

(四)严格执法监察,守护自然资源资产安全。牢固树立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意识,优化国有自然资源配置,提高开发利用效益,建立分工明确、衔接有序、信息互通、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以及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生态环境、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流失,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资产的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务实创新,积极作为,不断提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为服务亳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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