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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

2024-07-11 1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保卫(部)处是负责学校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党务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负责对校园网络的运行进行监管,及时查处传播各类有害信息的行为。2、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各单位、部门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3、负责全校的治安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4、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学校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检查并落实管理工作;组织对一般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消防部门处理重大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对易燃、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的安全监督工作。5、负责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集体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负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和临时出入证的办理;办理临时来校学习、进修、协作人员教学区通行证和来校经商服务人员进门证件。6、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的意识。7、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外事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外籍专家、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以及重要领导、贵宾来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校园秩序管理工作,做好门卫管理、校园治安巡逻、校内的交通管理工作,协助校内各用工单位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清理校园摊点和张贴物。9、负责做好群众性治保、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调整充实、教育培训和工作指导,积极组织开展护校巡逻,协助处理各类事件等工作。10、协助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11、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内被判处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假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监改、考察、及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12、完成校党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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