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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各区2023公办初中入学办法汇总!

2024-03-17 01: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山大附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28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 28所小学符合“双籍”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28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太航学校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山大附中汾东学校: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真武路,南至化章街,西到人民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的原住居民子女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32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32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32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太航学校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实验小学 育才小学 恒大小学 正阳街小学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山大附中汾东学校: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真武路,南至化章街,西到人民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的原住居民子女对口直升。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32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32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32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太航学校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实验小学 育才小学 恒大小学 正阳街小学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山大附中和山大附中汾东学校不得兼报。

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

原黄陵中学(小店区十一中)服务范围内的黄陵村、马练营村、北畔村、大吴村原住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直升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也可按照就读小学选择小升初办法。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32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32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32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太航学校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实验小学 育才小学 恒大小学 正阳街小学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山大附中、山大附中汾东学校、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不得兼报。

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

原黄陵中学(小店区十一中)服务范围内的黄陵村、马练营村、北畔村、大吴村原住村民子女可自愿选择直升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也可按照就读小学选择小升初办法。如有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32所小学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派位资格的32所小学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32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太航学校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实验小学 育才小学 恒大小学 正阳街小学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山大附中、山大附中汾东学校、太原师院附中龙城校区不得兼报。

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户籍地址在东至人民南路,南至化章街、西至汾东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内的小店区正阳街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

具有派位资格的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的未能学区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派位以后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所处位置分别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和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户籍地址在东至人民南路,南至化章街、西至汾东南路,北到正阳街范围内的小店区正阳街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

具有派位资格的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正阳街小学的未能学区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派位以后未能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所处位置分别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和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

育才小学、正阳街小学的未能入学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毕业、本区户籍且户籍和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2022年9月九一实验学校唐槐校区转回的三年级至六年级学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实验小学、恒大小学的未能入学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

育才小学、正阳街小学的未能入学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小店区三中正阳校区毕业、本区户籍且户籍和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2022年9月九一实验学校唐槐校区转回的三年级至六年级学生对口直升本校初中。

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实验小学、恒大小学的未能入学小店区三中晨光校区、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小店区一中昌盛街校区初中部。

2.两次电脑随机派位

为确保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均等的教育资源,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派位:参加多校划片的14所初中学校,将每校派位计划的30%用于第一次电脑随机派位,22所小学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参加。对报名人数少于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初中学校14所:二十一中 二十七中 三十二中 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 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 四十八中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 五十一中长风校区 综合高中 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 外语科技中学 晋阳街中学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学府街学校

小学校22所: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 北营小学 太航学校 晋阳街小学 卫华小学 育杰小学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第二次派位:将14所初中和28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第一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北部片区:

初中学校:二十一中 三十二中 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 四十八中 外语科技中学 五十一中长风校区

小学校: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卫华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长风校区(原长风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 育英小学(原水工学校)

南部片区:

初中学校: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二十七中 综合高中 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 晋阳街中学 学府街学校

小学校: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九一小学南中环校区 太航学校 北营小学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师院附小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加洋双语小学校 马蹄莲小学校 尊成公学小学校 华德天一小学校 奥林实验小学校 新学道鸿儒双语小学校

3.多校划片入学电脑随机派位

凡位于晋阳街以南,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电子街以东直线延伸区域以北,机场快速路以西,西与晋源区交界范围内的小店区属学校(师院附小参加山大附中摇号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除外)中有本校正式学籍、户籍为小店区,且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太原五中龙城校区的电脑随机派位。

小学校8所: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太原市第三实验小学龙城校区) 小马小学 黄陵小学 大吴小学 八一小学滨河东路校区

当报名人数小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参加下列初中学校的第二次派位。

太原二中(寄宿制学校)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二十七中 综合高中 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 晋阳街中学 学府街学校

