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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南昌市西湖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5 02: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南昌市西湖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整合区内公共文化资源,积极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拟在全区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制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以统筹发展、提高效能、促进均等为原则,构建以区文化馆为总馆,街道(镇)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为分馆,行政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统筹利用本地区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和演出器材设备等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形成资源共享、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提升文化馆(站)服务效能,丰富群众文化活动产品和服务,推进全民艺术普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需求。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由区文广新旅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根据实际情况,先在部分基础设施较好的街道进行总分馆制建设试点,再根据前期试点建设经验,结合全区邻里中心建设,因地制宜进一步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文化馆分馆、服务点,最后通过整体运行,查漏补缺,推动全区总分馆建设及服务运行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发挥区政府在总分馆制建设规划、组织和推进方面的统筹作用,优化区域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参与,确保有序推进。

(二)改革创新以提升效能为核心,围绕建设、管理、服务,积极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运行管理服务机制,探索供需对接、数字服务、流动服务、社会化运营等,实现区域群众文化资源联动共享,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文化馆(站)的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三)强化基层。以街道(镇)、社区(村)两级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社区(村)倾斜,增加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总量,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辖区群众普遍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四)分步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根据地方实际,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分步推进。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服务资源体系。把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本区实际统筹制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标准。建成以西湖区文化馆为总馆,以街道(镇)综合文化服务站为分馆,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对现有设施和资源进行改造,实现“到2020年,区级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评估标准,街道(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到国家三级以上评估标准”的目标。

鼓励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文化活动室,在自愿原则下成为区级文化馆分馆、基层服务点。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二)建立服务标准体系。西湖区文化馆根据《文化馆服务规范》(GBT32939-2016)、《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GBT(五)32940-2016)、《县级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南昌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7-2020)》等,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文化馆总分馆服务目录、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形成既符合免费开放要求又体现西湖特色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标准体系。

总分馆围绕文化活动、艺术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创作辅导、非遗展演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标识、服务目录、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结合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将总分馆数字化建设纳入“西湖文旅云”进行统一管理、配送。总馆要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公共文化信息发布等职责。各分馆和服务点应根据总馆计划安排和资源配置,针对辖区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服务。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动员社会专业人士参与总分馆管理运行。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机构改革之后,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南昌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7-2020)》,加强文化馆总分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总分馆规模、服务人口和服务方式,确定总分馆人员配置方案。确有需要的,可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专业服务岗位等方式,充实总分馆人员队伍。鼓励以群众文艺骨干人员为主体、社会艺术专业人才为补充,采取派驻、轮岗、上挂等方式,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文化馆总分馆专业服务制度。在保留总馆、分馆、服务点人员编制不变、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分馆、服务点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由总馆统一安排指导开展。

加强对群众文化志愿辅导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专业程度高、示范作用明显的社区(村)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典型,引导群众文化辅导员深入社区(村)开展志愿服务。

推动文化馆总分馆工作人员纳入各级专业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考核和管理。

(四)建立管理服务规范。文化馆总分馆要配置和更新必需的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强设施经常性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转。文化馆总分馆要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制度,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建立文化馆总分馆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服务年报制度,开展服务评价并持续改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总分馆活动安全评价,保障设施和活动安全。适时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做好总分馆的管理和服务。

(五)提升数字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南昌文化云”建设,大力推进完善我区文化馆总分馆制管理平台数字化建设,纳入“西湖文旅云”项目内容,努力实现总分馆制管理现代化、服务便捷化。实现我区文化活动资源收集、总分馆管理与评估、文化预约与配送、文化志愿者等几大业务系统与“西湖文旅云”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及信息整合;区文化馆采购的数字资源展示设备须整合到南昌市文化大数据可视化中心。创新资源传播方式,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在区、街道(镇)、社区(村)实现“一站式”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

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先行试点街道结合实际,围绕建立区级文化馆总分馆制的基本条件和工作目标,成立建设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报区文广新旅局。

(二)试点运行阶段

根据区文化馆总馆制订的服务目录、服务标准,全面开展总馆、分馆、服务点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三)分步推进阶段

其他街道(镇)参照试点街道总分馆制建设的经验做法,制定落实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

(四)整体运行阶段

根据市、区文化馆工作方案及要求,全面开展总馆、分馆、服务点公共文化服务。在运行过程中查漏补缺,做好准备迎接市馆对各地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督查验收。同时,继续推进区、街道(镇)、行政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至2020年12月,全区各街道(镇)综合性服务中心力争达到国家三级以上评估标准。

六、总分馆制建设标准

(见附件)

七、主要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根据原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文件精神,区政府承担总分馆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责任;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健全完善区文化馆总分馆的运行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分馆服务设施和基本工作人员等其他责任。

(二)总馆职责。西湖区文化馆总馆除认真履行原有的基本职能外,在南昌市级中心馆的指导下全面参与中心馆举办的各类活动,参与全市的资源配备;组织指导区属各分馆之间的资源配送,开展好文化骨干培训、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设备设施统筹、数字化服务、非遗保护、文化志愿服务等工作,定期下派业务骨干到分馆指导工作。

(三)分馆职责。各街道(镇)分馆除认真履行原有的基本职能外,在总馆统一指导下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同时,负责社区(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工作人员培训和辅导等。

