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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5 15: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洋化办〔2021〕3号

各企业、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园区空气环境质量,强化区域环境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开展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产业集群综合整治行动,现将《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关于重点企业产业集群规范提升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园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环保优先方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巩固园区环保整治行动成效,推进园区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及管理水平提升,优化企业废气治理设施配套并保证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通过此次化工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在2021年4月底前实现园区企业工装及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废气收集进一步强化、废气治理进一步优化,确保有组织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有效减少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并通过省环保厅、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验收。

二、主要任务

通过推进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自查与园区生态环境部门监管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废气治理全过程突出问题,从企业工装水平、现场管理理念、废气治理技术等多角度入手,从严从实推进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企业废气治理水平,实现园区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1.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自查自纠。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强化责任意识,组织生产、环保、安全等管理和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在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对标找差,查漏补缺,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遗漏一处隐患,严查快办,进行全方面废气治理情况自查自纠。同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行或委托编制专项或综合整治方案,高标准推进落实整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各部门人员职责,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2.强化监督管理,推动整治提升。园区职能部门负责推进、督促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废气达标提升整治工作。同时,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智慧平台作用,实施常态化监测,加强特殊气象条件下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废气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及环境违法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收集不到位的和异味扰民严重的,形成专题类问题清单,督促整改,全面推动企业及园区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提升。

三、整治内容

1.提升工装水平,推进源头控制。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全面开展工装水平摸排,排查梳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及限制类或易产生污染的原辅料等,积极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提升整体工装水平,推动生产工艺向连续化、密闭化、自动化转变,从源头减少污染产生。

2.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过程监管。企业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理念,结合厂区实际,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压实各部门责任,建立奖惩制度、健全监管台账,加强培训,强化联动,强化巡查,做到“闻气而动”,规范过程监管,从管理上改善企业整体环境质量。

3.改进治理技术,优化末端治理。企业根据各产品及车间实际情况,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合理设施布局、规范设备运行、改善治理技术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收集处置,积极探索、改进废气治理技术,强化废气治理效率,优化末端治理,推动企业做到废气收集有效、治理有方,进一步改善厂区环境。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部署阶段(2021.1.1—2021.1.31)

根据南通市大气产业集群整治推进会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企业整治工作,各企业要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各企业对进出料、离心、烘干、污水处理、罐区、固废仓库等工序场所立即进行强化密闭,进一步减少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

各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重点区域及苏皖豫交界地区2020年6-9月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文件要求提升方案在2021年1月底前制定完成。

(二)整治规范推进阶段(2021.2.1—2021.3.15)

各企业按照整治方案进行落实,定期向镇生态环境办公室上报整改进度和整改现场照片。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定期组织巡查,督促整改进度。

整治过程中,各企业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整治过程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企业,镇生态部门将通过约谈、限产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及时有效落实整治。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3.16—2021.4.15)

完成整治的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废气专项验收,3月15日前将验收报告。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联系县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格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1.4.16—2021.4.30)

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对此次产业集群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结合督查实际,分析整治取得的成效与存在不足,制定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强化整治成果,准备好迎接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产业集群整治的验收材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范于松同志任组长,朱伟、曲政同志任副组长,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如东生态环境执法五局、镇为民服务中心及镇安监局为整治成员;党群工作局、纪工委组成监督小组,强化过程监督。

(二)强化过程监督

督促各企业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精心安排整治工作,每周对完成进度进行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要积极妥善处理好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整治到位。加强与县生态环境局联络,配合县局对期限内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查处。

(三)强化督察考核

整治领导组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重点企业整改点评。强化督察效果,切实推进企业落实整治工作,确保行动如期完成。

附件: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重点企业名单

洋化办3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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