注:三十八中军民路校区和三十八中并州路校区初一办学地点均在并州路校区,初二初三办学地点均在军民路校区。

五十一中学府校区办学地点在原五十一中,五十一中长风校区办学地点在原长风小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 年6月30日前办理);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2023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面向全市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 号)文件执行。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关爱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家庭住址、家长意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属寄宿制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6.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教育局招生办教育股登记,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小店区居住的有入学需求的外籍儿童,无需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小店区教育局招生办教育股登记,区教育局安排到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8.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迎泽区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单校划片升学

马庄小学、港道小学、松侨小学对口直升37中朝阳校区。

2.九年一贯制直升

孟家井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3.多校划片入学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36中、37中原划片学校范围内按照原片区对口直升,其它中学学位及36中、37中空余学位,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填报太原五中、师苑中学(面向迎泽区招生)和36中、37中志愿的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双籍统一”。“双籍统一”即学生在迎泽区小学就读并具有本校一年以上正式学籍,同时学生户籍为迎泽区一年以上户籍。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1)中学片:太原五中

对应小学:青年路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双西小学、迎泽街小学、大南关小学、东岗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青年路小学华润分校

(2)中学片:师苑中学

对应小学:建设路小学、小五台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起凤街小学、校尉营小学、双语小学、回民小学

(3)中学片:36中、36中红旗校区、39中、市实验、52中

对应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仁杰小学、双南小学、起凤街小学、双北小学、东岗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

(4)中学片:成成中学、15中、30中、36中红旗校区、37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新西小学、三晋小学、海边街小学、回民小学、桃园小学、双语实验小学

(5)中学片:成成中学、进山中学、36中

对应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区第一实验小学、

朝阳街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

(6)中学片:15中、30中、36中、37中、39中、36中红旗校区

对应小学:双西小学、青年路小学、迎泽街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滨河小学、桃南小学、大南关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青年路小学华润分校

(7)中学片:36中、39中、37中朝阳校区

对应小学:山水城小学

(8)37中东山校区

民政园小区业主子女

(9)37中诺德校区

中铁诺德城小区业主子女

(1)中学片:太原五中

对应小学:青年路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双西小学、迎泽街小学、大南关小学、东岗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青年路小学华润分校

(2)中学片:师苑中学

对应小学:建设路小学、小五台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起凤街小学、校尉营小学、双语小学、回民小学

(3)中学片:36中、36中红旗校区、39中、市实验、52中

对应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仁杰小学、双南小学、起凤街小学、双北小学、东岗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

(4)中学片:成成中学、15中、30中、36中红旗校区、37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新西小学、三晋小学、海边街小学、回民小学、桃园小学、双语实验小学

(5)中学片:成成中学、进山中学、36中

对应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区第一实验小学、

朝阳街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

(6)中学片:15中、30中、36中、37中、39中、36中红旗校区

对应小学:双西小学、青年路小学、迎泽街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滨河小学、桃南小学、大南关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青年路小学华润分校

(7)中学片:36中、39中、37中朝阳校区

对应小学:山水城小学

(8)37中东山校区

民政园小区业主子女

(9)37中诺德校区

中铁诺德城小区业主子女

(二)本市外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对于户籍不在迎泽区但在迎泽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它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需在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期间,登录系统进行“跨县(市、区)”就读申请。后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升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如需要在迎泽区初中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按照空余学位情况,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位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部分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三)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2年6月30日前在岗);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按规定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3.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4.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太原市进山中学初中航天实验班确定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小升初分配。

杏花岭区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再参与公办初中学校志愿填报。

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已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参与摇号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一)多校划片入学

1.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入学志愿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校按学生填报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小学具体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全过程监督,严格纪律,全程录像。邀请计算机专业人员、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家长代表参加,同时区教育局派出人员进行督导,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2.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得参与志愿填报。

3.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4.填报志愿组织实施

(1)志愿范围:

第一次志愿: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所有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二次志愿:第一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第三次志愿:第一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仍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2)报名条件:

