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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枪子弹的迷思

2024-07-08 15: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自从19世纪末各国军队配备了金属定装弹步枪后,各国也在纷纷研制火力更强的自动武器,于是重机枪登场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使用7.92*57 mm德式口径的MG08重机枪,在1916年索姆河战役第一天即杀死英法联军60000人,超过汉尼拔的坎尼会战和1812的博罗金诺战役成为人类军事史上对步兵最血腥的一天(美国对日本原子弹和东京空袭死亡大部分是平民)。因此,连发武器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各国也在考虑给一线步兵配备更强的自动火器。

丹麦的麦迪森轻机枪是世界上第一款进入量产的伴随步兵推进的自动武器,迄今为止仍然在某些地区可见形形色色的各种子弹,可以明显看得出尺寸有较大差异墨西哥M1908式蒙德拉贡半自动步枪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把进入服役的半自动步枪

一开始人们想到的办法是设计使用步枪子弹的连发武器,这样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和士兵们的步枪保持一致。因此,在一战之前,这样的武器就被研发了出来,即是后世归入轻机枪和半自动步枪的武器。不过,在一战中因为堑壕战流行,这两种武器在适合阵地战的马克沁重机枪面前黯然失色,因此一战中并未流行。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环境从固定的阵地战转为不断机动拉扯的装甲部队步坦协同的机动作战,轻机枪,半自动步枪和使用手枪子弹的冲锋枪才真正走上前台。

二战中极有影响力的美国M1加兰德式半自动步枪,被巴顿誉为“取得欧洲战争胜利的法宝之一”M1加兰德的正统接班人,同样是加兰德本人和春田兵工厂的力作,M14自动步枪,因为后坐力惊人,不适合连发,因此不得不改成半自动步枪,这也最终导致它被后坐力更低的M16取代

在实战中,人们发现虽然轻机枪和半自动步枪射程很远,精度很高,威力也比冲锋枪大很多,但是问题也随着自动射击产生了——标准步枪子弹的威力过大,全自动发射必须使用两脚架甚至三脚架来稳定,而且枪械为了对抗巨大的摩擦热也必须使用厚度较大的枪管,这也导致当时的“轻”机枪普遍超过8千克,自动步枪也超过4千克,显然和机动作战的原则背道相驰。因此,在二战中,德国,苏联和美国几乎都在1942~1943年提出了更换步兵自动武器子弹的需求,这就是后来所谓的“三大中间威力弹药”的起源。

要知道“中间威力弹药”,我们就先得知道“中间威力”指的是什么。这个度量标准就是枪口动能。下面举几个例子:

美国M2重机枪的12.7*99mm 子弹,弹头42克,速度923米,动能约18000J,也用于巴雷特反器材步枪;

美国M1加兰德步枪的.03-06(7.62*63mm),10克弹头,初速890米,动能约3900J,也用于M1919轻机枪和勃朗宁自动步枪;

美国M1911手枪的.45ACP子弹,15克弹头,初速度290米,动能639J。也用于M1汤姆逊冲锋枪、UMP45冲锋枪。

从以上三个数据可知,12.7重机枪威力虽大,但后坐力实在惊人,导致重机枪比较笨重;而且,仅仅弹头就高达42克,是当时步枪弹的两倍,而一枚整装弹则高达120克以上,4枚就有一斤沉,如此巨大的子弹显然不适合伴随步兵机动;

加兰德步枪的子弹威力是3900J左右(二战美,英,德,苏,日的0.3英寸口径子弹威力差不多都在3600-4000J,仅38式步枪的6.5在2500J),配备轻机枪,也需要两脚架支撑才能稳定卧姿开火(除非你是一个250磅的壮汉);

M1汤姆逊的子弹(也包括威力接近的MP40,PPSH41)仅有600J左右,初速较低,实际有精度的射程都在100米以内,不适合远距离交战(尽管手枪子弹流弹能达到1000米杀伤力,但那时候基本上纯粹是运气问题)。

