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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倩:学前儿童运动的核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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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典运动理论、多元智能理论中的身体运动智能内涵、各国学前儿童运动学习标准以及动作学习理论等,我们认为,学前儿童运动核心经验的基本架构是一个复杂的多维模型,涵盖三个维度:内容维度、发展维度和功能维度。

从内容维度看,学前儿童运动核心经验就是基本运动能力,幼儿期是发展基本运动能力的重要阶段,如果错过了这一阶段则需要后续进行补偿。

基本运动能力从内容上可以分成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身体移动能力和器械(具)操控能力。其依据之一是多元智能理论,即多元智能理论将身体运动智能分成身体控制和器具操控,另一个依据是各国学前儿童运动学习标准,即各国都聚焦于发展学前儿童身体控制与平衡、身体移动、器械(具)操控等基本运动能力,以此作为促进终身运动的一个关键因素。

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是维持身体姿势、运动的基本前提。人们通过身体姿势控制的感知/活动调节以适应不同的任务和环境的要求。人要想移动身体和操控器械,先需要发展身体控制和平衡能力。

身体移动能力是指独立和安全地将自己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是身体在空间上移动的技能。身体移动需要调整步态来避开障碍物并在必要时改变速度和方向。身体移动需要具备三个必要特征,即行进、姿势控制和适应。行进指的是朝着期望的方向运动,需要具有起始和终止运动的能力;姿势控制指的是稳定性,即平衡,反映在移动身体时对建立与保持一个合适姿势的要求和对动态稳定性的要求;适应指的是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如调适步态以避开障碍物或不平的地面以及必要时改变速度和方向。

器械(具)操控能力是指个体用拍、投、抛、接、踢、击、顶、踩、踏等各种方式主动作用于各种物体,并有意识地使物体在位置、方向、速度、状态等方面发生改变的过程。对器械(具)的操控有助于头、眼、躯干以及上下肢活动的协调性、灵敏性和力量的发展。

上述三个核心经验之间关系密切。所有运动都需要身体控制这一基本运动能力,在运动中保持合理的姿势、保持平衡是运动的必要条件之一。大多数无器械运动项目重点发展身体姿势控制,如拉伸、翻滚、平衡等。身体移动建立在平衡系统成熟的基础上,先发展低重心的身体移动,再发展高重心的身体移动,依次出现爬、走、跑、跳跃等动作。

同样,器械(具)操控也是建立在平衡系统成熟基础上的,技巧性运动的核心部分之一就是姿势控制,幼儿只有在能够有效控制身体姿势后,才能进行更高级的身体移动,进而有效地进行器械(具)的操控。如球类项目重点发展器械(具)操控能力,同时也需要身体移动能力和身体姿势控制能力作为基础。当然,并非每一个运动都包含三个核心经验,如行进运球包含身体姿势控制、身体移动和器械(具)操控,而折返跑只包含身体姿势控制和身体移动。

学前儿童基本运动能力的发展有什么规律?依据序列理论和动态系统理论(Dynamic Systems Theory),我们认为一方面学前儿童基本运动能力遵循着基本发展模式,呈现出序列性;另一方面,学前儿童基本运动能力的学习过程具有动态性,个体在与环境和任务的相互作用中发展出最佳运动模式。

因此,基本运动能力发展具有一定的序列,也是个体、环境和任务共同作用的结果。教师需要掌握基本动作能力发展的一般模式,运用这一普遍规律识别学前儿童在一定任务、环境中的动作水平并作出判断,通过任务和环境的调整开展有目的的教育活动(Greg Payne,2007)。

序列理论的提出者认为动作技能发展遵循一定的序列,应关注动作技能的形式或者行为模式的质的变化,而非量的变化。Graham等人指出,学习新的运动技能需要经历前控制水平、控制水平、运用水平和熟练水平等四个阶段。Kelly提出每一个基本运动能力的学习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也就是说,运动能力的建构需要不断尝试、适应。

动态系统理论从动态系统、生态角度关注运动学习过程,认为运动能力发展不是源于成熟论的先天装置“告诉系统怎么做”,而是在多个因素影响下进行的,新的动作行为的出现是个体、环境和任务相互作用的一个动态、自我组织的过程。

个体因素包括结构性因素(身高、体重等)和功能性因素(感知觉等)。环境包括身体所处的环境(运动场地空间、地面、光线条件等)和社会文化环境(育儿方式、运动文化等)。任务指的是规则因素(如改变路线、队列、速度、障碍条件、操作要求等)和器材因素(如器材的颜色、大小和形状等)。〔1〕儿童所获得运动技能的速度、顺序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教育任务和环境,〔2〕教育者必须考虑到与儿童年龄有关的特殊性、神经系统的不成熟、在信息处理方面认知能力的局限性以及运动系统本身能力有限等问题。教师需要根据学前儿童动作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通过改变环境和任务等条件,丰富、扩展学前儿童的运动体验。