①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富力华庭校区(非直升)、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国樾龙城校区。

符合“双籍”一致的,对口划片范围内所有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可以填报。“双籍”不一致的、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填报。

②除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富力华庭校区(非直升)、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国樾龙城校区以外,各小学对口划片范围内的其它中学。

除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实验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对口划片范围内各小学的毕业生均可以填报。

5.填报志愿和派位流程:

各小学组织学生依次填报对口划片范围内志愿,分批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已经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志愿的填报,已经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次志愿的填报。

各小学首先组织填报第一次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组织未被第一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组织未被第一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

6.三次填报志愿仍未录取的学生,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符合报名条件未参与志愿填报的学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7.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

8.各小学认真做好学生相关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填报志愿的资格、信息,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学生志愿后,上报相关数据。

(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根据划片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杏花岭区涧河小学校、杏花岭区虹桥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七府园小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对口直升中学为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

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镇联校小返分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直升本镇(街)初中学校。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直升入学。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二校、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桥东小学校、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分校填报志愿。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解放路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坝陵桥小学校、杏花岭区小东门小学校、杏花岭区北中环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实验小学校、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中车分校、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富力分校填报志愿。

(三)对于户籍不在杏花岭区但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它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自愿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需在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太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或“我的太原”APP,进行“跨县(市、区)”就读申请。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

4.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各小学要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资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得将随迁子女单独编班。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要严格审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参加中考相关资质,防止无序择校、“中考移民”。

(五)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杏花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2年6 月30 日前办理)。

3.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22年6 月30 日前办理)。

4.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符合条件的,由各小学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各小学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六)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可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七)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八)国际学生在我区实际居住的,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九)为了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稳妥推进的原则,在非电脑派位录取的前提下,初中阶段在读多孩子女监护人可自愿申请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同校就读,区教育局将视对应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减轻家长接送的负担。

(十)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尖草坪区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3.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入学办法

(1)户籍在摄乐村、三给村、营村和芮城村的原住民小学毕业生,符合“双籍一致”且“人籍一致”要求的(即户籍在三给村、摄乐村、营村和芮城村,学籍在三给小学、摄乐小学、区第五小学、芮城小学,且必须是2022年10月资格审查后公示的在以上四所学校就读的本村原住民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摄乐小学、三给小学、区第五小学和芮城小学四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报区教育局审定。符合条件的,全部直升。

(2)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柴村片区的9所小学和汇丰片的6所小学,符合“双籍统一”(即学籍在15所小学:摄乐小学、三给小学、区第五小学、芮城小学、呼延小学、西张小学、杨家小学、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大东流小学、一流小学,户籍在尖草坪区,学籍和户籍变动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30日前) 且现在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摄乐小学、三给小学、区第五小学、芮城小学已经直升的除外),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15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中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数时,全部安排入学,超出招生计划中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数时,电脑派位、随机录取,一次性补足。

所有升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的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大同路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经济困难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区实验中学片区内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适当扩大招生范围,面向全区招收需寄宿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8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2.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所属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将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万柏林区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我区依据本地区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初中入学对象按照划定的对口小学或片区,以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分别确定,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具体办法如下: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分配顺序:先进行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学位的分配和电脑随机派位,随后进行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学校初中学位的分配,最后进行多校划片初中学校学位的电脑派位。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初中学位分配办法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和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开城校区周边小学毕业的双籍生(即学籍和户籍为万柏林区,学籍和户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志愿。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学位,且每位毕业生只参加一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学位的电脑随机派位。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

具体学位比例及分配派位顺序如下:

①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招生计划40%的学位,分配到户籍地址和实际住址(人户一致)均在漪汾苑小区内且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太原市实验小学毕业生,资格由太原市实验小学进行审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招生计划60%的学位,分配到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周边13所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公园路小学公园路校区、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阳光双语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公园路小学南校区、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2)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周边15所小学:大虎沟小学、旧矿街小学、西苑小学、建筑中巷小学、建筑北巷小学、杜儿坪小学、虎胜街小学、五三街小学、官地实验学校、河涝湾小学、太白街小学、河北街小学、红星巷小学、西山小学、公园路小学玉门校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1)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

