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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动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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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自助服务 >   小动物运输 小动物托运预定申请书 特殊服务免责声明: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小动物托运规定条款: 小动物指家庭驯养的猫、犬,但具有攻击性特性、易于伤人特性以及易发生呼吸问题的猫、犬及其杂交品种不予承运。详情可参见国航官方网站-信息查询-旅行准备-特殊旅客出行提示-携带宠物旅客。 小动物运输仅适用于国航实际承运的单程直达航班,联程航班暂不受理小动物托运业务。 托运的小动物须具有动物检疫证等有效证明,并须符合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小动物出境、入境和过境规定。 携带的小动物不得带入客舱,必须装在货舱内运输。 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6543-2011-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包装通用要求》。详情可参见国航官方网站-信息查询-旅行准备-特殊旅客出行提示-携带宠物旅客-装载小动物容器要求。 每个航班仅限载运一个装有小动物的容器,且每个容器仅限载运一只小动物。 每个容器的总重量(包括其中的小动物以及水与食物的重量)不得超过 32 公斤,超出须作为货物运输。 出生不超过 8 周的猫、犬,怀孕期或哺乳期的猫、犬,分娩 7 天内的猫、犬不予收运。 旅客应在乘机当日不迟于航班离站时间前120分钟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小动物属于特殊行李范畴,按特殊行李收费标准在机场交付费用。 旅客应对托运的小动物运输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拒绝入境、过境,小动物未能按时运到,或由于正常运输条件下小动物受伤、患病、逃逸和死亡,国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符合运输条件的小动物,国航可以拒绝载运。 申请人声明:

为托运小动物,我愿声明如下:我同意按以上条款办理手续,如未符合以上条款要求我自愿放弃小动物运输或自愿改乘其他航班成行。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

我已阅读并同意隐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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