Greg Payne认为,教师可以将动态系统理论和基本动作技能的一般模式结合起来加以应用,尽管基本动作技能的一般模式遵循的线性、序列性看似与动态系统理论矛盾,但实质上能够相互补充,因为基本动作技能的一般模式体现普遍规律,而动态系统理论则侧重于动作学习的特殊性、个性化,教师若能掌握基本动作技能的一般模式,并能运用这一普遍规律识别学前儿童在一定任务、环境中的动作水平,将有助于自己作出判断,进而通过任务和环境的调整开展有目的的教育活动。

基本运动能力的功能具有多样性,主要体现在身体素质、运动认知、运动创意、社会性等方面,这些功能常常是重叠在一起的。

身体素质包括协调性、柔韧性、灵敏、速度、力量、耐力等,这些素质是个体通过先天遗传和后天身体锻炼而获得的(见表1)。运动认知指的是在运动中发展时间概念、空间概念等。运动创意指的是在运动中发展想象力、创造力,并通过身体来表现表达。社会性指的是在协同运动、小组运动、集体运动中发展抗挫、坚毅、勇敢等品质。

表1

没有哪项运动只锻炼一种身体素质,运动过程中往往同时发展多种身体素质,不同运动形式发展的身体素质有所不同,随着运动的具体形式以及动作组合等的改变,不同的身体素质得到了锻炼。例如,同样是走,“走向”重点锻炼身体控制与平衡能力,“淌水走”重点锻炼腿部力量,“走停组合动作”则重点锻炼灵敏素质。

某些基本的运动形式,如快跑、单脚跳跃、蹦跳、纵跳、旋转、跨跳、翻滚、爬行、快走或这些动作的结合,可适用于任何身体素质的训练。教师应该意识到儿童运动方式的变化及其指向的身体素质,根据学前儿童动作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通过改变环境和任务等条件,丰富、扩展学前儿童的运动体验,锻炼不同的身体素质。

基本运动能力与身体素质、运动认知之间呈现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身体素质是基本运动能力的基础,学前儿童身体素质的发展水平通常是在各种身体的基本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基本运动能力是学前儿童身体素质发展水平的外部表现,基本运动能力的高低直接反映运动素质水平。例如,只有当手臂肌肉的力量素质达到一定水平时,幼儿才会走、跑、跳;幼儿在立定跳远时表现出上肢和下肢不协调的动作,表明其协调性素质较差。此外,身体素质与形态结构和生理机能也密切相关,形态结构和生理机能共同决定了身体素质的发展水平,而身体素质的提高反过来又促进形态结构的改善和机能水平的提高。〔5〕

运动能力与运动创意、社会性密切相关。学前儿童运动水平要经历功能性水平、表现性水平和社交性水平三个阶段(见表2)。处于功能性水平时,儿童需要通过模仿、重复练习来习得基本动作,难以进行有效的运动创意;处于表现性水平时,儿童的动作日益自动化,就能够表现出多种运动方式、进行运动创意;处于社交性水平时,儿童的动作更加自动化,此时可以适合开展合作(集体)运动,发展协同运动能力,提高团队意识、竞争合作等能力。

表2

学前儿童运动核心经验的三维模型展示了运动领域中有关学科内容的知识、学习者的知识和教学过程的知识,即什么样的经验是学前儿童需要学习与发展的;什么样的内容适合什么样的儿童;面对什么样的儿童,应采用何种更有效的方式。在教师积累了足够的有关教什么、教谁、怎样教的知识,并且这三者之间开始相互影响、彼此促进时,教师的运动领域专业能力就得到了提升。

参考文献:

〔1〕NEWELL K M.Motor skill acquisition〔J〕.AnnuRevpsychol,1991,(42):213-237.

〔2〕高力翔.社会学习理论在体育课运动技能教学各阶段的运用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2007,(12):56-58.

〔3〕刘大维.儿童动作协调能力的内涵、影响因素及其培养策略〔J〕.学前教育研究,2011,(6):45-47.

〔4〕李金龙,王晓刚.婴幼儿的体质评估和运动健身方案〔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

〔5〕张建,史东林,李光军.“体能”概念研究综述〔J〕.科学大众,2013,(2):142.

图文编辑/周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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