具体学位比例及分配派位顺序如下:

①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招生计划40%的学位,分配到户籍地址和实际住址(人户一致)均在漪汾苑小区内且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的太原市实验小学毕业生,资格由太原市实验小学进行审定,并报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招生计划60%的学位,分配到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漪汾校区周边13所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公园路小学公园路校区、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阳光双语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公园路小学南校区、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2)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开城校区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周边15所小学:大虎沟小学、旧矿街小学、西苑小学、建筑中巷小学、建筑北巷小学、杜儿坪小学、虎胜街小学、五三街小学、官地实验学校、河涝湾小学、太白街小学、河北街小学、红星巷小学、西山小学、公园路小学玉门校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电脑派位,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

2.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学生

官地实验学校毕业生对口直升官地实验学校。

3.单校划片学生

(1)区第三实验小学、东社小学、圪僚沟小学、兴西小学、科技实验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2)杜儿坪小学、虎胜街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七中。

(3)五三街小学对口直升至官地实验学校。

(4)大虎沟小学、旧矿街小学、西苑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四中。

(5)建筑中巷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十一中。

(6)河涝湾小学对口直升至万柏林区十中。

4.多校划片学生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今年多校划片学生分为南、中、北、西四个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南片:

小学10所:区实验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区实验教育集团青山校区、和平南路小学、新庄小学、万柏林区现代双语小学、诚师双语小学、树人学校、中心实验小学、长风实验小学、泰华实验小学。

中学4所: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二中、太原市六十三中、万柏林区二中。

中片:

小学20所:公园路小学公园路校区、众纺路小学、和平小学、公园路小学南校区、大唐实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气化街小学、千峰南路小学、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恒大华峪实验小学、区第四实验小学、窊流小学、闫家沟小学、大井峪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南内环双语学校、博跃双语实验小学、金色摇篮小学。

中学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实验中学、万柏林区一中、万柏林区三中。

北片:

小学8所: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兴华西街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双语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十三中、太原市六十一中、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西片:

小学7所:建筑北巷小学、河北街小学、太白街小学、红星巷小学、西山小学、公园路小学玉门校区、马蹄莲第二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六十五中、万柏林区十中、万柏林区十一中。

属于多校划片派位四大片区(南片、中片、北片、西片)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和具体流程及办法详见附件3)。

南片:

小学10所:区实验教育集团实验小学校区、区实验教育集团青山校区、和平南路小学、新庄小学、万柏林区现代双语小学、诚师双语小学、树人学校、中心实验小学、长风实验小学、泰华实验小学。

中学4所: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二中、太原市六十三中、万柏林区二中。

中片:

小学20所:公园路小学公园路校区、众纺路小学、和平小学、公园路小学南校区、大唐实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气化街小学、千峰南路小学、公园路万科紫郡小学、太原理工大学附属小学、恒大华峪实验小学、区第四实验小学、窊流小学、闫家沟小学、大井峪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南内环双语学校、博跃双语实验小学、金色摇篮小学。

中学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实验中学、万柏林区一中、万柏林区三中。

北片:

小学8所:兴华街小学、区外国语小学、区第二外国语小学、兴华西街小学、凤凰双语小学教育集团、阳光双语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太原科技大学实验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十三中、太原市六十一中、万柏林区实验中学。

西片:

小学7所:建筑北巷小学、河北街小学、太白街小学、红星巷小学、西山小学、公园路小学玉门校区、马蹄莲第二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六十五中、万柏林区十中、万柏林区十一中。

属于多校划片派位四大片区(南片、中片、北片、西片)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和具体流程及办法详见附件3)。

