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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2023-06-30 23: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新大商业综合体招拍挂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6-28 15:52 【字体: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新大商业综合体招拍挂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4.9841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0.0159公顷位于限制建设区。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新大商业综合体招拍挂项目)》,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现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予以公告:

  一、调整方案

  新大商业综合体招拍挂项目涉及落实地块共1个,总面积5.0000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的落实地块在《规划》中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部分其他土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地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和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0000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大鹏新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984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000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减少0.0159公顷,农用地规模减少4.7557公顷,其他土地减少0.2284公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5.000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4.9841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0.0159公顷;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大鹏新区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二、公告说明

  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南澳办事处、新大社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71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岗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龙岗片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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