显然,这三种子弹在全自动射击时,要不后坐力过大难以控制,要不就是威力太低难以胜任正常交火距离的战斗。因此,早在一战期间,各国就开始投入研发新式自动步枪和专用子弹。

还记得前面提到的日本38大盖的6.5*50mm子弹吗?当时日本人(也包括民国时代中国人)身材普遍不高,营养不良,体重较轻,因此不适合用欧美大型子弹,因此日本人以意大利和法国的6.5mm口径为蓝本,设计出了符合亚洲人身材的6.5mm口径子弹,弹头9克,速度770米,只有2666焦耳,威力只有欧美子弹的三分之二,完全适合身材矮小的日本人使用,中国军民也非常喜欢该枪,一直伴随民兵使用到70年代,是当时东北护林员和打击狗熊,野猪的重要武器。考虑到他威力较低,一战中俄罗斯的费德洛夫便采用这款子弹设计了一款自动步枪——费多罗夫M1916自动步枪。

从左到右为7.7英国步枪弹、日本6.5步枪弹和美国30-06步枪弹费德洛夫M1916

费德洛夫(他是DP-27轻机枪设计者捷格加廖夫的师傅)采用6.5子弹设计的M1916自动步枪,除了它后坐力低,全自动容易控制外,还有一个较大原因就是因为一战俄军缺乏武器,大量进口国外武器,包括日本进口的三八式步枪和子弹,因此它有着充足的弹药来源;但一战后苏联政府不再采购该弹药,这种步枪也只能入库封存,仅仅是在苏芬战争中临时拿出来用了一段时间。但是,这种步枪的设计理念,也取得了捷格加廖夫等苏联武器设计师的信任。从二战甫一开始,苏联专家就开始研发真正适合自动武器的子弹,在1943年7月15日——也就是库尔斯克战役最激烈的时候,苏联召开了一次轻武器工业会议,在此决定研发一种威力接近6.5口径的新式步枪弹,即后世几位著名且沿用至今的7.62*39mm弹药,弹头7.9克,枪口动能2100J。而他的第一款配装的自动武器,就是捷格加廖夫的封笔之作——RPD轻机枪,之后的五十年里,这款子弹随着RPD,SKS尤其是AK-47而名闻天下。

7.62*39mm

在苏联的死敌——纳粹德国方面,也确实是考虑到了步枪子弹不适合作为单兵轻武器,而同样打算设计一种“介于步枪和手枪子弹的子弹”。德国人统计了2战大部分的战场环境,认为绝大部分作战在400米内展开,因此这种自动步枪被设计为步兵手持的武器,有效射程400米,可以代替机动不便的MG42机枪。但是元首反对这个计划,他认为这种枪的有效射程太低,不能取代MG42长达1000米的火力压制范围,故这把枪开发计划被搁置起来。但德国设计团队认为必须要给一线增加足够有力的自动武器——因为MP40的射速和威力已经被PPSH41压下风头,因此重新转变设计思路,定位从替代轻机枪改为替代冲锋枪,并命名MP43以绕过元首的阻挠。1944年,元首在一次视察中发现了这款隐瞒他的武器,他认为虽然一线表示满意,但是新式子弹可能会导致弹药生产出现产能分配紧张问题,而此时设计团队汇报,这款步枪的子弹实际上是7,92*57mm截断药筒制造的7.92*33mm kurz(德语的“短”)子弹,完全可用现有生产线生产,这才打消了元首的顾及,而且元首将其命名为STG44,即“突击步枪-44型”,这也是突击步枪的来历。因此,通过截断现有子弹生产的7.92kurz,被誉为是世界上第一款被正式定义为“中间威力弹药”的子弹(而M43一开始定义是用作替代7.62*54R的通用弹,因此战后才出现RPD,SKS和AK-47三种枪型(中国引进后为56枪族,作为一个步兵班通用子弹),而不是按中间威力弹药定义,尽管他确实是“中间威力弹药”)。7.92*33mm 子弹弹头重量8克,速度685米,动能1800J。威力稍低于M43的2100J,但和目前中国5.8mm子弹,美国5.56mm子弹相当。

