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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西安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2022年

2024-07-09 13: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定位要求,进一步加强西安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的规范设置管理工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根据西安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了新一轮《西安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2022年-2032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12月8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反馈:029—86788422

传真反馈:029—86788422

邮箱反馈:[email protected]

来信寄至: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3号楼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50室广告牌匾管理处,邮编:710007。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8日

20221108-西安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西安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

专业规划(2022年-2032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现将《西安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2022-2032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业规划》)的起草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专业规划》的背景

随着《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发布,西安市城市能级提升,进入新发展阶段。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施作为城市空间公共资源以及景观环境构成要素,2004年制定的《西安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已无法满足西安市建成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彰显中华文化、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培育“三都四城”城市品牌、擦亮国际消费城市名片等工作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的管理,提高行业设置标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起草依据

本《专业规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施实际设置与管理情况进行修编。

三、《专业规划》内容

本《专业规划》共六章节,包括总则、控制区域划分、区域总量要求、界面风貌品质要求、通用规定、保障实施等。

其第一章:总则。对《专业规划》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与对象、总体原则与目标做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分区分级控制。综合考量西安市区域功能定位、历史文化特色、景观风貌特点、商业产业发展布局,对西安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设置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明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禁止设置区、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施设置严格控制区、一般控制区、集中展示区的划分标准与具体管控范围;其次结合设施所处的用地使用功能与商业发展关联程度,由严到松划分为四类控制级别,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施设置与所在用地功能相协调一致,最终形成五大控制分区、四类管控级别的多维度管控体系。

第三章:区域总量要求。统筹考虑设施所处城市区域功能、土地使用性质以及城市空间开发强度等因素,兼顾社会公众视觉体验与商业经济效益,以建筑体量为基础,提出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施总面积控制指标体系,明确各控制区域与级别的设施设置位置、设置形式以及允许设置的总面积上限值。实现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总量控制。

第四章:界面风貌引导。紧密衔接区域功能定位与风貌特点,明确不同分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的基本设置要求,并提出设施风格样式、色彩搭配、内容字体、工艺材质、夜间照明等风貌要素的设置指引,差异化引导各控制界面形象品质提升。

第五章:通用规定。明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禁止设置要求以及一般性规范要求,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规范有序设置。

第六章:保障实施。健全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专业规划体系“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设置方案”;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推进信息系统服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专业规划》与原《西安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的异同

1.扩大管控范畴。一是扩大规划范围。本《专业规划》规划范围落实《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市域10752平方公里(含西咸新区)范围要求,对原《设置规划》西安市城六区规划范围进行修改补充。二是统筹多类型规划对象。本《专业规划》细化对象分类,涵盖除原《设置规划》中商业广告和门店牌匾之外的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设施及其他类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设置分类要求。

2.更新技术要求。一是细化分区控制,本《专业规划》统筹控制区域划分和用地功能分级,形成四大控制分区和四大用地分级控制要求。二是创新总量控制和风貌品质引导,本《专业规划》统筹考虑城市区域功能、土地使用性质、环境风貌特点以及开发强度等因素,建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设置面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风貌品质要素引导。三是弥补设施设置技术空白,结合行业技术更新,对原《设置规划》设施类型控制技术要求进行补充,对未涉及的橱窗式户外广告设施、实物造型式户外广告设施、激光投影户外广告设施、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公益户外广告设施、突出式牌匾标识设施、传统形式牌匾标识设施等进行详细控制要求。

3.补充管理落实。本《专业规划》健全“全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分区规划/牌匾标识设置导则—设置方案”多级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设置规划体系。建立科学、弹性的管理机制,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智慧化管理,加大宣传培训,拓展规划宣传渠道。

(二)本《专业规划》与上位相关法律、规划的关系

本《专业规划》严格按照上位相关法律、规划制定,以各项法律条例要求为底线,结合西安城市发展规划特色,细化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施的各项控制要求。

(三)相关建议

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对各专项规划具有指导约束作用,因《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处在编阶段,尚未发布,建议相关主管单位加大协调力度,确保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有效衔接。

本《专业规划》作为我市专业总体规划,组织修订和编制各区、县域分区规划、方案设计等阶段,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在意见建议征集期间内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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