(四)服务点职责。各社区(村)服务点除认真履行原有的基本职能外,在总馆、分馆的指导下开展文化馆总分馆延伸服务及相关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区级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文化惠民工程。根据《南昌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洪文社字〔2018〕36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建设”的要求,将区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科体局等部门参与,统筹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和建设规划,充分融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合理确定总分馆的布局、规模和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区政府对辖区内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完善文化设施网络,为实施总分馆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实际需要,区文化馆总馆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利用有关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目标统一采购、调配资源。

(三)完善评估机制。根据《南昌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洪文社字〔2018〕36号)文件要求,把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区级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考核体系。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对全区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日常评估和考核,或探索适时引入第三方对总分馆服务效能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

 

附件:西湖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标准

 

 

附件

西湖区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一)总馆

区文化馆总馆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具体按照国家二级评估标准建设。

(二)分馆

1.按照国家三级评估标准,街道(镇)文化馆分馆馆舍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乡镇综合文化站不能建在乡镇政府大院内),群众文化活动用房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少于50%。达到市里要求“三室一厅”建设标准,应设音乐舞蹈排练厅、书法和美术培训室、舞台等公共设施场地,并向公众免费开放。

2.分馆应当有醒目的馆名牌(总馆统一制作要求),门厅内有楼层设施分布图;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场馆秩序好,无大声喧哗吵闹,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3.辅助设施建设要求:有无障碍设施,并能正常使用,有便民利民服务设施,有学雷锋服务站点,有宣传公益广告。馆内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4.应当具备音响、乐器、数字化服务等设备。

5.服务区域内应当保持环境整洁。

(三)服务点

1.社区(村)基层文化服务点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不少于50%。应设舞蹈排练室、排练厅、培训室、室外活动场地等公共设施场地,并向公众免费开放。

2.应当有醒目的标识(总馆统一制作要求),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3.应当具备简单音响、乐器等服务设备。

4.服务区域内应当保持环境整洁。

二、工作标准

(一)总馆

1.按照上级要求,围绕文化活动、艺术演出、陈列展览、讲座培训、创作辅导、非遗展演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立统一的服务目录、服务标准、服务标识和考核办法等,打造有西湖特色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品牌项目。

2.争取省、市级财政补助,与地方财政给予的总分馆补助资金统一纳入文化馆总分馆建设运营专项工作经费,由总馆统筹管理使用。

3.以总馆为主体,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畅通资源流动利用渠道,实现区域内资源上下贯通、横向流通共建共享,包括区域内场地、人力、师资、服务等资源的统筹利用。

4.结合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成并运行数字化总分馆制系统平台,通过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的数字系统,实现活动信息发布、文化订单、场馆预约、在线培训、在线点播等公共文化服务线上线下供需无缝对接,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

5.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总分馆管理机制,分馆、服务点实行双重管理,业务工作侧重由总馆统一安排;建立健全工作双向考评反馈机制,总馆对分馆、服务点进行逐级考评, 分馆、服务点对总馆进行反馈,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能力,提升各级服务效能。

6.充实总分馆人员队伍,采取派“下派上挂、专兼结合”的方式,总馆每年选派3名工作骨干担任分馆业务副馆长,对分馆业务进行指导,挂职分馆副馆长定期交流。每年抽调3名分馆的业务骨干到总馆挂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把文化馆总分馆工作人员纳入各级专业文化队伍培训计划中。

7.组织分馆、服务点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和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总馆、分馆、服务点工作人员创编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每年不少于2个。

8.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百人的区级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分馆、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9.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分馆馆长例会(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周五上午),研究、策划城区公共文化活动。

(二)分馆

1.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分馆馆长例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根据工作双向考评反馈机制,对总馆工作进行反馈,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能力,提升各级服务效能。

2.配合总馆,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采取分级共建的方式,精心打造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项目。

3.配合总馆做好总分馆人员的“下派上挂”工作,适时选派业务骨干到总馆挂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季度组织辖区内基层文化服务点人员召开工作学习座谈会,及时传达当季度总分馆工作安排及要求,并对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4.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文艺作品的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

5.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及推广工作。

6.文化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不少于24次,其中在文化场馆内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200人以上规模的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举办的公益性培训不少于3期(每期不少于20课时),其中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班不少于2期,未成年人文化艺术培训不少于1期;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5次,书画、摄影、非遗展览不少于1次。

7.送戏下基层工作:桃花镇每年购买省、市、县三级院团不少于4场的公益性送戏下基层演出,且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1.5小时。

8.文化人才工作:要有文化辅导登记制度,要规范建立文化人才档案。对接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50人的分馆文化志愿者队伍。

9.免费开放要求: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4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各文化功能室均能正常向居民提供文化服务.

(三)服务点

1.严格执行总、分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按时参加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按要求参加文化馆总分馆考评工作,开展服务点业务工作,做好文化馆信息统计报送,每月20日前向所在分馆汇报工作进度。

2.配合总馆、分馆,依托我区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采取分级共建的方式精心打造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服务品牌项目。

3.按要求参加总馆的文艺作品的创编工作、各类文化活动项目的打造工作。

4.对接总馆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规范,组建一支人数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

5.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宣传及推广工作。

6.每周免费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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