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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南方医科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博士报名考试费缴费指引. 一、报考条件 报名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五年内无医疗事故,为所在单位具有培养潜质的业务骨干,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同意报考。 (二)已获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学位(于2021年9月1日之前获得),且获得硕士学位后在临床医疗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 (三)已获得西医临床或口腔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同。 (四)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的职称。 (五)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具有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 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会议宣读论文、译文、综述除外)。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在研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上。 (六)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18:00—12月20日15:00(逾期将不再接受新报名) 网报地址:登录南方医科大学博士报名管理系统报名。 报名审核结果也在系统查询。 (特别提示:请务必认真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尤其是姓名,拼音及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填错引起的审核缴费问题,将取消报考资格。) 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23年12月20日17:00前寄出(以快递收单时间为准,请使用顺丰快递,勿用同城快递)。 (二)考试时间 以我校研招网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三、报名程序 报考基本流程:网上报名—>寄送报名材料—>资格审核通过—>缴纳报名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说明:在网报时请仔细阅读网报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在网报最后选择院系和专业两栏目选择设定项即可。 (一)网上报名阶段: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登陆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提交网报数据,网报后邮寄审核材料,未邮寄材料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材料审核阶段: 考生需上交材料如下(请按顺序排放后装订): 1.博士报名登记表一份,证件照样式照片印在登记表上;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包含军官证)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带章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职称的复印件; 8.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学术论文提供全文及期刊目录页;专著及科研课题须提供合同全文); 9.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书各一份(属我校以外专家须专家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职称证明或附推荐人职称证复印件); 10.诚信承诺书一份。 说明:考生报名材料可采取邮寄或现场上交两种方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到纸质版的考生审核材料后,开始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状态显示“审核失败”的考生应按照审核说明及时修改并提交相关纸质支撑材料,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审核状态显示“审核成功”。 (三)缴纳报名费: 报名费标准:200元/人。报名费统一通过学校财务缴费平台收缴,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12:00。 缴费方式:审核资格成功的考生须登陆我校网上缴费系统进行缴费,审核未通过考生请勿缴费,否则不予退费。 (四)确定考试资格 2024年1月10日起,待考生完成前三个步骤后,我校将整合报考与缴费数据,显示“审核成功”者即获得我校博士考试资格,不缴费考生最终报名资格无效。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在“打印准考证”处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待更新。 (六)现场确认(届时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 1.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 2.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寄送报名材料及网上缴纳报名费;仅进行网上报名、提供文字材料但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资格无效。 3.所以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 4.报名材料须齐备符合要求,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退还。 5.根据疫情形势及上级规定等,其它有关考试的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有关考试信息。 四、初试及分数查询 初试:2024年3月9日英语(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024年4月中下旬,请考生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ortal.smu.edu.cn/yzw/)查询,不接受来人来电查询。 五、导师情况 每名博士生导师仅限带教一名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并计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 六、复试录取 博士复试拟安排在5月初进行,复试录取者于9月开学到我校报到入学。 复试资格确定原则:我校将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合格线以上且排名前160名的考生可获得复试资格。 复试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情况择优录取,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复试录取方案。考生录取入读为我校同等学力博士,专业类型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入学后,博士生须在导师所在单位从事科学研究至少1年。 七、费用标准 学费标准:30000元/人/年。 教材费:自理。 不统一安排住宿。 八、奖助学金政策 不享受奖助学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收件人):研招办 咨询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10515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楼招生办 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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