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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空域的划分情况

2024-07-06 02: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美国的空域划分方法

1.绝对管制空域(positive controlled airspace), 之允许IFR飞行,这样的空域主要用来满足18000英尺以上的飞行或高密度区域的飞行。

2.管制空域:(controlled airspace)既允许有IFR也允许有VFR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负责提供所有飞行间的间隔,单在天气条件许可时,目视飞行员也要自行保持间隔。

3. 非管制空域:无论IFR、VFR飞行,航空器均需自行保持间隔,在工作量较小的情况下,提供活动咨询及安全警告服务。

1.绝对管制空域(positive controlled airspace), 之允许IFR飞行,这样的空域主要用来满足18000英尺以上的飞行或高密度区域的飞行。

2.管制空域:(controlled airspace)既允许有IFR也允许有VFR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负责提供所有飞行间的间隔,单在天气条件许可时,目视飞行员也要自行保持间隔。

3. 非管制空域:无论IFR、VFR飞行,航空器均需自行保持间隔,在工作量较小的情况下,提供活动咨询及安全警告服务。

美国空域的划分种类

A类:即绝对管制区(positive control area),横跨美国全境,从18000英尺至60000英尺,之有IFR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负责所有飞行间的间隔。

B类:即终端管制区(terminal control area),一般建立在繁忙机场附近,从地面至8000 英尺MSL,每个终端区的建立应极大地满足当地地形特点和航线的要求。IFR、VFR均可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负责飞行间的间隔、每架飞机应有通信、导航、应答机等设备。

C类:即机场雷达服务区(airport radar service area),一般建立在中型机场,从地面或从某一高度至地面以上4000英尺,该区域以般由两部分组成即内环(半径5海里)和外环(半径10海里,下限1200英尺),飞行员要保持和管制员的通信联络,飞机具有应答机、间隔的提供取决于飞行的种类,此乃B、C类空域的最大区别之一。

D类:即管制地带(control zone),一般建立在由管制塔台的机场,半径5海里,从地面至管制空域的下限,通常是航路的下限1000-3000英尺。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使飞机从航路飞行至目的地机场的全过程能为管制空域的覆盖。

E类:即过渡区(transition area),以般从1200英尺AGL 至管制空域的下限,除A、B、C、D以外部分,也可以是1200英尺AGL以下的空域,以确保飞机的进近过程为管制空域所包围。ATC机场只负责IFR间的间隔。

G类:即非管制空域,一般指1200英尺AGL以下的空域,飞行安全由飞行员本人负责。

A类:即绝对管制区(positive control area),横跨美国全境,从18000英尺至60000英尺,之有IFR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负责所有飞行间的间隔。

B类:即终端管制区(terminal control area),一般建立在繁忙机场附近,从地面至8000 英尺MSL,每个终端区的建立应极大地满足当地地形特点和航线的要求。IFR、VFR均可飞行,空中交通管制机构负责飞行间的间隔、每架飞机应有通信、导航、应答机等设备。

C类:即机场雷达服务区(airport radar service area),一般建立在中型机场,从地面或从某一高度至地面以上4000英尺,该区域以般由两部分组成即内环(半径5海里)和外环(半径10海里,下限1200英尺),飞行员要保持和管制员的通信联络,飞机具有应答机、间隔的提供取决于飞行的种类,此乃B、C类空域的最大区别之一。

D类:即管制地带(control zone),一般建立在由管制塔台的机场,半径5海里,从地面至管制空域的下限,通常是航路的下限1000-3000英尺。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使飞机从航路飞行至目的地机场的全过程能为管制空域的覆盖。

E类:即过渡区(transition area),以般从1200英尺AGL 至管制空域的下限,除A、B、C、D以外部分,也可以是1200英尺AGL以下的空域,以确保飞机的进近过程为管制空域所包围。ATC机场只负责IFR间的间隔。

G类:即非管制空域,一般指1200英尺AGL以下的空域,飞行安全由飞行员本人负责。

欧洲的空域划分方法

欧州空域的划分很有历史故事。由于欧洲各国面积狭小,空域零碎,欧控(Eurocontrol)正努力统一欧洲各国的空域分类标准,提出U、N、K三类空域。其提出,在2015年前,取消K类空域,目前好像还没相关消息出现。

N类空域=已知交通环境空域,想当于ICAO标准中的A、B、C、D类,对IFR飞行、IER和VFR飞行之间提供间隔服务,对所有航空器提供ATC服务;

K类空域为部分获知交通环境的空域,相当于E、F类空域,仅对IFR飞行之间提供间隔服务,仅对IFR飞行提供ATC服务;

U类空域为未知空中交通环境的空域,属于非管制空域,相当于G类空域。

欧州空域的划分很有历史故事。由于欧洲各国面积狭小,空域零碎,欧控(Eurocontrol)正努力统一欧洲各国的空域分类标准,提出U、N、K三类空域。其提出,在2015年前,取消K类空域,目前好像还没相关消息出现。