5.跨行政区域学生和外返生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因户籍或房产变动拟跨县(市、区)就读公办初中的本市公办小学毕业生和符合返并就读条件的太原市以外小学毕业生。需在全市统一时间内(2023年7月10日8:00—2023年7月14日18:00),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taiyuan.gov.cn)、“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太原”APP进行网上报名。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确需在实际居住地万柏林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万柏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3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学生不得择校。

(1)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直升入对应初中,如果直升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2)多校划片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其他情况入学

1.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年全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3〕38号)执行。

2.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小学毕业生

阳曲县、娄烦县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在万柏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万柏林区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重点关注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

3.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

按规定落实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区教育局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晋源区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采用多校划片或直升入学的办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结合行政区域和地理位置,划分毕业小学校对应初中学校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初中部、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招生办法另外分别制定,参照文件具体内容执行。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5所;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8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区第十二小学、金胜中心校2所、金色摇篮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金胜学校初中部、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少年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学籍适龄少年(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入学: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4.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不含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三)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1.属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原住村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要求均可报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七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户籍、学籍一致的晋源区第十小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剩余学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在西起环湖东路(新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北起龙城西大街,南至蒙山街范围内,学籍在晋源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剩余学位。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入学办法

1.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属晋祠镇小站村、小站营村、晋源街道南城角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北街村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名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2.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学籍属区实验小学,户籍在晋源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晋源校区),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区实验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五)晋源区长兴南街学校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长兴南街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和学籍的泰瑞城、太行悦泉苑、绿地城、当代城MOMA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3.录取完以上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具备晋源区范围户籍(居住证)或学籍的泰瑞城、太行悦泉苑、绿地城、当代城MOMA小区业主子女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六)晋源区一电学校初中部入学办法

1.具备晋源区一电学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直升该校初中部,不超招生计划,将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录取直升小学毕业生后有剩余学位时,对应片区内毕业生均可报名剩余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全部统筹安置到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不得择校。

(七)其他情况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3.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子女入学。

4.具备寄宿条件,且符合寄宿制学校安全要求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于7月5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外籍学生的晋源区实验中学,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清徐县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县教科局依据学生户籍、住址、学籍等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学,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一)农村小学(含金川小学)毕业生依据户籍和学籍,按照“学区对口”的原则,直升入本乡镇对口初中就读。

(二)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单校划片,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

(三)县城所在地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片区、户籍、学籍审核结果统筹分配入学。

(四)县城区域初中就读学生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适龄少年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位有空缺的学校。安排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户口本居住地址和划片范围,一次性全部安排到对应学区初中入学(户口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

提交(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购房手续(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等)后,按购房时间依次安排学位。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手房的需提交购房协议、现购买人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教科局优先安排完购房手续齐全的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二手房现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3.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四证”齐全和在我县购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和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四证”指: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在本县满6个月的《居住证》(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或6个月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3年1月30日前办理的)(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否齐全将直接关系到学生中考能否享受定向生政策),小学毕业证或原毕业学校学籍证明。

4.在我县购房的本市外县(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户主为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购二手房的提交购房协议及近一年来的暖、电、气、水等至少两种以上缴费财务凭证和原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手续)后按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搭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6.集体户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有房产手续的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无房产手续的,提交集体户首页信息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集体户地址依据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7.本县户籍在外县(区)小学毕业学生,凭户籍、房产手续、公办学校交换申请表、小学毕业证等,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8.非太原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少年,在“四证”齐全的情况下,按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9.本县户籍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租房协议与社区居住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2022年6月30日以前办理的),根据县城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县教科局按照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及在县城居住的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0.证件不全的其他各类适龄少年,待安排完上述情况学生后,由教科局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11.购买2017年以来新建设的未承建小学、幼儿园或未缴纳教育设施异地建设资金楼盘的住户适龄儿童,不能安排进入楼盘所在地片区对口学校。

