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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学校各方面读者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办法。 临时借书证和阅览证,可在校图书馆和六个专业图书馆有效使用,证件在各专业图书馆使用时,还需遵循各专业图书馆的内部规定。 一、办证对象范围 A 类读者:学校各单位持一卡通校园卡的企业编制人员、大集体人员、合同制人员和科研合作人员。 B 类读者: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和科研合作人员等。 C 类读者:持校园一卡通的学校终身教育处的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 二、办证手续 1 、 A 类读者 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校园卡可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如有借书需求,读者在确认所在单位与校图书馆签署书面协议后,持本人校园一卡通校园卡和主管人员签字的单位介绍信到校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开通借书权限。开通时须按规定交纳押金。 押金:数额依权限不同分为 ¥300.00–开通中文图书借书权限,可借中文图书5册。 ¥1000.00-开通中外文图书借书权限,可借中外文图书共5册。 2 、 B 类读者 读者所在单位与校图书馆签署书面协议后,读者持主管人员签字的单位介绍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1寸电子版证件照,到校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办理临时借书证或阅览证。办证时须按规定交纳工本费、押金和资料费。 (1)工本费:收取标准为¥20.00。 (2)押金:数额依权限不同分为 ¥100.00 – 办理阅览证,可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不可外借图书; ¥300.00 – 办理中文图书借书证,可借中文图书5册; ¥1000.00 – 办理中外文图书借书证,可借中外文图书共5册。 (3)资料费:收取标准为¥10.00/月,按申办期限一次性交清;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3 、 C 类读者 终身教育处管理的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持本人一卡通校园卡可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如有借书需求,由终身教育处工作人员持介绍信到校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集中开通借书权限。开通借书权限时须按规定交纳押金、资料费。 (1)押金:¥1000.00 - 办理中外文图书借书证。 (2)资料费:收取标准为¥100.00/年,按申办期限一次性交清;一经交纳不再退还。 (说明:读者可通过POS机刷国内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缴纳费用。以上办证所收取的押金、资料费、工本费全部由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A、B、C类读者借书证(包括已开通借书权限的校园一卡通校园卡)在校图书馆的借书期限为: 开架借阅区和闭架书库 - 8周,图书可多次续借,最长借期为32周(224天),续借后的到期日为续借日之后加8周。 三、延期手续 根据读者申请,各类借书证、阅览证的有效期可为一个月至三年,一卡通校园卡的借书权限有效期根据本人需求及院系协议确定,但不超过校园卡的有效期。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办理延期手续。 1、A类和C类读者应在借书权限有效期内,持校园一卡通校园卡和主管人员签字的单位介绍信到校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2、B类读者应在借书证或阅览证有效期内,持本人借书证、阅览证和主管人员签字的所在单位介绍信,到校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四、离校及验证手续 1、读者离校前必须到校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办理离校及验证手续。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押金手续,须由读者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承担赔偿。 2、读者可在借书证有效期内凭收据办理押金退款手续。若押金收据遗失,读者须填写退押金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签字,经图书馆主管馆长审批。 校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处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010-62783067 2019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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