7.92*33mm子弹7.92*33mm对应的STG44,世界上第一款以“突击步枪”为名的武器

在大洋彼岸,美国同样提出了研发低于标准步枪弹的子弹的计划。只不过和苏联,德国用于替代第一线步枪的需求不同,美国一直到1963年都顽固认为步枪应当使用标准步枪弹,但美国人又认可标准步枪和步枪弹太过于笨重,因此要给“二线部队”配发威力大于冲锋枪的自卫武器(概念和PDW类似),因此开发了重量仅有M1加兰德一半重量的M1卡宾枪。而如此轻便的特性,也让M1卡宾枪从“二线配角”不断进入一线部队,最后竟有600万把产量,压过了主角M1加兰德步枪。

M1卡宾枪,二战最轻的半自动步枪7.62*33mm枪弹,注意其外观和德,俄的子弹区别温彻斯特M1905半自动步枪,它的子弹就是7.62*33前身,但因为威力不足未能成为军队列装步枪

7.62*33mm的原型来自于温彻斯特1905式半自动步枪的.32口径低威力步枪弹,这把步枪甚至早于墨西哥的M1908式,但是由于美国陆军一直以来对“低威力步枪”的不屑一顾的态度,而在苟延残喘15年后胎死腹中。20年后,温彻斯特终于找到机会,把这把“威力不足的步枪”变成了“二线自卫步枪”而重获新生。而.32弹也变形为7.62*33mm弹,正式成为军方列装弹药。由于初期定位只是“自卫步枪”,因此威力并不参考标准步枪,而是以当时M1911手枪的.45ACP为标准,所以它采用了手枪子弹的圆形弹头,威力比.45acp提升两倍到1300J。但由于威力过低,这把枪在朝鲜战争时不约而同受到双方的共同厌恶,就算是缺乏武器的志愿军战士,也不愿意携带这样的武器作战,而将其下放给迫击炮班和传令兵——彻彻底底贯彻了它的“二线自卫武器”的角色,这也导致它最终未能成为M43这种风靡世界50年的划时代武器。

由于美国陆军对全威力武器的偏爱,美军到越战时仍然配发全威力M14步枪。1963年,五角大楼评价M14和小口径的AR-15,仍宣称“M14”是唯一合格的军用步枪。但实战中,M14全自动射击后坐力过大的问题根本无解,只能改成半自动步枪,最后只能以狙击步枪度过余生;在此现实问题下,美国人终于不得不低下头,把目光投向他一直看不起的“中间威力弹药”。而美国人的高傲又决定他们不可能选择仿制苏联的AK-47和M43子弹,因而他们把目光转向威力和M43,7.92kruz差不多的另一种设计——.223雷明顿子弹。

.223雷明顿,后来演变成军用M193子弹,开创了小口径步枪的先例M193步枪弹

.223雷明顿原先是一把猎枪和运动步枪的子弹,动能约1800J。在1956年,Continental Army Command (陆军司令部)提出了设计一把口径约在.22口径的新式步枪,重量控制在6磅,用于替代陈旧而威力不足的M1卡宾枪——要在500码击穿M1头盔正面,并在500米击穿3mm钢板。这个计划吸引了很多人加入,最终斯通纳以AR-10缩减开发的AR-15获得了世人瞩目。

阿玛莱特 AR-15最初期型号

AR-15比起当时的步枪有很多技术创新。第一,因为这把枪是仙童飞机(菲斯柴尔德)下属的阿玛莱特公司制造的,它用了很多飞机用的材料,比如大量运用航空铝作为机匣结构,枪管也是铝包钢,加强散热,枪口制退器甚至用了钛合金。因此这把枪仅有2.8千克,非常轻便(其甚至超过了现代的M4A1卡宾枪和95式突击步枪);第二,这把枪使用气吹式枪机,比起活塞式枪机结构更加简单,更加轻便;第三,故障率比M14低很多,在1959年的测试中,1000发才会发生2.5次故障,因此它获得了美国空军的信任,被著名的柯蒂斯·李梅(火烧东京的指挥官)下令采购8500把,作为空军自卫武器,后来得名M16。只不过此时的阿玛莱特因为长期得不到投资回报,和生产力过于有限,而被迫把全套专利出售给柯尔特,因此AR-15之后便以柯尔特名义生产销售,但柯尔特强大的公关能力事后确实是保证了M16的全球流行(相比之下,斯通纳的其他武器销量一直很惨淡)。