(五)有我县小学正式学籍的太原市其他九县(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确因父母在我县务工或经商等实际,回户籍所在地不方便就学的,要严格执行市局跨县区就学的规定,证件审核合格后,按其实际居住地址,依照“相对就近”原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在中考升学时能否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要按照当年的市、县教育部门有关招生文件执行)。

(六)分配在学位紧缺热点初中的学生,因交通、居住等家庭实际原因,其监护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到学位相对宽余的初中。

(七)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且签订协议的学生,县教科局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因公、民办学校同时招生,原对口片区初中如无空余学位,县教科局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学,不得择校。

(八)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就近分配到公办初中。要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科局分配的残疾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九)留守少年、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和家庭遭遇特殊变故等特殊情况的适龄少年,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教科局按照其实际境遇,统筹安排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十)正在开发且未竣工或未交工入住的小区不列入今年入学划片保障范围。

(十一)涉及县拆迁安置户子女入学的按已有政策进行入学安置。

(十二)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十三)援鄂医护人员子女选择在县域范围内公办初中就读的可以优先安排。

阳曲县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等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二中(不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入阳曲三中(含城东路以东片区有房或有户的)。之后,再由县初中教育集团分配校区。县直3所小学毕业生已于5月中旬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入学志愿填报,不再重新填报志愿。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泥屯、凌井店、东黄水、西凌井、杨兴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含太忻经济区生源),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含青龙新村、龙城首府生源)。

3.7月10日8:00—7月14日18:00,全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市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的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本县公办小学毕业拟就读本县公办初中的学生无需进行系统注册及填报。

4.8月1日—8月8日,乡镇初中首邑学校和侯村中学组织新生报名和对口直升工作,乡镇对口直升阳曲三中的学生到阳曲三中登记备案。

5.8月1日—8月8日,本市跨县(区)就读公办初中、外地学籍(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并就读公办初中、民办小学毕业拟就读公办初中、本县乡镇小学毕业不对口直升公办初中等学生,请务必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学生不得择校。

同时,凡去民办初中就读或去外县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6.各中学不得私自接收参加民办学校招生退回的学生,这部分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摇号分配,由县教育局直接分配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7.县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人数不达或超过招生计划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相对应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学校要做好送教入户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娄烦县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公办初中实行划片入学,具体学区划分为:

娄烦县第二中学服务范围:静游镇中心校、娄烦镇中心校、杜交曲镇中心校所属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第二中学;县城北区(涧河以北)、县城南区(涧河以南)阳光西路以东片区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第二中学。娄烦县第二中学初一年级2个班设在娄烦中学,由娄烦中学统一管理。

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初中部服务范围:娄烦县君宇实验学校初一年级2个航天实验班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生;剩余200个学位服务县城南区(涧河以南)阳光西路以西,八一路以东片区和大夫庄村(在底户)。

娄烦县尖山学校初中部服务范围:马家庄乡中心校、天池店乡中心校、米峪镇乡中心校、娄烦县尖山学校小学部所属小学毕业生入读娄烦县尖山学校初中部;娄烦县城小学毕业生也可根据尖山学校初中部学位空缺情况选报尖山学校。

2.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残疾儿童,可到就近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若家长愿意,也可联系市里的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体局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4.属于本县户籍的外返小学毕业生,由县教体局根据户籍和现家庭住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

5.凡跨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择校。

6.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古交市

教科局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根据生源分布、学校规模、地理位置、办学条件等因素统筹安排,分别实行“对口直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三种分配方式:

1.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德慧智小学毕业生)直升入本校初中部。

2.单校划片:六小、七小、八小、九小、十小、十一小、十二小、十三小及各中心校(镇城底中心校除外)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的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3.多校划片: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及镇城底中心校毕业生,按照附件2(古交市2023年小升初单校划片安排表)及附件3(古交市2023年小升初多校划片安排表)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采取划片学区对口入学方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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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各区教育局

标签:太原小升初 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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