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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A641

2023-05-30 13: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深圳市深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A641-0025宗地(新A641-0032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41-0025宗地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双明大道南侧、华夏路西侧,用地面积33376.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字01-2006-0377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项目名称由“世纪晶源公司一期员工配套生活区(暂定名)”变更为“光明D1-5-1-1地块人才住房项目”。

  2.用地单位由“世纪晶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深星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用地位置由“光明高新园区”变更为“光明区新湖街道,双明大道南侧,华夏路西侧”。

  4.宗地号由“A641-0025”变更为“A641-0032”,用地性质由“三类居住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

  5.总用地面积由“33376.92㎡”变更为“33373.24㎡”,建筑容积率由“≤2”变更为“≤5.5”。

  6.相关规划指标由“建筑面积:66750平方米,其中单身宿舍62450平方米;社区文化室2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门诊部20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70平方米(公厕和垃圾站可合建,独立占地200平方米)”变更为“规定建筑面积:183552平方米,其中住宅168143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344平方米;商业3895平方米;18班幼儿园612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600平方米;充电站700平方米”。

  7.建筑高度或层数由“50米”变更为“建筑高度≤150米”。

  8.建筑覆盖率由“≤30%”变更为“一级≤40%;二级≤25%”。

  9.建筑退红线要求由“东侧>6米,西侧>10米(内含公共道路,其中半幅车道>3.5米,绿化及人行道>2米,与西侧用地形成一个公共通道),南侧>10米,北侧>9米”变更为“西侧按一级建筑退线≥18米(含15米建议性支路),二级建筑退线≥21米(含15米建议性支路);其余各侧均按一级建筑退线≥6米,二级建筑退线≥9米予以管控”。

  10.公共开放空间由“应在用地西南角布置公共活动空间,与西侧用地形成一个公共的活动空间,并与南面的公共绿地相协调,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调整为“项目须落实用地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24小时无条件提供公众使用”。

  11.备注中“与周边建筑及道路关系须满足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变更为“建筑间距:符合深圳市规划标准及消防规范”。

  12.机动车泊车位数由“400辆”变更为“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2253辆,最终以住房保障部门所批户型及户数按《深标》上限值落实,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需满足《深标》要求”。

  13.车辆出入口由“设在东侧华夏路”变更为“西侧、南侧市政道路,具体以路口审批意见为准”。

  14.人行出入口由“设在东侧、北侧”变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15.室外地坪标高由“根据批准的规划确定”变更为“结合周边市政路和场地标高确定”。

  16.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由“从华夏路的市政给水管上引入/排入华夏路的市政雨水管/排入华夏路的市政污水管,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17.燃气接口由“从华夏路市政燃气管上引入”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18.通讯/电源由“从华夏路电缆引入设户内远端模块设备房/10KV电源电缆引入设户内变配电房”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二)增加条款

  1.绿化覆盖率≥40%。

  2.建筑布局或界面:项目西侧建筑底层需设置连续的商业骑楼界面。

  3.项目西侧应按照法定图则落实一条南北向建议性道路(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由本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具体线位及断面以最终审批的设计方案为准。

  4.地下空间:幼儿园及西侧建议性支路地下空间可与居住地块地下空间统筹使用,但须保证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停车需求。

  5.公共充电站有效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

  6.项目须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完成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7.住房类型及户型比例以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8.项目设置的公共住房、公共配套设施须在方案设计阶段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9.按照《光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本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0%。

  10.项目涉及深莞增和广深中轴城际(远期线)规划控制预警区633.71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深莞增和广深中轴城际(远期线)规划控制区。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11.项目部分用地位于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须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结论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12.本项目应当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13.项目应符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光明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

  14.项目应符合《2020年光明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15.本证依据[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片区]法定图则及《深标》等要求提出,其余未尽事宜应满足上述及其他相关规划、技术规范要求。

  (三)取消条款

  1.取消备注中“本地块用地方案图号为2006-00N-0076”条款。

  2.取消备注中“该用地属于重点景观控制地段,应严格按照该地区的城市设计确定的原则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条款。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10个自然日(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23466371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000)

  附件:位置示意图(A641-0032)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

1.附件:位置示意图(A641-003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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