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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科技成果对接转化的建议

2023-08-04 12: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齐 井 春

(摄影:张金龙)

  随着国际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各国之间的竞争点已经逐渐由原来的经济、军事竞争扩展到现在的科技竞争。自从党的十八大,我国便已经将科技创新提高至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上,并且明确指出需要重点提升我国科研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快实现科学发展的速度。

  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1.现行的“关于企业科技成果对接转化”相关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吉林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2021年4月16日,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吉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吉林省2021―2023年专利转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吉林省企业应用科技成果的典型成功案例

  吉林省在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深加工三大优势产业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显著。吉林大学、光机所、应化所、长春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及一汽集团、长客股份、北方灌装等重点企业,取得了一批关键领域科技成果,建设了红旗自主品牌等一批成果转化重大产业项目。

  二、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成果转化缺少长期有效的对接机制,在转化过程中信息传递不畅由于目前缺乏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信息流通不畅,科技成果资源信息无法实现有效共享,同时缺乏专业化服务机构对科技成果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孵化,科技成果评估、科技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还很稀缺。

  2.部分项目技术成熟度不够且企业技术开发和转化力量薄弱

  首先,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究出来的科研成果,还无法满足最终用户的使用需求,还需要企业进行较深入的二次开发或重新进行生产实验。这个过程企业要承担较大风险,而且一些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开展这方面工作,所以不少企业只能选择不转化。其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项目研究周期短,资金有限,研究成果没有长远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模式分析,转化效果无法保障。还有,多数企业也存在对好的成果“看不远”、“舍不得”的现象,特别是对科技成果缺乏有效的吸收机制和创新意识,只注重现有生产效益情况,而没有充分重视技术投入和新品开发。

  3.企业资金缺乏致使科技转化投入不足

  国有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多年来受资金困扰,企业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薄弱,缺少融资渠道,尤其是原始创新技术的首次产业化得到投资的机率极低,导致企业不敢承接科技转化项目,多数项目因此终止,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

  三、促进企业科技成果对接转化的建议

  1.高度重视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促进科技项目研发与转化一体化

  建议政府牵头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加的产学研项目洽谈会,建立起长效机制,更新维护市内各项科研任务及国家重点课题相关的数据库,积极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通过联营、参股、合作等形式,组建产学研联合体或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业技术中心。

  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制定统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标准,确定科技成果转化条件,使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企业要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国内外同行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情况,及时完成专利申请等市场保护措施,依法维护企业利益。

  3.加强政策支持,保障企业科技成果顺利转化

  不断加大对科技的引导性投入,提高科技奖励资金,发挥我市科技成果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大金融服务支持,通过政府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加强商业金融机构对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帮助科技型企业和银行之间建立起稳定的银企关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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