N类空域=已知交通环境空域,想当于ICAO标准中的A、B、C、D类,对IFR飞行、IER和VFR飞行之间提供间隔服务,对所有航空器提供ATC服务;

K类空域为部分获知交通环境的空域,相当于E、F类空域,仅对IFR飞行之间提供间隔服务,仅对IFR飞行提供ATC服务;

U类空域为未知空中交通环境的空域,属于非管制空域,相当于G类空域。

澳大利亚空域划分方法

澳大利亚主要有五类空域,A、C、D、E、G

A类空域:只允许IFR飞行

C类空域:对IFR飞行、IFR和VFR飞行之间提供间隔服务和ATC服务;

D类空域:对IFR飞行和特殊VFR飞行提供间隔服务和ATC服务;

E类空域:中低空域管制空域,仅对IFR飞行提供间隔服务和ATC服务;

G类空域:非管制空域。

澳大利亚主要有五类空域,A、C、D、E、G

A类空域:只允许IFR飞行

C类空域:对IFR飞行、IFR和VFR飞行之间提供间隔服务和ATC服务;

D类空域:对IFR飞行和特殊VFR飞行提供间隔服务和ATC服务;

E类空域:中低空域管制空域,仅对IFR飞行提供间隔服务和ATC服务;

G类空域:非管制空域。

澳大利亚无雷达覆盖地区空域分类示意图

澳大利亚雷达覆盖地区空域分类示意图

中国的空域划分方法

我国的空域分为飞行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险区,禁区等等。

飞行情报区

飞行情报区是为了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间,我国现有飞行情报区8个(除台北、香港外):沈阳、北京、上海、广州、昆明、武汉、兰州、乌鲁木齐。为在中国境内和经国际民航组织批准由我国管理的境外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

管制空域

管制空域是一个划定的空间,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要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根据所划空域内航路结构和通信导航能力,监视能力,我国将管制空域分为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进近(终端)管制区和塔台管制区。 (也称为A,B,C,D类空域)

民用航空的管制空域分为塔台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区域管制区。在上述划定空域内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单位,相应的是管制塔台、进近管制室和区域管制室,它们通称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塔台管制区一般包括起落航线、仪表进近程序、第一等待高度层及其以下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管制塔台负责塔台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进近管制区是塔台管制区与区域管制区的连接部分。进近管制室负责进近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根据飞行繁忙程度也可以与机场管制塔台合为一个单位。中国目前大部分机场划设的是机场管制区,即塔台管制区与进近管制区合为一体共用,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机场划分了进近管制区。随着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在繁忙的机场将逐步采取划设进近管制区的方法来分散日益增长的空中交通管制流量。

区域管制区,指在中国领空内,6600米(含)以上空间划分的若干高空管制区,根据实际情况,6600米(不含)以下划分的若干中低空管制区,各管制区的范围是依据其管制能力和地理特点划定。分别负责高空或中、低空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高空区域管制室、中低空区域管制室,也可以合二为一。

特殊用途空域

分为危险区、限制区、禁止区、放油区、预留区。

我国的空域分为飞行情报区,管制区,限制区,危险区,禁区等等。

飞行情报区

飞行情报区是为了提供飞行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间,我国现有飞行情报区8个(除台北、香港外):沈阳、北京、上海、广州、昆明、武汉、兰州、乌鲁木齐。为在中国境内和经国际民航组织批准由我国管理的境外空域内飞行的航空器提供飞行情报服务。

管制空域

管制空域是一个划定的空间,在其中飞行的航空器要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根据所划空域内航路结构和通信导航能力,监视能力,我国将管制空域分为高空管制区、中低空管制区、进近(终端)管制区和塔台管制区。 (也称为A,B,C,D类空域)

民用航空的管制空域分为塔台管制区、进近管制区和区域管制区。在上述划定空域内提供空中交通服务的单位,相应的是管制塔台、进近管制室和区域管制室,它们通称为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塔台管制区一般包括起落航线、仪表进近程序、第一等待高度层及其以下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管制塔台负责塔台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

进近管制区是塔台管制区与区域管制区的连接部分。进近管制室负责进近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根据飞行繁忙程度也可以与机场管制塔台合为一个单位。中国目前大部分机场划设的是机场管制区,即塔台管制区与进近管制区合为一体共用,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机场划分了进近管制区。随着我国航空事业的发展,在繁忙的机场将逐步采取划设进近管制区的方法来分散日益增长的空中交通管制流量。

区域管制区,指在中国领空内,6600米(含)以上空间划分的若干高空管制区,根据实际情况,6600米(不含)以下划分的若干中低空管制区,各管制区的范围是依据其管制能力和地理特点划定。分别负责高空或中、低空管制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高空区域管制室、中低空区域管制室,也可以合二为一。

特殊用途空域

分为危险区、限制区、禁止区、放油区、预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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