M16在越战时临危受命,但是表现并不一帆风顺。首先,这把枪原先是空军订购,而空军的使用环境比起陆军舒服很多,因此原先没考虑到的各种毛病——发射药残渣堵塞导气管、导气管进水爆炸等问题纷纷发生在陆军,赢的无数恶名,甚至有“丢下M14/16拿起AK”的段子,后来证明是陆军组织不当,发放武器时故意宣传“无需维护”,导致连基本的通条都没有,以至于士兵把晾衣架拆了当通条;配发的XM193步枪弹和验收时的子弹配方不同,导致残渣率高,本质上除了进水爆炸都不是M16自身设计(对于气吹式步枪进水爆炸无解,只有AR-18的短行程能解决该问题,因此目前主流的如81式,95式,SCAR-L,HK416都是短行程活塞)问题。而且陆军其他一些智障举动也让很多人——包括斯通纳本人、柯尔特公司、海军陆战队和空军——不解,比如最奇葩的M16A2放弃全自动改三点射,还有那个徒增4.5美元(1964年价格,相当于现代的30美元)成本的“复进助推器”。该设计原为解决非联动拉机柄导致的枪机复进不足问题,但实际上该物体甚至很多美国人都不知道他的用途,陆军也从未有任何案例解释这东西实战中使用过。结果因为陆军一系列脑瘫决策,M16不能够连续开火的问题,最终导致它被全自动的M4A1卡宾枪赶出了伊拉克战场。

M16A4握把右侧上方的白色物体就是陆军强加的复进助推器M4A1卡宾枪,最后仍然回归了全自动模式

但是陆军的脑残仍没有因M4A1替代M16结束。由于越战时他们被迫接受了M16为代表的小口径枪械(实际上小口径也是中间威力弹药),他们内心仍然是M14这样的全威力步枪的忠实拥趸,因此不但在伊拉克战争中把M14重新定位为“战斗步枪”(实际上多加装瞄准镜作为精准步枪)拿回部队,而且更要设计全新的“中间威力弹药”,之后便有了新一代6.5和6.8口径的“新中间威力弹药”的计划。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6.8雷明顿弹药。

6.8mm雷明顿中间威力弹药

6.8*51mm雷明顿弹药最近风头很胜,但是这枚子弹在纸面上数据却是平淡无奇。这枚子弹7.4克弹头,2297J的出膛动能,活脱脱一枚苏联M43子弹的变形——子弹拉长,但威力相当。或者更确切的,它和歪把子机枪采用的6.5*50减装弹的外形和威力接近。这枚子弹也和歪把子机枪的子弹一样,定义为中远距离射击,300米内速度存留和5.56接近,远超7.62*39,因此动能也显著高于7.62*39。但尴尬的是,这枚子弹威力仍仅有7.62*51的三分之二,不能替代7.62的远距离性能。虽然美国弹药工厂已经宣称制造了“适合远距离”的6.8口径子弹,动能2500J,1200米动能储存大于7.62*51子弹,但其整体威力——尤其是机枪需要考虑的穿甲能力仍然不足。综上所述,这把枪只能说远距离略好于5.56,但中近距离反而因为后坐力超过AKM水平而不适合连发射击,因此直至2019年,6.8mm弹药仍未成为大规模列装的子弹。

因此,一百多年来,世界轻武器弹药就像走了个圈,从1916年费德洛夫M1916采用2500J的日本6.5*50子弹,到了现在6.8*51mm雷明顿“中间威力子弹”,几乎是走回到了出发点——一把有效射程400~500米,最大射程800-1000米的自动步枪,而不是更适合在400米-600米作战的“突击步枪”。至于哪一条路正确,也恐怕只能等实践来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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