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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5595103人,占58.3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432068人,占41.67%。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017986人,乡村人口减少849128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34个百分点。 图6-1 全省历次人口普查城乡人口
二、流动人口[4]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1809991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4227612人,流动人口为13872306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550509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321797人。 与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0999310人,增长154.9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797818人,增长195.68%;流动人口增加8201492人,增长144.6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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